國有資產管理主體

國有資產管理主體

國有資產管理主體,又稱為國有產權主體,是指享有或者擁有國有資產財產權或具體享有國有資產財產權某一項權能,以及享有與國有資產財產權有關的財產權利的國家組織單位法人自然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有資產管理主體 
  • 外文名:Subject of state owned Assets Management
  • 別名:國有產權主體
  • 定義:指享有或者擁有國有資產財產權或具體享有國有資產財產權某一項權能,以及享有與國有資產財產權有關的財產權利的國家、組織、單位、法人和自然人
在歷史上,國家和個人較早地成為國有資產財產權的主體和運用這種權利從事監督管理經營活動的主體。當國家財產權的各項權能未發生分解時,運用各項財產權能的人就是國家產權主體,對國家財產擁有完整的財產權。
在現代社會,國家財產權的各項權能發生了分解,國有產權主體可以不擁有完整的國家財產權。它可以是國家財產所有權的主體,可以是國家財產占有使用權的主體,也可以是國家財產收益權的主體,還可以是享有國家財產權某兒項權能的主體。在我國,國有資產的所有者、占有使用者、管理者運營者,以及國有資產的經營者等,都是國有資產的產權主體。
國家是國有產權的特殊主體。國家是由履行國家職能的各個政府機關組成的社會組織。國家運用國有資產財產權的性質,決定國家的性質。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在剝削階級占統治地位的國家,國有資產財產權的運用是為了維護生產資料私有制。在社會主義國家,國有資產財產權的運用是為了鞏固和發展壯大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隨著國有資產財產權的各項權能得到科學的分解,國有資產管理主體出現多元化的趨勢,政府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企業法人事業單位都在不同層次上履行國家財產產權主體的職能,從而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創造了條件。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