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在全國範圍內有效開展智慧財產權打假工作,保護智慧財產權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自主智慧財產權產出能力的提高,進一步發揮智慧財產權制度在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整頓市場環境,提高我國核心競爭力和擴大對外開放中的作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進一步提高智慧財產權打假工作水平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家知識產權局
- 發布日期:2003-02-20
- 生效日期:2003-02-20
-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基本信息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3-02-20
【生效日期】2003-02-20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為在全國範圍內有效開展智慧財產權打假工作,保護智慧財產權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自主智慧財產權產出能力的提高,進一步發揮智慧財產權制度在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整頓市場環境,提高我國核心競爭力和擴大對外開放中的作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深化認識,進一步提高智慧財產權打假工作水平
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要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進一步加大智慧財產權打假工作力度,提高智慧財產權打假工作水平,有利於我國政府履行入世承諾,擴大吸引外資,有利於促進我國自主智慧財產權產出能力的提高;同時,提高智慧財產權打假工作水平也關係到整頓、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關係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大局。
近年來,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的部署,全國各地智慧財產權協調指導機構、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在“3.15”、“4.26”期間有效開展了智慧財產權打假工作,積累了有益的經驗。
今年的“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4.26”世界智慧財產權日即將到來,世界智慧財產權領導人會議也將於今年4月在北京舉行。各地務必在“3.15”、“4.26”期間和世界智慧財產權領導人會議之前,組織專項智慧財產權執法行動,形成聲勢;要根據本地實際做好全年智慧財產權打假工作,堅持常抓不懈,將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抓緊時機,積極開展專項執法工作
各地應抓緊時間,積極開展跨地區的聯合執法行動,依法依職能打擊嚴重的智慧財產權假冒、冒充和侵權行為。應聯合鄰接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與違法行為發生地聯合進行跨地區執法行動。各地方應主動配合、積極協作,儘快建立起跨地區的聯合執法協作機制,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工作的優勢。
要堅持已經取得的成功經驗,進一步加大跨部門執法協作的力度。主動支持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開展有關保護活動;在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活動中繼續加強與公安、工商、著作權、海關等部門的聯繫,建立有效的跨部門執法協作機制,及時組織聯合執法行動。
要嚴格依照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10號),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對執法中發現的違反刑法的案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對公安機關移送的應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管轄的案件及時受理。對以暴力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要依據有關規定,在公安部門配合下,堅決予以制止。對海關依法採取的智慧財產權邊境保護措施,要依據有關規定予以積極協作。應加強與司法機關的交流,提高行政、司法協調運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的成效。
從現在開始,一段時期內,應集中執法力量對大型商品集散地、大商場和有關商品、技術、投資交易會、展覽會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狀況進行監控,對存在嚴重問題的,要依法及時處理。對關係人民生命健康的醫藥、保健品、食品、建材等領域的智慧財產權假冒行為,要及時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對當地優勢產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要予以跟蹤和指導。對當地在國外的重大項目智慧財產權保護狀況要及時了解,必要時報我局。
三、大力提高執法信息化水平,進一步提高辦案效率
為提高執法信息化水平,要及時做好執法數據的歸納、整理、上報工作。要提高執法信息的擴散、傳播速度,運用網際網路加強本地和跨地區的知識產權局系統內部的執法協作,加強與權利人、消費者的溝通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聯絡,在加強信息溝通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辦案效率。
四、提高智慧財產權打假工作的效應
各地應將消費者和權利人反響強烈的、嚴重影響社會公眾利益的,以及涉外智慧財產權案件公開處理,並舉行現場交流活動。
利用各種形式,包括網路的方式,向社會各界和公眾介紹智慧財產權打假工作的成效。
各地應設立智慧財產權保護諮詢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並在“3.15”、“4.26”期間舉辦智慧財產權保護諮詢日活動。
要充分發揮社會中介組織在智慧財產權維權中的作用。通過有關協會增強企業保護智慧財產權的自律性,減少智慧財產權侵權、假冒、冒充行為的發生。要大力發展各類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機構,規範其在智慧財產權維權中的服務行為。
五、加強執法考核評價工作
各地應密切結合當地經濟、科技發展和市場發育、規範狀況以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管理和保護工作實際,做好智慧財產權執法考核評價工作,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執法打假工作在促進自主智慧財產權產生、規範整頓市場經濟秩序和吸引外資中的作用,提高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在增強當地技術創新能力和競爭力中的顯示度。請將 4月份以前和全年的執法、打假工作實施情況分別於5月初和12月底報我局。
六、加強調查研究,針對入世後的新形勢,不斷增強打假工作的主動性、針對性
各地要根據當地實際,深入研究世貿組織的智慧財產權規則和多邊爭端解決機制對智慧財產權執法工作的影響,要調查研究智慧財產權權利人和社會各界對智慧財產權執法工作的新要求,研究不同類型的智慧財產權保護之間的相互聯繫,研究中外智慧財產權執法的異同和相互影響,密切結合當地實際,合理借鑑國外經驗,做好涉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預警工作,借鑑我國有關地區和有關部門的執法經驗,加強執法監察工作,繼續反對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進一步增強有關打假工作的主動性、針對性,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請各地本著上述精神,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將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並將執行情況和執行中的問題及時報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