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性質
國家藝術基金為公益性基金,資金主要來自中央財政撥款,同時依法接受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捐贈。國家藝術基金重點圍繞創作生產、宣傳推廣、徵集收藏和人才培養四大方向進行資助,其中藝術創作是基金支持的重點。國家藝術基金在組織管理上設立了理事會、管理中心、專家委員會。與人文領域其他類型的基金相比,藝術基金具有多樣性、開放性、廣泛性、複雜性的特點。和其他同類政府基金相比,藝術基金打破了體制、系統、行業和地域的局限,具有開放性和廣泛性的特點,面向全社會,國有、民營、機構和個人都可以申報。
歷時三年多的深入調查、研究和論證,經國務院批准,國家藝術基金於2013年12月30日正式成立。
文化部部長
蔡武任國家藝術基金理事會首任理事長。中央財政已撥付相當資金,並預計將每年遞增。
面向對象
國家藝術基金面向社會,國有或民營、單位或個人,均可按申報條件申請基金資助。國家藝術基金資助範圍包括藝術的創作生產、宣傳推廣、徵集收藏、人才培養等方面。
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分為一般項目和特別項目,並根據需要可對
項目類型進行調整。資助方式分為項目資助,即根據項目申報類別及評審情況予以相應資助;優秀獎勵,即對優秀作品、傑出人才進行表彰與獎勵;匹配資助,即為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支持藝術發展,對獲得其他社會資助的項目進行有限陪同資助。
“與人文領域其他類型的基金相比,藝術基金具有多樣性、開放性、廣泛性、複雜性的特點。”文化部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主任
韓子勇坦言國家藝術基金管理的挑戰性,“申報主體複雜多樣,藝術管理、藝術創作的規律和社會評價也比較複雜。這決定藝術基金資助項目的成果形態將是豐富多彩的。國家藝術基金的重點圍繞創作生產、宣傳推廣、徵集收藏以及人才培養四大方向進行資助。重點是藝術本體的創作生產。”
“
全國美展是五年一屆,每一屆都有不少獲獎的優秀作品,但要出國展覽時,常常會被資金缺乏拖了後腿。”中國文聯副主席、
中國美術家協會主席劉大為高興地表示,他注意到國家藝術基金有宣傳推廣和徵集收藏的資助方向,將根據國家藝術基金確定的收藏方向和標準,徵集基金資助創作的優秀美術作品,並不定期地舉辦各類型的展覽,擴大優秀作品的影響力。
蔡武希望,藝術基金要有前瞻性,善於發現人才,要關注不那么有名但富有才華和責任感、潛心創作的藝術工作者,為他們施展藝術才華提供更多的機會。
資金來源
國家藝術基金採用國家設立、政府主導、專家評審、面向社會的公益性基金模式,主要來源是中央
財政撥款,“十二五”期間,中央財政已計畫投入專項資金20億元。“國家藝術基金仍以中央財政資金為主,這是在文化部原有
藝術生產創作資金以外的資金,是增量。”
文化部財務司司長
趙雯介紹說,“在資金來源上,國家藝術基金既發揮國家財政資金的主導作用,又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也接受社會捐贈,為社會資金資助文化發展提供新的開放平台。”
基金管理
國家藝術基金理事會是基金的決策機構。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為
文化部直屬事業單位,具體負責基金管理和組織實施。國家藝術基金設專家委員會,承擔基金的諮詢、評審、監督等相關職責。
經國務院批准,國家藝術基金30日成立,旨在繁榮藝術創作,培養藝術人才,打造和推廣精品力作,推進藝術事業健康發展。
“國家社科基金的專家人數達到一萬多名,我們將來也會建立一個專家庫,採取隨機抽取和遴選的方式,貫穿於諮詢、評審和監督的全過程。”韓子勇談起了國家藝術基金的工作模式,“國家藝術基金設立了理事會、管理中心、專家委員會。”
“審議通過的《國家藝術基金章程》《國家藝術基金理事會工作制度》《
國家藝術基金財務管理辦法》《國家藝術基金專家委員會管理辦法》《
國家藝術基金項目資助管理辦法》五個制度檔案是國家藝術基金開展工作的準則。”韓子勇表示,“基金將擬定《國家藝術基金年度申報指南》,不斷拓展資助領域,儘快做到藝術領域和門類的全覆蓋。”
趙雯認為,基金應在“陽光”下運行,要建立信息發布機制、申報受理機制、評審決策機制和簽約實施機制,將基金的運作置於公眾的監督之下。
蔡武希望,國家藝術基金要尊重藝術創作生產的規律,倡導創新與包容,發揚更加廣泛、更加充分的藝術民主,最佳化藝術發展生態,培育社會藝術土壤,推動藝術與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相融合,讓蘊含於廣大人民和藝術工作者之中的藝術創造活力充分迸發,讓越來越多的優秀成果惠及全體人民。
社會意義
國家藝術基金的成立有著深遠的歷史意義和重要的現實意義。首先,是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具體舉措。國家藝術基金的成立,體現文化部門轉變職能、創新藝術創作生產引導方式,推進我國藝術治理“管”“辦”分離、激發全社會文化創造力。其次,是我國藝術資助評審體制轉型的里程碑。國家藝術基金的成立形成了國家設立、政府主導、專家評審、面向社會的公益性基金模式。在資金來源上,它既發揮國家財政資金的主導作用,又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在申報和資助範圍上,打破了行業、系統、體制和地域的限制,搭建了一個面向全社會的開放平等的平台;在評審主體上,它改變了主要由行政權力決策的格局,確立了各類專業、專家評估的重要作用,使評審更加科學合理;在運行機制上,實行決策、協調、執行、監督適當分設,實行公開公正公平的程式和操作,充分尊重廣大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提升了管理部門的權威性和
公信力。第三,國家藝術基金的成立,是完善文化投入模式的新探索。國家藝術基金改變了以往財政投入直接“養人”的模式,通過間接贊助、專家評審、社會監督、績效考評等手段,充分發揮了財政資金的導向作用,保證資金投入和資金使用的公開、公平、公正、透明,也有利於督促被資助者努力提高
資金使用效率。
“國家藝術基金的創意、籌備和誕生,攜帶了改革的基因,是文化體制機制創新的又一碩果。”文化部黨組書記、部長
蔡武高度評價了國家藝術基金的意義,“國家藝術基金改變了以往財政投入直接‘養人’的模式,有利於實現
管辦分離,突破
條塊分割、部門管理等傳統文化體制的弊端,推動
政府職能轉變。在探索適合改革發展新要求的文化投入模式上邁出了重要一步。”
財政部黨組成員、部長助理
余蔚平認為,國家藝術基金填補了國家文化基金方面的空白,發展和完善多元化、社會化文化藝術資助體系,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吸引社會投入。
歷屆理事會
第一屆理事會成員
理事長
副理事長
趙少華(全國人大常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文化部原黨組副書記、副部長)
秘書長
理事
(13人,按姓氏筆畫為序)
霍步剛,財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長
第二屆理事會成員
第二屆理事會於2019年3月25日成立。
理事長
副理事長
李群,文化和旅遊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秘書長
李群(兼)
專家談論
專家談國家藝術基金:不要辦成獎金的性質
由文化部、
財政部設立的國家藝術基金正式成立。據悉,國家藝術基金打破體制、系統、行業的局限,讓國有、民營、單位、個人均可申報。這對於許多生存狀況舉步維艱的藝術門類來說,無疑是一大喜訊。
開放式的公益性基金
文化部部長、國家藝術基金理事會理事長
蔡武介紹,國家藝術基金定性為公益性基金,資助範圍包括藝術創作生產、宣傳推廣、徵集收藏、人才培養四個方面。基金要打破體制、系統、行業局限,保持開放性和廣泛性,國有、民營、單位、個人均可申報。
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主任
韓子勇表示,藝術基金的來源,主要是中央財政撥款,此外也接受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捐贈。
原
文化部藝術司巡視員
姚欣認為,成立國家藝術基金的一個重要意義就在於它打破了原有的“分級管理、分灶吃飯”的文化資金投入模式,體現了政府從辦文化向管文化的轉變。
財政部黨組成員、部長助理
余蔚平也表示,傳統管理模式以財政直接資助和政府部門管理文化經費為基本特點,存在著文化投入分散、缺位和越位並存,
資金管理鏈條長、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
基金制的管理模式
“基金制不新鮮,國外有,國內也有很多行之有效的同類基金,但是在藝術領域引入基金管理,確實是一個新生事物。”
韓子勇說。
國家藝術基金運作組織結構為:理事會是基金的決策機構,負責基金的頂層決策;管理中心具體負責基金的組織實施,是一個執行部門;最核心權力,比如評審、監督、驗收結項的權力,交給專家委員會。
“國家社科基金的專家人數達到1萬多名,我們將來也會建立一個管用、夠用、實用的專家庫。”韓子勇說。專家委員會對申報項目可行性、藝術價值、社會價值及經費預算等方面進行評審,提出是否立項及資助金額的建議。初評時可能會採取借鑑其他同類基金
地域迴避和單位迴避的原則,並雙向匿名評審。通過評審項目提交基金理事會審定後公示。公示期滿,通知申報主體。獲資助者需與基金管理中心簽訂項目資助協定書。
那么,專家委員會誰來監督呢?韓子勇說,專家委員會的構成包括藝術專家、財務專家和監督管理專家,還有管理中心對專家委員會的監督,以及理事會對管理中心進行監督。通過信息發布機制,社會對管理中心進行監督,同時還要接受上級主管部門
文化部、
財政部的監督,包括審計部門的審計。
支持初始創作階段
中國鐵路文工團團長、作曲家
孟衛東提出,國家藝術基金不要辦成獎金的性質。“如果某個院團某個人提出一個什麼項目,經過委員會討論,這個項目真好,應該資助它辦好。這個時候資金就跟上來啟動,那就真正是給力了。”對此,韓子勇表示,國家藝術基金主要支持初始創作階段的項目,對有些創作特別好的項目可以從下一步宣傳推廣資助。
那么,如果資助項目不成功怎么辦?韓子勇認為,藝術創作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我們還要倡導包容,能夠包容這種失誤。”
而在未來,國家藝術基金還面臨著多重挑戰。如何做大基金規模?如何搞好運營,包括健全機制與保證效率?如何保證資助的廣泛性和有效性?這都是國家藝術基金需要處理好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