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行2007年印花稅票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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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行2007年印花稅票有關問題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07年12月5日
  • 實施時間:2007年12月5日
  • 發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 發布日期:2007-12-05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 文號:國稅函〔2007〕1198號
通知事項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2007年版印花稅票已印製完成並開始發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07年版印花稅票一套9枚,圖案採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題材,面值(圖名)分別是:1角(可可西里自然保護區・藏羚)、2角(武夷山自然保護區・金斑喙鳳蝶)、5角(揚子鱷自然保護區・揚子鱷)、1元(臥龍自然保護區・大熊貓)、2元(雙台河口自然保護區・白鶴)、5元(雅魯藏布大峽谷自然保護區・黑頭角雉)、10元(梵淨山自然保護區・黔金絲猴)、50元(長白山自然保護區・東北虎)、100元(西雙版納自然保護區・亞洲象)。9枚票規格均為 50mm×30mm ,圖案上印 “中國印花稅票CHINA ”,右下角印有“2007(9-X)”,表明2007年版和按票面金額從大到小的順序號。
2007版印花稅票採用以下防偽措施:一是全部採用防偽纖維紙印製;二是採用微縮文字;三是採用無色螢光稅務標誌;四是兩條邊的正中採用菱形異形齒孔。
二、2007年版印花稅票印製有副聯,規格均為 25mm×30mm,圖案為9個納稅大戶企業的圖示。每枚的文字分別為:
邯鄲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1角票)、攀枝花鋼鐵(集團)公司(2角票)、國家電網公司(5角票)、同方股份有限公司(1元票)、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元票)、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5元票)、中國聯通有限公司(10元票)、洛陽欒川鉬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50元票)、聯想控股有限公司(100元票)。
稅務機關應將印花稅票和副聯一併出售給納稅人,納稅人在貼花時,可以將副聯與印花稅票一併貼上,也可以不貼上副聯。
三、2007年印花稅票每張16枚,採用100張大包裝和25張小包裝兩種。每箱均為1萬枚,每箱裝6大包(16枚×100張×6包=9600枚)和1小包(16枚×25張×1包=400枚)。
稅務總局將按各地上報的2008年印花稅票需求量計畫最低1萬枚發運,各地收到查驗後10天內按要求填寫“印花稅票接收單回執”(稅務總局FTP上查找)並報稅務總局(計畫統計司會計處)。
各地收到2007年版印花稅票即可啟用。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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