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成渝經濟區區域規劃的通知

發改地區[2011]1124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成渝經濟區區域規劃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
  • 發布時間: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 相關檔案:發改地區[2011]1124號
重慶市、四川省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於成渝經濟區區域規劃的批覆》(國函〔2011〕48號),現將《成渝經濟區區域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印發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渝經濟區自然稟賦優良,產業基礎較好,城鎮分布密集,交通體系完整,人力資源豐富,是我國重要的人口、城鎮、產業集聚區,是引領西部地區加快發展、提升內陸開放水平、增強國家綜合實力的重要支撐,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重要的戰略地位。要認真領會國務院的批覆精神,把《規劃》實施作為深入推進西部大開發,促進全國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努力把成渝經濟區建設成為西部地區重要的經濟中心、全國重要的現代產業基地、深化內陸開放的試驗區、統籌城鄉發展的示範區和長江上游生態安全的保障區,在帶動西部地區發展和促進全國區域協調發展中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二、請重慶市四川省人民政府做好《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認真落實《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完善機制,科學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設項目按程式另行報批。要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按照《規劃》確定的戰略定位、空間布局、發展要求,合理確定經濟社會發展重點,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要建立重慶市和四川省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牽頭的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規劃》實施的重大問題。
三、請國務院有關部門結合各自職能分工,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做好與國家總體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的銜接和協調,研究制定貫徹落實《規劃》的具體措施,在政策實施、項目建設、資金投入、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要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和協調,指導和幫助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為促進成渝經濟區加快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四、我委將按照國務院的批覆精神,加強對《規劃》實施的協調服務和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會同重慶市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做好《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實施情況。
附屬檔案:成渝經濟區區域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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