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原產地標記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局通過了對千島湖魚(淳牌)、隴西白條黨參、隴西黃芪、諸暨山下湖淡水珍珠及其首飾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3-10-30
【生效日期】2003-10-30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2003年第100號
根據《原產地標記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局通過了對千島湖魚(淳牌)、隴西白條黨參、隴西黃芪、諸暨山下湖淡水珍珠及其首飾(阮仕牌、Ruan’s牌)生產企業的原產地標記保護申請的形式審查和現場實地審查,確認合格,現予公告。
有關單位或個人對上述產品原產地標記保護申請有異議的,可自公告之日起1個月內向我局提出。上述產品原產地標記保護申請資料存放在我局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