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7年第32號

根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國家質檢總局組織了對科爾沁肥牛肉、練塘茭白、蒼溪雪梨、雁江蜜柑、蒲江雀舌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經審查合格,現批准自即日起對科爾沁肥牛肉、練塘茭白、蒼溪雪梨、雁江蜜柑、蒲江雀舌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一、科爾沁肥牛肉
(一)保護範圍。
科爾沁肥牛肉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以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人民政府《關於申請科爾沁肥牛肉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的函》(通政函〔2006〕25號)提出的範圍為準,為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科左中旗、科左後旗、奈曼旗、庫倫旗、扎魯特旗、開魯縣、科爾沁區、霍林郭勒市等8個旗、縣、區、市現轄行政區域。
(二)專用標誌使用。
科爾沁肥牛肉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內的生產者,可向通遼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申請,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准。
(三)質量技術要求(見附屬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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