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3年第112號,是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的檔案。
【發布文號】國家質檢總局公告2003年第112號
【發布日期】2003-12-01
【生效日期】2003-12-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2003年第112號
根據《原產地標記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局通過了對赤峰黃玉米、赤峰綠鳥雞及其製品(草原興發牌)、牙克石野果系列酒(萬山利口牌、LV牌、興安嶺牌)、呼倫貝爾藍莓野果汁(藍莓鄉牌)和巴盟羊絨系列產品(維信牌)生產企業的原產地標記保護申請的形式審查和現場實地審查,確認合格,現予公告。
有關單位或個人對上述產品原產地標記保護申請有異議的,可自公告之日起1個月內向我局提出。上述產品原產地標記保護申請資料存放在我局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