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白銀生產環節徵收增值稅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白銀生產環節徵收增值稅的通知》是國家稅務總局在2000年3月17日發布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白銀生產環節徵收增值稅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00年3月17日
  • 發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布文號】國稅發[2000]51號
【生效日期】2000-01-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白銀生產環節徵收增值稅的通知
(2000年3月17日國稅發〔2000〕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根據國務院關於白銀管理體制改革的指示,現就白銀產品有關增值稅政策規定如下:
自2000年1月1日起,對企業生產銷售的銀精礦含銀、其他有色金屬精礦含銀、冶煉中間產品含銀及成品銀恢復徵收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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