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劃旨在貫徹落實“十三五”規劃綱要和《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是“十三五”國家規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導“十三五”期間各地區、各部門信息化工作的行動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印發 “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的通知
- 發文機關:國務院
- 發文文號:國發〔2016〕73號
- 發文時間:2016年12月15日
通知
全文
序號 | 重點工作 | 負責單位 |
<p color:black";align="center" style="margin: 0cm 0cm 0.0001pt; font-size: 10.5pt; text-align: center;">1 | 打造自主先進的技術體系,制定網路強國工程實施綱要,組織實施網路強國工程。 | 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科技部、公安部、中科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2 | 強化戰略性前沿技術超前布局,加強新技術和新材料的基礎研發和前沿布局,組織實施核心技術超越工程。 | 科技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網信辦、中科院、工程院、中央軍委科學技術委員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3 | 推進產業生態體系協同創新,統籌基礎研究、技術創新、產業發展、市場套用、標準制定與網路安全各環節聯動協調發展,組織實施信息產業體系創新工程。 | 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科技部、公安部、教育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標準委、國家知識產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4 | 加快高速寬頻網路建設,全面推進三網融合。 | 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公安部、中央網信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5 | 加強規劃設計和組織實施,消除寬頻網路接入“最後一公里”瓶頸,進一步推進網路提速降費。 | 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務院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6 | 建設陸海空天一體化信息基礎設施,建立國家網路空間基礎設施統籌協調機制,加快空間網際網路部署,組織實施陸海空天一體化信息網路工程。 |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國家國防科工局牽頭,公安部、財政部、國家海洋局、軍隊有關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7 | 統籌建設綜合基礎設施,加快電網、鐵路、公路、水利等公共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智慧型化轉型。 |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國家能源局、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科技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標準委、國家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8 | 最佳化國家頻譜資源配置,加強無線電頻譜管理,合理規劃利用衛星頻率和軌道資源。 | 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國防科工局、軍隊有關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9 | 加快農村及偏遠地區網路覆蓋,組織開展電信普遍服務試點工作,組織實施寬頻鄉村和中西部地區中小城市基礎網路完善工程。 | 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10 | 加強數據資源規劃建設,加快推進政務數據資源、社會數據資源、網際網路數據資源建設,組織實施國家大數據發展工程。 | 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牽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計生委、環境保護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科技部、安全監管總局、國家國防科工局、國家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11 | 加強數據資源管理,建立數據產權保護、數據開放、隱私保護相關政策法規和標準體系。 | 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務院法制辦、國家標準委、國家國防科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12 | 推動數據資源套用,穩步推進公共數據資源向社會開放,組織實施國家網際網路大數據平台建設工程。 | 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牽頭,國務院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文化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安全監管總局、國務院法制辦、國家統計局、國家測繪地信局、中科院、國家國防科工局、國家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13 | 加強數據安全保護,實施大數據安全保障工程,建立跨境數據流動安全監管制度。 | 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牽頭,安全部、海關總署、國家國防科工局、國家密碼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14 | 組織實施“網際網路+”重大工程,推進“網際網路+”行動。 | 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網信辦、公安部、農業部、人民銀行、國家能源局、質檢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15 | 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實施“中國製造2025”,組織實施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套用與推廣工程。 | 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質檢總局、安全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16 | 推進農業信息化,實施“網際網路+”現代農業行動,組織實施農業農村信息化工程。 | 農業部、水利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家統計局、質檢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17 | 發展電子商務,大力推進“網際網路+流通”發展,加強智慧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支持移動電商、社區電商、農村電商和跨境電商等新型電商模式發展。 | 商務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計生委、教育部、國家統計局、海關總署、質檢總局、中央網信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18 | 培育發展新興業態,組織實施信息經濟創新發展工程。 | 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商務部、交通運輸部、人民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19 | 統籌發展電子政務,建立國家電子政務統籌協調機制,統籌共建電子政務公共基礎設施,加快推進人大信息化建設,加快政協信息化建設,大力推進“智慧法院”建設,積極打造“智慧檢務”,加強國家電子檔案管理。 | 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安部、國家標準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 | 區分輕重緩急分級分類持續推進打破信息壁壘和孤島,採取授權使用等機制解決信息安全問題,構建統一高效、互聯互通、安全可靠的國家數據資源體系,打通各部門信息系統,推動信息跨部門跨層級共享共用。“十三五”時期在政府系統率先消除信息孤島。 | 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1 | 創新社會治理,加快建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風險預防控制體系和社會治安立體防控體系,推進網上綜合防控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自然災害綜合管理信息系統、重大和重要基礎設施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監管信息系統、國家應急平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息系統和公安大數據中心。 | 公安部、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安全監管總局、法務部、國務院辦公廳、中央網信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22 | 實施信息惠民工程,拓展民生服務渠道,創新民生服務供給模式,加快推進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建立全人群覆蓋、全天候受理、公平普惠的民生公共服務體系。 | 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財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民委、法務部、交通運輸部、國家標準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23 | 建立健全網信軍民融合機制,加快網信軍民融合立法進程,實施軍地網信人才融合發展計畫。 | 中央網信辦、中央軍委戰略規劃辦公室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國防科工局、國務院法制辦、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24 | 推進信息基礎設施共建共用共享,組織實施網信軍民深度融合工程。 | 中央網信辦、中央軍委戰略規劃辦公室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國防科工局、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25 | 加快軍民技術雙向轉化,有序推動軍民重點實驗室互相開放,發展軍民一體信息產業。 | 中央網信辦、中央軍委戰略規劃辦公室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國防科工局、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中央軍委科學技術委員會、國家標準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26 | 建立開放共贏的國際合作體系,組織實施信息化國際樞紐工程。 | 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牽頭,外交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國家國防科工局、中科院、國家標準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27 | 鼓勵和支持網信企業走出去,推動區域數字經濟合作,實施網信援外計畫,加快推進中國標準走出去。 | 中央網信辦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外交部、國家標準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28 | 健全企業走出去境外維權援助體系,完善領事保護機制,建立公益性專利信息服務平台。 | 外交部、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央網信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29 | 順應廣大人民民眾呼聲,加強對網路安全環境的治理,依法嚴厲打擊網路電信詐欺等違法行為,形成高壓態勢,讓人民民眾安全放心使用網路。 | 公安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30 | 依法加強網路空間治理,組織實施網路內容建設工程。 | 中央網信辦牽頭,中央宣傳部、文化部、公安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保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31 | 加強網際網路基礎資源管理,建設網路可信體系,探索建立全國統一的網路證照服務體系。 | 中央網信辦、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其他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32 | 創新網路社會治理,組織實施網路文明建設工程。 | 中央網信辦牽頭,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民政部、公安部、文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33 | 深度參與國際網路空間治理,推動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國際網際網路治理體系。 | 中央網信辦、外交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34 | 強化網路安全頂層設計,完善網路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建立完善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標準體系,創建一流網路安全學院。 | 中央網信辦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教育部、國務院法制辦、國家標準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35 | 構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障體系。 | 中央網信辦、公安部、國家保密局牽頭,中央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安全部、財政部、國家國防科工局、國家密碼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36 | 實施網路安全審查制度。 | 中央網信辦牽頭,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安全部、科技部、國家國防科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37 | 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網路安全態勢,組織實施網路安全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工程。 | 中央網信辦、公安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保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38 | 強化網路安全科技創新能力,組織實施網路安全保障能力建設工程。 | 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標準委、國家保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39 | 組織實施信息安全專項,建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平台,支持關鍵基礎設施和重要信息系統,整體提升安全防禦能力。 | 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務院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40 | 組織實施新一代信息網路技術超前部署行動,加快推進5G技術研究和產業化,加快推進下一代廣播電視網建設與融合,推動下一代網際網路商用進程,超前布局未來網路。 | 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中科院、中央網信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41 | 組織實施北斗系統建設套用行動,統籌推進北斗建設套用,加強北斗核心技術突破,加快北斗產業化進程,開拓衛星導航服務國際市場。 | 中央網信辦、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財政部、公安部、國家國防科工局、國家測繪地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42 | 組織實施套用基礎設施建設行動,統籌規劃全國數據中心建設布局,提升雲計算自主創新能力,積極推進物聯網發展。 |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財政部、中央網信辦、公安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43 | 組織實施數據資源共享開放行動,構建全國信息資源共享體系,穩步實施公共信息資源共享開放,規範數據共享開放管理。 | 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44 | 組織實施“網際網路+政務服務”行動,構建形成方便快捷、公平普惠、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信息系統。 | 國務院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財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務院法制辦、國家標準委、法務部、安全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45 | 組織實施美麗中國信息化專項行動,加強自然資源動態監測和監管,創新區域環境污染防治與管理,大力發展綠色智慧產業。推進“網際網路+智慧能源”發展。 | 環境保護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國土資源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國家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46 | 組織實施網路扶貧行動,實施網路覆蓋工程、電商扶貧工程、網路扶智工程、扶貧信息服務工程、網路公益工程。 | 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牽頭,中央組織部、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水利部、商務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旅遊局、國家郵政局、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國家民委、法務部、供銷合作總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47 | 組織實施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行動,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打造智慧高效的城市治理,推動城際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建立安全可靠的運行體系。 | 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牽頭,住房城鄉建設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48 | 組織實施網上絲綢之路建設行動,推動網上絲綢之路經濟合作試驗區建設。 | 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社科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49 | 組織實施繁榮網路文化行動,加快文化資源數位化進程,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加強網路文化陣地建設,大力發展網路文化市場。 | 中央網信辦、文化部、中央宣傳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社科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50 | 組織實施線上教育普惠行動,促進線上教育發展,創新教育管理制度,縮小城鄉學校數字鴻溝,加強對外交流合作。 | 教育部牽頭,中央組織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51 | 組織實施健康中國信息服務行動,打造高效便捷的智慧健康醫療便民惠民服務,全面推進面向全民的人口健康信息服務體系,促進和規範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完善全球公共衛生風險監測預警決策系統,建立國際旅行健康網路,為出入境人員提供旅行健康安全保障服務。 | 國家衛生計生委、質檢總局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旅遊局、外交部、交通運輸部、中國民航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52 | 加快信息化法律制度建設,優先推進電信、網路安全、密碼、個人信息保護、電子商務、電子政務、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相關立法工作,加快推進政府數據開放、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數據權屬、數據管理、網路社會管理等相關立法工作。 | 中央網信辦、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國家保密局、國家密碼局、國家國防科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53 | 推動信息化領域市場開放,健全並強化競爭性制度和政策,放寬融合性產品和服務準入限制,逐步消除新技術新業務進入傳統領域的壁壘,最大限度激發微觀活力。 |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網信辦、社科院、國家保密局、商務部、工商總局、交通運輸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54 | 創新監管制度,建立信息領域市場主體準入前信用承諾制度,完善電信和網際網路等網信行業外資準入改革。 | 商務部、工商總局、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55 | 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實施企業信用信息依法公示、社會監督和失信聯合懲戒,推動建立網信領域信用管理機制,建立誠信檔案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 |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商總局、商務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56 | 規範有序開展網際網路金融創新試點,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推進產融結合創新試點,探索股權債權相結合的融資服務。深化創業板改革,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新型、成長型網際網路企業上市融資,研究特殊股權結構的境外上市企業在境內上市的制度政策。 | 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工商總局、商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57 | 完善金融服務,積極發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信用保險保單融資增信等新型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信息通信類高新企業發行公司債券,通過債券融資方式支持信息化發展。 | 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國家知識產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58 | 完善產業投資基金機制,鼓勵社會資本發起設立產業投資基金。 |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59 | 統籌現有國家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支持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和重大技術試驗驗證,強化關鍵共性技術研發供給。 | 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60 | 創新財政資金支持方式,強化中央財政資金引導,完善政府採購信息化服務配套政策。 |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61 | 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支持創新型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 | 財政部、稅務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62 | 健全人才激勵體制,建立適應網信特點的人事制度、薪酬制度、評價機制,建立信息化領域產權激勵機制。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知識產權局、社科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
63 | 加強海外高端人才引進力度,加快引進信息化人才,建立網信領域海外高端人才創新創業基地。 | 中央組織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外交部、財政部、國家外專局、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
64 | 加強高端智庫建設,建立健全信息化領域專家諮詢制度,引導構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 | 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教育部、科技部、中科院、社科院、國家外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65 | 提升國民信息素養,支持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行業協會、培訓機構等開展信息素養培養,加大重點行業工人職業信息技能培訓力度,完善失業人員再就業技能培訓機制,開展農村信息素養知識宣講和信息化人才下鄉活動。 | 中央網信辦牽頭,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部、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66 | 健全和完善信息化標準體系,建立國家信息化標準統籌協調推進機制,開展關鍵領域標準制修訂工作。 | 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標準委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67 | 加強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制定融合領域關鍵環節的專利導航和方向建議清單,加快推進專利信息資源開放共享。 | 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央網信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68 | 健全社會信用體系,持續推進各領域信用信息平台無縫對接,構建多層次的徵信和支付體系。健全網際網路領域信用體系,推動運用大數據建立以誠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 | 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人民銀行、工商總局、中央綜治辦、中央網信辦、公安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69 | 建立信息化統計監測體系,完善信息化統計監測工作機制。 | 中央網信辦、國家統計局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70 | 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全國信息化工作的統一謀劃、統一部署、統一推進、統一實施。 | 中央網信辦牽頭,各地區、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71 | 有序推進實施,制定規劃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畫,統籌推進規劃確定的重大任務、重點工程和優先行動。 | 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地區、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72 | 規範試點示範,防止一哄而起、盲目跟風,避免重複建設。 | 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地區、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73 | 完善考核評估,向社會公開發布各地區、各部門信息化考核評估情況。 | 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地區、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74 | 強化責任意識,建立信息化工作問責制度。 | 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地區、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