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3年第34號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日期】2003-04-14 【生效日期】2003-04-14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3-04-14
【生效日期】2003-04-14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
2003年第34號

根據《原產地域產品保護規定》,我局通過了對吉林長白山“中國林蛙”油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現批准自即日起對吉林長白山“中國林蛙”油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吉林長白山“中國林蛙”油原產地域範圍以《吉林省人民政府成立吉林長白山“中國林蛙”油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申報小組的批覆》(吉政函〖2002〗58號)提出的地域範圍為準,即舒蘭市、樺甸市、蛟和市、磐石市、集安市、通化縣、輝南縣、柳河縣、白山市八道江區、靖宇縣、撫松縣、臨江市、長白縣、江源縣、敦化市、安圖縣、琿春市、汪清縣、延吉市、和龍市等20個縣(市、區)現轄行政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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