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積累

國家積累是指社會主義國家將其集中的純收入中的一部分用於擴大再生產、非生產性基本建設和建立後備。其資金的主要來源有: (1) 國家財政資金中用於積累的部分;(2) 國家預算外資金用於積累的部分;(3) 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從銀行貸款中用於積累的部分。過去,國家預算外資金數量較小,銀行信貸資金的增加也由財政撥款解決,因此預算資金中用於積累的部分構成國家積累的主體,人們也習慣把財政積累和國家積累看作等同的概念。其他積累只是指集體積累和農民建房積累。經濟體制改革以來,儘管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國家積累主要用於工業、農業、交通運輸業、建築業等的生產性基本建設;用於文教衛生部門、黨政機關、國防等非生產部門的基本建設;用於為防止和應付意外事件而建立的物質儲備等。

國家積累是社會主義積累的主要組成部分,它在整個積累基金中占最大比重。國家積累直接用於國民經濟重要部門的建設,對於協調國民經濟各部門的平衡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生產水平和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決定意義。國家積累的數量隨著國民收入的增長不斷增長。在安排國家積累在國民收入中所占比率 (積累率) 時,必須兼顧生產和消費、長遠利益和眼前利益,確定合理的積累率。若積累率過低,會影響生產的發展;若積累率過高,會影響人民眼前生活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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