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算術課程標準

國小算術課程標準是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國小算術教學指導檔案。分科課程標準之一。中國於 1929 年、1932 年、1936 年、1941 年、1948 年先後頒布過暫行、正式、修正國小課程標準,其中均有算術科課程標準。內容包括教學目標、教材綱要、教學要點等部分。以 1932 年的為例,教學目標為:(1)增進兒童生活中關於數的常識和經驗;(2)培養兒童解決日常生活問題的計算能力;(3)養成兒童計算敏捷和正確的習慣。教材綱要部分具體規定了各學年作業要項,分筆算、珠算兩大類。對教學內容的組織,注意適合兒童的心理,把過去某些內容如四五位數和簡單分數的認識適當後移。

在教法方面,規定教學要點 15條。強調心算是算術的基礎,第一學年純用心算,其餘各年也應和筆算珠算並重。規定珠算從第四學年開始單獨教學,應經常和筆算聯絡,互相參證。強調“教學新的方法原理,應從實在的需要出發,用歸納法一步一步的進行”,“練習的方法應多變化”,“概算驗算等,應從低年級最初教學時起便時時注意”。五、六年級強調“注重日常生活需要的四則套用問題, 惟應以淺顯為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0年教育部曾制定《國小算術課程暫行標準(草案)》,適用於五年制國小。此後,這項檔案改稱國小算術(或數學)教學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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