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碳達峰試點(廣州)實施方案

國家碳達峰試點(廣州)實施方案

《國家碳達峰試點(廣州)實施方案》是廣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碳達峰試點(廣州)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廣州市人民政府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國家碳達峰試點(廣州)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國家碳達峰試點(廣州)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發展改革委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6日

檔案全文

國家碳達峰試點(廣州)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部署,積極推進我市碳達峰試點城市建設,根據國家碳達峰試點建設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廣州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立足廣州實際,科學準確處理髮展與減排、整體與局部、短期與中長期的關係,聚焦破解綠色低碳發展面臨的瓶頸制約,分類別明確碳達峰目標任務,為全國提供可操作、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二)建設目標。
不斷最佳化能源結構,加強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構建清潔低碳高效安全的能源體系。強化碳排放管理,提高重點用能設備能效,建立健全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加大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及成果轉化套用,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推動碳經濟發展。不斷推進工業數位化、綠色化、網路化、智慧型化轉型。全面提升建築綠色低碳水平,廣泛推行綠色低碳建造方式,不斷促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重點發展綠色道路運輸及綠色航運,持續深化交通運輸領域低碳轉型。推動各類碳匯資源提質增效,創新拓展綠色要素交易產品,促進碳匯能力提升。多層次開展碳達峰碳中和試點示範,進一步營造綠色低碳社會氛圍。
到2025年,能源供應持續降碳增效,能源利用效率持續提升,產業結構和用能結構持續最佳化,工業數位化低碳化轉型取得一定成效,建築能源利用效率穩步提升,交通運輸方式更加低碳,碳匯資源不斷提質,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不斷豐富,綠色低碳前沿技術原始創新能力明顯增強,零碳示範項目成效初顯,全社會低碳意識顯著提升。
到2030年,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全面建成,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全面提高,產業結構和用能結構進一步最佳化,工業數位化賦能低碳化效果顯著,城鄉建設持續綠色高質量發展,交通運輸領域新能源套用規模大幅增長,綠色要素交易體系基本健全,生態系統碳匯能力顯著增強,碳達峰碳中和關鍵技術實現突破,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綠色低碳發展典型案例,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成為公眾自覺行動。
二、主要任務
(一)切實保障能源供應綠色安全。
1.堅實築牢化石能源兜底保障作用。推動廣州珠江電廠、恆運電廠煤電機組容量替代為大容量高參數的支撐性煤電機組。推進白雲恆運天然氣發電、增城旺隆氣電、知識城天然氣熱電聯產等一批高效天然氣發電項目建設。多渠道拓展海內外氣源,持續完善天然氣輸配網路。
2.積極開發利用新能源。以氫能、新型儲能、光伏為重點推進新能源產業發展。大力發展太陽能分散式光伏發電,增加本地綠色電力供應,加快黃埔、從化整區屋頂分散式光伏開發試點建設。推廣氫能及燃料電池在交通、電力等領域套用,推進加氫站和制氫加氫一體站建設。支持金融城起步區通過冰蓄冷儲能發展區域集中供冷。
3.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擴展需求回響資源,推動現有工業用戶的輔助、非連續性生產等用電設施靈活性可中斷調控改造,在全市需求側管理平台中逐步吸納公共建築、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新型儲能、虛擬電廠等靈活調節資源。打造廣州市儲能監管平台,展示廣州市儲能電站的整體運行情況。推進國家新型儲能創新中心建設。
(二)穩步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
1.全面提升碳排放管理水平。逐步推進能耗雙控轉向碳排放雙控,通過碳預算管理,合理分解能耗強度及碳排放強度下降目標任務。推動重點碳排放單位設立碳排放管理崗位。鼓勵企業採用契約能源管理等模式推進節能低碳技術改造。建設市碳達峰碳中和監測管理平台(穗碳雲),實現碳排放的科學監測和智慧型分析,大幅提升碳排放管理全鏈條、精準化、智慧化水平。
2.持續提高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水平。綜合運用稅收、價格、補貼等多種手段,加快淘汰落後低效用能設備,推動電機、變壓器、鍋爐等重點用能設備系統節能改造,推廣套用先進節能降碳設備。鼓勵引導高能耗、高排放的老舊交通運輸工具加快淘汰,更新使用節能環保新型交通工具,支持老舊新能源公車及電池更新換代。落實新造船舶能效設計指數分階段實施要求和驗證機制。分類有序推進技術落後、不滿足有關標準規範、節能環保不達標的建築設備更新,重點推進住宅及商業樓宇老舊電梯更新、建築施工設備更新等工作。
3.健全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完善廢舊物資回收網路,推動建設一批“兩網融合”網點。推動現有再生資源加工利用企業提質改造,開展技術升級和設備更新。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提高后端垃圾處理效率,提升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完善建築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體系,加快建設建築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基地和裝修垃圾分揀中心。加快構建“源頭落實產生者責任,收集轉移過程嚴格監管,加強末端無害化處置”的廢舊動力電池回收處置體系。推進再製造產業發展,支持有條件的區開展汽車零部件再製造產業園建設。
(三)深入推進工業領域節能降碳。
1.持續最佳化產業結構和用能結構。梯度培育重點產業鏈群,培育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國家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建設,支持綠色低碳轉型產業發展壯大。加快技術裝備創新突破,提升電氣化普及率。大力實施電能替代,在條件成熟的區域開展電氣化示範區建設。
2.加快推進制造業綠色化轉型。推動製造業企業利用工業網際網路、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5G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開展綠色化轉型,大力推動智慧型製造裝備與智慧型製造工業軟體研發套用,提升國產智慧型技術及產品的質量。深入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對石化、鋼鐵、水泥、汽車、電子行業及信息基礎設施等重點行業實施節能、節水、節材、減污、降碳等系統性清潔生產改造。健全產品碳足跡核算體系,鼓勵企業建立碳計量實驗室,為企業綠色發展提供統計核算支撐,促進供應鏈節能降碳,增強應對國際綠色貿易規則能力。
(四)大力加強城鄉建設綠色發展。
1.全面提升建築綠色低碳水平。新建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推動星級綠色建築規模化和高質量發展,對重點區域實施高星級綠色建築集聚發展。積極推進光伏建築一體化建設,鼓勵使用空氣源熱泵等技術,推動新建公共建築實現全電氣化。逐步對交通樞紐站場、展館等公共建築進行電氣化改造。對大型公共建築逐步實行能耗限額管理。
2.廣泛推行綠色低碳建造方式。大力發展多體系裝配式建築。加強推廣綠色建材、綠色施工技術、綠色建造模式。探索實施建築材料數位化管理,推廣節能型施工設備。加強施工現場建築垃圾管控,在施工現場建立廢物回收系統,推進建築垃圾集中處理、分級利用。
(五)持續深化交通運輸低碳轉型。
1.加快形成綠色低碳交通運輸方式。推進海鐵聯運、江海聯運發展。探索建立粵港澳大灣區“一票式”聯程客運服務體系。探索建立近零排放貨運通道,推進道路交通近零排放轉型。加強公交捷運線網銜接,完善公共運輸無障礙出行設施,鼓勵發展定製公交、便民巴士等多樣化公交服務。
2.積極推進交通運輸裝備低碳化。持續擴大氫能源建築廢棄物運輸車輛示範套用規模。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車在新車產銷和汽車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動船舶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綠色航運。以珠江游為重點,有序推動電動船舶套用,優先形成電動船舶示範航線。推動港口綠色化低碳化轉型升級,加快現有船舶受電設施改造,新建、改建、擴建碼頭工程(油氣化工碼頭除外)同步設計、建設岸電設施,促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常態化。
3.加快建設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在城市公交客運站場、捷運站點、港口碼頭等公共運輸候乘場所推廣套用綠色照明、節能空調等節能技術。推進住宅小區、公共停車場、高速公路服務區、公交站場等場所建設充換電設施。統籌推進汽車加氫站規劃布局,鼓勵利用現有加油站、加氣站改建或擴建加氫設施。
(六)鞏固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
有序推動碳匯資源提質增效。推進森林提質增效,積極開展造林、封山育林和森林撫育,通過林分改造、補植套種、中幼林撫育、大徑級森林培育等措施,改善林分結構,提高森林質量。實施科學輪作、秸稈還田、有機肥施用、綠肥種植、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廣套用等措施,提升耕地土壤有機碳儲量。對功能退化的濕地進行修復和綜合整治,恢復濕地主要生態功能。推動海珠國家濕地公園打造成為國際標桿性濕地公園。在適宜恢復區域營造紅樹林,在退化區域實施撫育和提質改造,整體改善紅樹林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七)逐步健全綠色要素交易體系。
1.大力推動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配合做好國家及廣東省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擴容工作。推動完善廣州市碳普惠自願減排交易體系。開發一批體現生態公益價值的、示範性較強的低碳行為碳普惠方法學。完善廣州碳普惠服務平台。支持各區及符合條件的園區、機構申報碳賬戶、碳普惠、碳匯等綠色普惠金融創新試點。
2.豐富綠色要素交易產品。支持廣州期貨交易所加快推動碳排放權、電力、多晶矽等服務綠色發展的期貨品種上市進程。完善“穗碳”平台等企業碳賬戶體系建設,強化數據支撐,擴大套用場景。強化綠證在用能預算、碳排放預算管理及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體系中的套用。
3.持續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推進生態系統碳匯能力提升,拓展“兩山”轉化路徑。按照國家、省的部署,有序推進生態產品統計和生態產品價值核算工作,逐步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模式。推動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在金融領域的運用。支持金融機構圍繞華南國家植物園、國家級濕地公園等生物多樣性保護重點領域和生態友好型項目,開發符合生態碳匯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特點的金融產品。
(八)積極開展碳達峰碳中和示範。
推進多層次試點示範項目建設。鼓勵各區在綜合性片區、產業園區、綜合交通、建築樓宇、工業製造、居民社區等類別中打造一批省級、市級碳達峰碳中和試點。按照園區、工廠、建築、交通等類別制定零碳項目評價標準體系,分條線分批次篩選並認定一批零碳試點示範項目。開發推廣零碳公園、零碳新型農房等一批零碳場景。
三、科技創新
(一)建立健全科技創新體制機制。
設立市級碳達峰碳中和重大科技專項,開展低碳零碳負碳技術攻關,打造綠色低碳領域科技創新策源地。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體系,強化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完善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孵化載體,積極引進綠色技術創新項目、創新創業基地。開展廣州市碳減排技術預測和評估,提出不同產業門類的碳達峰技術支撐體系。
(二)加強低碳科技創新能力建設。
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高質量建設,強化與港澳及國際綠色低碳技術創新主體的跨區域合作。依託在穗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建設一批碳達峰碳中和市級重點實驗室、技術研發中心等創新平台,支持行業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業共建綠色低碳產業創新中心,推動產學研用深度融合。
(三)強化低碳核心技術攻關推廣。
支持全球變化與海氣相互作用、“藍碳”科學與技術、海洋生物資源固碳機制、衛星遙感時序變化監測等前沿領域開展重大基礎研究。開展一批低碳零碳技術攻關和套用示範。組織節能降碳關鍵技術、“卡脖子”技術攻關,聚焦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節能、氫能、新型電力系統、近零能耗建築等重點領域,開展套用基礎研究。打造全國天然氣水合物研發和商業開發總部基地。推動電力、石化等行業建設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全流程、集成化、規模化示範項目。
(四)加大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力度。
加大綠色低碳相關專業高精尖人才引進力度,加快培養一批碳達峰碳中和領域國際一流學者、學科帶頭人和高水平科研團隊。支持在穗高校設立碳中和研究院,加快綠色低碳相關學科、學院建設,建立多學科交叉的綠色低碳人才培養體系。深化產教融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創新企業合作,培養建設本地低碳產業青年創新人才隊伍。
四、政策創新
(一)建立碳預算管理體系。
1.建立碳預算管理制度。建設碳預算總量、碳預算分配、監督評估與調整、預算借貸靈活機制等制度體系。研究實行碳排放快報、年報制度。研究推行市、區、重點碳排放單位三級碳預算管理,建立全市和各區重點碳排放單位的碳排放預算台賬。定期開展碳預算使用情況評估。
2.推動重點碳排放單位開展碳預算管理。建立重點碳排放單位名錄並實行動態更新。發布各行業碳預算管理指南。推動重點碳排放單位編制年度碳排放平衡表。通過預算管理,核算碳排放指標並進行年度結算和考核。指導重點碳排放單位將碳減排和碳排放權交易等活動以企業預算的形式加以系統規劃,推動重點碳排放單位控碳、降碳。
3.設立碳排放管理崗位。推動重點碳排放單位建設碳排放管理體系,研究設立多級碳排放管理崗位。指導企業建立健全碳排放組織管理,推動重點碳排放企業設立“總碳排放師”等高層管理崗、“碳排放管理員”等中層管理崗,負責企業碳預算管理工作,督促企業開展降碳增效行動。逐步推動企業建設碳排放線上監測系統。
(二)健全碳足跡核算體系。
1.制定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立足廣州市的產業特點,重點開展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光伏、電力設備、日用化工等行業的產品碳足跡研究。建立擬優先制定核算規則標準的重點產品目錄,研究制定目錄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確定產品碳足跡核算邊界、核算方法、數據質量要求和溯源性要求等。
2.加強研發碳達峰碳中和計量技術和設備。加強碳排放關鍵計量測試技術研究和套用,健全碳計量標準裝置,開展碳計量測試儀器設備、關鍵核心部件、高精度測量儀器和計量校準裝置的研製與套用,提升碳排放測量和監測能力。開展碳計量監測、碳計量審查和評價等制度研究。
3.推動企業建立碳計量實驗室。推動行業企業建立碳計量實驗室,建設重點行業產品碳足跡背景資料庫,編制碳足跡評價技術指南。開展市域動態電力排放因子研究,為實現分區、分時電碳排放因子準確計算提供依據,為推動構建精準的碳計量與碳核算體系提供參考。
(三)完善碳金融創新體系。
1.健全“碳賬戶+碳信用”體系。探索推動以碳賬戶為基礎、以碳信用為紐帶、以碳融資為落點的碳金融服務體系建設。通過核算企業用能數據和碳排放數據,與行業基準值進行對比,將企業進行分級,形成企業碳賬戶。將企業碳賬戶數據與粵信融徵信平台連通。推動金融機構創新推出“碳惠貸”等金融產品,根據企業碳信用情況實施差異化信貸政策。持續推進廣州市企業碳效分級評估結果套用,將“碳賬戶+碳信用”體系建設在全市複製推廣。
2.推動碳市場創新發展。做大碳配額抵質押融資、碳配額回購交易規模。深化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平台,完善生態產品登記和交易服務體系,構建生態碳匯等生態產品市場化交易體系。研究綠色電力交易及碳排放權交易的機制銜接。開拓氫能、綠色甲醇、綠色甲烷等綠色要素交易產品。探索碳現貨遠期交易和跨境碳交易業務。
3.探索期現聯動業務。鼓勵期貨公司等金融服務機構與廣州市相關產業企業、貿易企業合作,開展現貨交易、期貨倉單交易、基差交易、倉單融資等業務,開發碳排放權、電力市場期現貨價格指數,滿足企業在碳排放權和綠色電力交易市場多樣化的風險管理和融資需求。
4.推廣綠色金融特色網點建設。推廣綠色金融特色網點建設模式,支持金融機構探索運營“碳中和”、建設“零碳網點”和開展環境信息披露。鼓勵銀行網點配備專業的氣候投融資團隊及客戶服務專區,在固定位置展示綠色金融、低碳環保、碳中和等知識宣傳資料,強化綠色低碳理念的引導和宣傳,推動氣候投融資產品創新。
(四)形成碳要素保障體系。
1.促進智庫、聯盟、基金、平台聯合發展。組建碳達峰碳中和高端智庫,成立廣州市碳達峰碳中和產業聯盟企業聯合會。發起廣州市碳達峰碳中和產業系列基金,專注投向碳達峰碳中和相關領域。搭建廣州市碳達峰碳中和監測管理平台(穗碳雲)。發揮智庫、聯盟、基金、平台合力,通過提供技術和資金支持,推動綜合性片區、產業園區、居民社區、建築樓宇、綜合交通、工業製造等各類型碳達峰碳中和試點項目建設,策劃綠色低碳產業推介會、雙碳項目對接會,在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工業深度減碳、城鄉建設和交通領域綠色低碳發展等方面,為我市引入一批優質綠色低碳重大項目。
2.發揮零碳項目示範引領作用。研究建立我市碳達峰碳中和技術目錄,結合碳達峰碳中和試點工作進行示範套用,在碳達峰碳中和試點的基礎上認定一批零碳示範項目,打造一批零碳場景。制定零碳項目評價標準體系,評定零碳示範項目等級。通過總結複製零碳示範項目建設模式,擴大零碳項目建設力度,逐步推廣碳達峰碳中和技術套用,促進碳經濟發展。
(五)構建碳數字治理體系。
1.搭建市碳達峰碳中和監測管理平台(穗碳雲)。利用雲計算、大數據、區塊鏈等先進技術,實現對各重點領域碳排放和生態系統碳匯的科學監測及數據獲取,實現涵蓋全市及各區分領域、分行業、分能源品種的能源統計和碳排放核算,輔助支持能源審計、節能評估、碳預算管理工作。基於現狀及經濟發展態勢分析碳排放趨勢,提供情景式、參數化的碳達峰預測,支撐碳達峰行動部署。推動區域平台與全市能源管理與輔助決策平台、市碳達峰碳中和監測管理平台的耦合對接。
2.完善廣州碳普惠服務平台。以數位化手段促進廣州碳普惠的場景拓展,研究開發建築、交通、教育等領域的碳幣獲取及消納場景。完善廣州碳普惠自願減排註冊登記平台,研究發布衣食住行用等居民生活相關領域的廣州碳普惠方法學,激勵多領域開發廣州碳普惠減排項目。
3.打造廣州市儲能監管平台。展示廣州市儲能電站的整體運行狀態、設備監測、實時電量等信息,推動用戶側儲能電站有序接入平台。開展中央空調、充電樁、儲能等柔性負荷控制技術研究,實現城市級規模化負荷聚合套用,達成廣州電網需求側回響能力不低於最大用電負荷5%的目標。推進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剛性負荷控制接入,開展產業鏈聯動的剛性負荷控制精細化管理模式研究,推動接入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的可控制負荷達到廣州電網最大負荷的20%。
4.擴展“穗碳計算器”套用場景。以“穗碳計算器”等公共碳賬戶服務平台為企業提供碳排放計算數位化工具,強化工業企業碳排放統計核算基礎。基於平台匯聚企業能耗和碳排放情況,探索建立低碳企業評價體系。支持平台在綠色認證、“綠色化”診斷改造、清潔生產審核驗收、工業節水與用水核查等政企業務領域深度套用。
五、全民行動
(一)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
將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以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知識為重點,普及生態文明理念。充分利用新媒體,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生態文明建設宣傳教育活動,宣傳節能降碳知識和政策。組織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世界環境日等主題宣傳活動,鼓勵市民廣泛參與,增強社會公眾的綠色低碳意識。
(二)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深入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建設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形成崇尚綠色生活的社會氛圍。大力推進全市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場開展“綠色商場”創建。推行綠色消費、綠色居住、綠色出行,宣揚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實施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大力推廣節能家電、高效照明產品、新能源汽車、節水器具等。
(三)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作用,督促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引導和鼓勵企業轉變生產經營理念,主動適應綠色低碳發展要求,增強企業環境責任意識。鼓勵電商企業打造線上綠色平台,為消費者提供綠色低碳產品,引導商家低碳生產。鼓勵重點用能單位、相關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等按照強制性披露要求定期公布碳排放信息。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發揮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作用,統籌研究重要事項、制定重大政策。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加強統籌協調,對各部門和各區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督促各項任務落實落細。各相關部門、各區按照本方案確定的建設目標和主要任務,細化具體政策措施,壓實工作責任,確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
(二)強化政策支持。
推動節約能源、循環經濟、清潔生產、環境保護、綠色低碳科技創新等領域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制定修訂。各相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各類支持措施加強對有關項目的保障和對綠色低碳產業的支持,鼓勵探索形成長效機制。引導符合條件的綠色低碳項目建設、技術研發申請各級財政預算。嚴格落實差別電價、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政策。
(三)嚴格監督考評。
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制度,明確各部門職責,督促各部門推進各項工作落實。細化方案各項目標任務,組織開展試點建設目標任務評估。
(四)加強宣傳推廣。
加強對政策創新的宣傳推廣,切實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深入總結試點建設中好的經驗做法,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案例,及時上報國家和省。
附屬檔案
主要內容分工表
序號
重點任務
主要責任單位
1
主要任務
切實保障能源供應綠色安全
堅實築牢化石能源兜底保障作用。推動廣州珠江電廠、恆運電廠煤電機組容量替代為大容量高參數的支撐性煤電機組。推進白雲恆運天然氣發電、增城旺隆氣電、知識城天然氣熱電聯產等一批高效天然氣發電項目建設。多渠道拓展海內外氣源,持續完善天然氣輸配網路。
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廣州供電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
積極開發利用新能源。以氫能、新型儲能、光伏為重點推進新能源產業發展。大力發展太陽能分散式光伏發電,增加本地綠色電力供應,加快黃埔、從化整區屋頂分散式光伏開發試點建設。推廣氫能及燃料電池在交通、電力等領域套用,推進加氫站和制氫加氫一體站建設。支持金融城起步區通過冰蓄冷儲能發展區域集中供冷。
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港務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擴展需求回響資源,推動現有工業用戶的輔助、非連續性生產等用電設施靈活性可中斷調控改造,在全市需求側管理平台中逐步吸納公共建築、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新型儲能、虛擬電廠等靈活調節資源。打造廣州市儲能監管平台,展示廣州市儲能電站的整體運行情況。推進國家新型儲能創新中心建設。
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交通運輸局,廣州供電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
主要任務
穩步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
全面提升碳排放管理水平。逐步推進能耗雙控轉向碳排放雙控,通過碳預算管理,合理分解能耗強度及碳排放強度下降目標任務。推動重點碳排放單位設立碳排放管理崗位。鼓勵企業採用契約能源管理等模式推進節能低碳技術改造。建設市碳達峰碳中和監測管理平台(穗碳雲),實現碳排放的科學監測和智慧型分析,大幅提升碳排放管理全鏈條、精準化、智慧化水平。
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統計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
持續提高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水平。綜合運用稅收、價格、補貼等多種手段,加快淘汰落後低效用能設備,推動電機、變壓器、鍋爐等重點用能設備系統節能改造,推廣套用先進節能降碳設備。鼓勵引導高能耗、高排放的老舊交通運輸工具加快淘汰,更新使用節能環保新型交通工具,支持老舊新能源公車及電池更新換代。落實新造船舶能效設計指數分階段實施要求和驗證機制。分類有序推進技術落後、不滿足有關標準規範、節能環保不達標的建築設備更新,重點推進住宅及商業樓宇老舊電梯更新、建築施工設備更新等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港務局、國資委,廣州市稅務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
健全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完善廢舊物資回收網路,推動建設一批“兩網融合”網點。推動現有再生資源加工利用企業提質改造,開展技術升級和設備更新。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提高后端垃圾處理效率,提升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完善建築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體系,加快建設建築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基地和裝修垃圾分揀中心。加快構建“源頭落實產生者責任,收集轉移過程嚴格監管,加強末端無害化處置”的廢舊動力電池回收處置體系。推進再製造產業發展,支持有條件的區開展汽車零部件再製造產業園建設。
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商務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供銷總社,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7
主要任務
深入推進工業領域節能降碳
持續最佳化產業結構和用能結構。梯度培育重點產業鏈群,培育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國家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建設,支持綠色低碳轉型產業發展壯大。加快技術裝備創新突破,提升電氣化普及率。大力實施電能替代,在條件成熟的區域開展電氣化示範區建設。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廣州供電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8
加快推進制造業綠色化轉型。推動製造業企業利用工業網際網路、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5G 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開展綠色化轉型,大力推動智慧型製造裝備與智慧型製造工業軟體研發套用,提升國產智慧型技術及產品的質量。深入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對石化、鋼鐵、水泥、汽車、電子行業及信息基礎設施等重點行業實施節能、節水、節材、減污、降碳等系統性清潔生產改造。健全產品碳足跡核算體系,鼓勵企業建立碳計量實驗室,為企業綠色發展提供統計核算支撐,促進供應鏈節能降碳,增強應對國際綠色貿易規則能力。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9
大力加強城鄉建設綠色發展
全面提升建築綠色低碳水平。新建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推動星級綠色建築規模化和高質量發展,對重點區域實施高星級綠色建築集聚發展。積極推進光伏建築一體化建設,鼓勵使用空氣源熱泵等技術,推動新建公共建築實現全電氣化。逐步對交通樞紐站場、展館等公共建築進行電氣化改造。對大型公共建築逐步實行能耗限額管理。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廣州供電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0
廣泛推行綠色低碳建造方式。大力發展多體系裝配式建築。加強推廣綠色建材、綠色施工技術、綠色建造模式。探索實施建築材料數位化管理,推廣節能型施工設備。加強施工現場建築垃圾管控,在施工現場建立廢物回收系統,推進建築垃圾集中處理、分級利用。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1
主要任務
持續深化交通運輸低碳轉型
加快形成綠色低碳交通運輸方式。推進海鐵聯運、江海聯運發展。探索建立粵港澳大灣區“一票式”聯程客運服務體系。探索建立近零排放貨運通道,推進道路交通近零排放轉型。加強公交捷運線網銜接,完善公共運輸無障礙出行設施,鼓勵發展定製公交、便民巴士等多樣化公交服務。
市交通運輸局、港務局、發展改革委、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商務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2
積極推進交通運輸裝備低碳化。持續擴大氫能源建築廢棄物運輸車輛示範套用規模。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車在新車產銷和汽車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動船舶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綠色航運。以珠江游為重點,有序推動電動船舶套用,優先形成電動船舶示範航線。推動港口綠色化低碳化轉型升級,加快現有船舶受電設施改造,新建、改建、擴建碼頭工程(油氣化工碼頭除外)同步設計、建設岸電設施,促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常態化。
市交通運輸局、港務局、發展改革委、商務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3
加快建設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在城市公交客運站場、捷運站點、港口碼頭等公共運輸候乘場所推廣套用綠色照明、節能空調等節能技術。推進住宅小區、公共停車場、高速公路服務區、公交站場等場所建設充換電設施。統籌推進汽車加氫站規劃布局,鼓勵利用現有加油站、加氣站改建或擴建加氫設施。
市交通運輸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港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4
鞏固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
有序推動碳匯資源提質增效。推進森林提質增效,積極開展造林、封山育林和森林撫育,通過林分改造、補植套種、中幼林撫育、大徑級森林培育等措施,改善林分結構,提高森林質量。實施科學輪作、秸稈還田、有機肥施用、綠肥種植、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廣套用等措施,提升耕地土壤有機碳儲量。對功能退化的濕地進行修復和綜合整治,恢復濕地主要生態功能。推動海珠國家濕地公園打造成為國際標桿性濕地公園。在適宜恢復區域營造紅樹林,在退化區域實施撫育和提質改造,整體改善紅樹林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市林業園林局、農業農村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5
主要任務
逐步健全綠色要素交易體系
大力推動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配合做好國家及廣東省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擴容工作。推動完善廣州市碳普惠自願減排交易體系。開發一批體現生態公益價值的、示範性較強的低碳行為碳普惠方法學。完善廣州碳普惠服務平台。支持各區及符合條件的園區、機構申報碳賬戶、碳普惠、碳匯等綠色普惠金融創新試點。
市委金融辦,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國資委,廣州供電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6
豐富綠色要素交易產品。支持廣州期貨交易所加快推動碳排放權、電力、多晶矽等服務綠色發展的期貨品種上市進程。完善“穗碳”平台等企業碳賬戶體系建設,強化數據支撐,擴大套用場景。強化綠證在用能預算、碳排放預算管理及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體系中的套用。
市委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國資委、市場監管局,廣州供電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7
持續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推進生態系統碳匯能力提升,拓展“兩山”轉化路徑。按照國家、省的部署,有序推進生態產品統計和生態產品價值核算工作,逐步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模式。推動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在金融領域的運用。支持金融機構圍繞華南國家植物園、國家級濕地公園等生物多樣性保護重點領域和生態友好型項目,開發符合生態碳匯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特點的金融產品。
市委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林業園林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8
積極開展碳達峰碳中和示範
推進多層次試點示範項目建設。鼓勵各區在綜合性片區、產業園區、綜合交通、建築樓宇、工業製造、居民社區等類別中打造一批省級、市級碳達峰碳中和試點。按照園區、工廠、建築、交通等類別制定零碳項目評價標準體系,分條線分批次篩選並認定一批零碳試點示範項目。開發推廣零碳公園、零碳新型農房等一批零碳場景。
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文化廣電旅遊局、國資委、港務局、林業園林局、農業農村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9
科技創新
建立健全科技創新體制機制
設立市級碳達峰碳中和重大科技專項,開展低碳零碳負碳技術攻關,打造綠色低碳領域科技創新策源地。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體系,強化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完善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孵化載體,積極引進綠色技術創新項目、創新創業基地。開展廣州市碳減排技術預測和評估,提出不同產業門類的碳達峰技術支撐體系。
市科技局、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0
加強低碳科技創新能力建設
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高質量建設,強化與港澳及國際綠色低碳技術創新主體的跨區域合作。依託在穗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建設一批碳達峰碳中和市級重點實驗室、技術研發中心等創新平台,支持行業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業共建綠色低碳產業創新中心,推動產學研用深度融合。
市科技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1
強化低碳核心技術攻關推廣
支持全球變化與海氣相互作用、“藍碳”科學與技術、海洋生物資源固碳機制、衛星遙感時序變化監測等前沿領域開展重大基礎研究。開展一批低碳零碳技術攻關和套用示範。組織節能降碳關鍵技術、“卡脖子”技術攻關,聚焦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節能、氫能、新型電力系統、近零能耗建築等重點領域,開展套用基礎研究。打造全國天然氣水合物研發和商業開發總部基地。推動電力、石化等行業建設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全流程、集成化、規模化示範項目。
市科技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林業園林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2
加大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力度
加大綠色低碳相關專業高精尖人才引進力度,加快培養一批碳達峰碳中和領域國際一流學者、學科帶頭人和高水平科研團隊。支持在穗高校設立碳中和研究院,加快綠色低碳相關學科、學院建設,建立多學科交叉的綠色低碳人才培養體系。深化產教融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創新企業合作,培養建設本地低碳產業青年創新人才隊伍。
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局、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委組織部,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3
政策創新
建立碳
預算管理體系
建立碳預算管理制度。建設碳預算總量、碳預算分配、監督評估與調整、預算借貸靈活機制等制度體系。研究實行碳排放快報、年報制度。研究推行市、區、重點碳排放單位三級碳預算管理,建立全市和各區重點碳排放單位的碳排放預算台賬。定期開展碳預算使用情況評估。
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統計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4
推動重點碳排放單位開展碳預算管理。建立重點碳排放單位名錄並實行動態更新。發布各行業碳預算管理指南。推動重點碳排放單位編制年度碳排放平衡表。通過預算管理,核算碳排放指標並進行年度結算和考核。指導重點碳排放單位將碳減排和碳排放權交易等活動以企業預算的形式加以系統規劃,推動重點碳排放單位控碳、降碳。
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國資委,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5
設立碳排放管理崗位。推動重點碳排放單位建設碳排放管理體系,研究設立多級碳排放管理崗位。指導企業建立健全碳排放組織管理,推動重點碳排放企業設立“總碳排放師”等高層管理崗、“碳排放管理員”等中層管理崗,負責企業碳預算管理工作,督促企業開展降碳增效行動。逐步推動企業建設碳排放線上監測系統。
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國資委,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6
健全碳
足跡核算體系
制定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立足廣州市的產業特點,重點開展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光伏、電力設備、日用化工等行業的產品碳足跡研究。建立擬優先制定核算規則標準的重點產品目錄,研究制定目錄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確定產品碳足跡核算邊界、核算方法、數據質量要求和溯源性要求等。
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管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7
加強研發碳達峰碳中和計量技術和設備。加強碳排放關鍵計量測試技術研究和套用,健全碳計量標準裝置,開展碳計量測試儀器設備、關鍵核心部件、高精度測量儀器和計量校準裝置的研製與套用,提升碳排放測量和監測能力。開展碳計量監測、碳計量審查和評價等制度研究。
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8
政策創新
健全碳
足跡核算體系
推動企業建立碳計量實驗室。推動行業企業建立碳計量實驗室,建設重點行業產品碳足跡背景資料庫,編制碳足跡評價技術指南。開展市域動態電力排放因子研究,為實現分區、分時電碳排放因子準確計算提供依據,為推動構建精準的碳計量與碳核算體系提供參考。
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統計局、國資委、市場監管局,廣州供電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9
完善碳
金融創新體系
健全“碳賬戶+碳信用”體系。探索推動以碳賬戶為基礎、以碳信用為紐帶、以碳融資為落點的碳金融服務體系建設。通過核算企業用能數據和碳排放數據,與行業基準值進行對比,將企業進行分級,形成企業碳賬戶。將企業碳賬戶數據與粵信融徵信平台連通。推動金融機構創新推出“碳惠貸”等金融產品,根據企業碳信用情況實施差異化信貸政策。持續推進廣州市企業碳效分級評估結果套用,將 “碳賬戶+碳信用”體系建設在全市複製推廣。
市委金融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廣州供電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0
推動碳市場創新發展。做大碳配額抵質押融資、碳配額回購交易規模。深化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平台,完善生態產品登記和交易服務體系,構建生態碳匯等生態產品市場化交易體系。研究綠色電力交易及碳排放權交易的機制銜接。開拓氫能、綠色甲醇、綠色甲烷等綠色要素交易產品。探索碳現貨遠期交易和跨境碳交易業務。
市委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國資委,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1
探索期現聯動業務。鼓勵期貨公司等金融服務機構與廣州市相關產業企業、貿易企業合作,開展現貨交易、期貨倉單交易、基差交易、倉單融資等業務,開發碳排放權、電力市場期現貨價格指數,滿足企業在碳排放權和綠色電力交易市場多樣化的風險管理和融資需求。
市委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國資委,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2
政策創新
完善碳
金融創新體系
推廣綠色金融特色網點建設。推廣綠色金融特色網點建設模式,支持金融機構探索運營“碳中和”、建設“零碳網點”和開展環境信息披露。鼓勵銀行網點配備專業的氣候投融資團隊及客戶服務專區,在固定位置展示綠色金融、低碳環保、碳中和等知識宣傳資料,強化綠色低碳理念的引導和宣傳,推動氣候投融資產品創新。
市委金融辦、市生態環境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3
形成碳
要素保障體系
促進智庫、聯盟、基金、平台聯合發展。組建碳達峰碳中和高端智庫,成立廣州市碳達峰碳中和產業聯盟企業聯合會。發起廣州市碳達峰碳中和產業系列基金,專注投向碳達峰碳中和相關領域。搭建廣州市碳達峰碳中和監測管理平台(穗碳雲)。發揮智庫、聯盟、基金、平台合力,通過提供技術和資金支持,推動綜合性片區、產業園區、居民社區、建築樓宇、綜合交通、工業製造等各類型碳達峰碳中和試點項目建設,策劃綠色低碳產業推介會、雙碳項目對接會,在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工業深度減碳、城鄉建設和交通領域綠色低碳發展等方面,為我市引入一批優質綠色低碳重大項目。
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廣州供電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4
發揮零碳項目示範引領作用。研究建立我市碳達峰碳中和技術目錄,結合碳達峰碳中和試點工作進行示範套用,在碳達峰碳中和試點的基礎上認定一批零碳示範項目,打造一批零碳場景。制定零碳項目評價標準體系,評定零碳示範項目等級。通過總結複製零碳示範項目建設模式,擴大零碳項目建設力度,逐步推廣碳達峰碳中和技術套用,促進碳經濟發展。
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場監管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5
政策創新
構建碳
數字治理體系
搭建市碳達峰碳中和監測管理平台(穗碳雲)。利用雲計算、大數據、區塊鏈等先進技術,實現對各重點領域碳排放和生態系統碳匯的科學監測及數據獲取,實現涵蓋全市及各區分領域、分行業、分能源品種的能源統計和碳排放核算,輔助支持能源審計、節能評估、碳預算管理工作。基於現狀及經濟發展態勢分析碳排放趨勢,提供情景式、參數化的碳達峰預測,支撐碳達峰行動部署。推動區域平台與全市能源管理與輔助決策平台、市碳達峰碳中和監測管理平台的耦合對接。
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統計局、林業園林局,廣州供電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6
完善廣州碳普惠服務平台。以數位化手段促進廣州碳普惠的場景拓展,研究開發建築、交通、教育等領域的碳幣獲取及消納場景。完善廣州碳普惠自願減排註冊登記平台,研究發布衣食住行用等居民生活相關領域的廣州碳普惠方法學,激勵多領域開發廣州碳普惠減排項目。
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教育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7
打造廣州市儲能監管平台。展示廣州市儲能電站的整體運行狀態、設備監測、實時電量等信息,推動用戶側儲能電站有序接入平台。開展中央空調、充電樁、儲能等柔性負荷控制技術研究,實現城市級規模化負荷聚合套用,達成廣州電網需求側回響能力不低於最大用電負荷5%的目標。推進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剛性負荷控制接入,開展產業鏈聯動的剛性負荷控制精細化管理模式研究,推動接入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的可控制負荷達到廣州電網最大負荷的20%。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廣州供電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8
擴展“穗碳計算器”套用場景。以“穗碳計算器”等公共碳賬戶服務平台為企業提供碳排放計算數位化工具,強化工業企業碳排放統計核算基礎。基於平台匯聚企業能耗和碳排放情況,探索建立低碳企業評價體系。支持平台在綠色認證、“綠色化”診斷改造、清潔生產審核驗收、工業節水與用水核查等政企業務領域深度套用。
市委金融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廣州供電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9
全民行動
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
將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以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知識為重點,普及生態文明理念。充分利用新媒體,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生態文明建設宣傳教育活動,宣傳節能降碳知識和政策。組織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世界環境日等主題宣傳活動,鼓勵市民廣泛參與,增強社會公眾的綠色低碳意識。
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教育局、生態環境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0
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深入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建設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形成崇尚綠色生活的社會氛圍。大力推進全市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場開展“綠色商場”創建。推行綠色消費、綠色居住、綠色出行,宣揚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實施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大力推廣節能家電、高效照明產品、新能源汽車、節水器具等。
市發展改革委、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國資委、市場監管局,市婦聯,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1
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作用,督促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引導和鼓勵企業轉變生產經營理念,主動適應綠色低碳發展要求,增強企業環境責任意識。鼓勵電商企業打造線上綠色平台,為消費者提供綠色低碳產品,引導商家低碳生產。鼓勵重點用能單位、相關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等按照強制性披露要求定期公布碳排放信息。
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商務局、國資委,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2
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
發揮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作用,統籌研究重要事項、制定重大政策。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加強統籌協調,對各部門和各區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督促各項任務落實落細。各相關部門、各區按照本方案確定的建設目標和主要任務,細化具體政策措施,壓實工作責任,確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
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有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3
強化政策支持
推動節約能源、循環經濟、清潔生產、環境保護、綠色低碳科技創新等領域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制定修訂。各相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各類支持措施加強對有關項目的保障和對綠色低碳產業的支持,鼓勵探索形成長效機制。引導符合條件的綠色低碳項目建設、技術研發申請各級財政預算。嚴格落實差別電價、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政策。
市委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局、司法局、財政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管局,廣州市稅務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4
嚴格監督考評
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制度,明確各部門職責,督促各部門推進各項工作落實。細化方案各項目標任務,組織開展試點建設目標任務評估。
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有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5
加強宣傳推廣
加強對政策創新的宣傳推廣,切實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深入總結試點建設中好的經驗做法,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案例,及時上報國家和省。
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有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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