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1年第40號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1年第40號是2001年頒布的國家法律法規。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1-12-12
【生效日期】2001-12-1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
2001年第40號

據世界衛生組織(WHO)12月3日報告,奈及利亞卡諾州首府卡諾市爆發霍亂。截止到11月26日,共報告霍亂病人2050例,其中80人死亡;Jigawa州報告霍亂病人120例。為防止霍亂傳入我國,保護前往上述地區人員的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特公告如下:
1、來自上述疫區的旅客,如有嘔吐、腹瀉等症狀的,要立即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明。檢驗檢疫人員對霍亂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以及有症狀且處於霍亂潛伏期人員要依法採取控制措施。
2、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來自上述疫區的交通工具、貨物、貨櫃、郵包要加強檢疫查驗,必要時可依法實施消毒、除蟲。如帶有水產品、水果、蔬菜、飲料及其他食品,需經檢驗檢疫合格後方可卸下,必要時可對其實施衛生處理。
3、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和旅行保健中心對前往上述疫區的人員,可提供國際傳染病疫情信息和國際旅行衛生保健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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