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全國“十三五”異地扶貧搬遷規劃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
印發全國“十三五”異地扶貧搬遷規劃的通知
發改地區[2016]2022號
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同意,現將《全國“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規劃》印發你們,請按照執行。
附屬檔案:全國“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規劃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6年9月20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