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國發[2013]30號)中“在全國選擇有代表性的100個地區開展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的要求,2013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等六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印發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方案(試行)的通知》(發改環資[2013]2420號),啟動了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關於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名單(第一批)的公示
- 頒布時間: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