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在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既是形成推動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內生機制、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戰略任務
內容簡介
具體問答
答:隨著我國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一攬子計畫和政策措施的有效實施,我國經濟逐步回升向好,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取得顯著成效。但是,我國經濟發展面臨的形勢仍極為複雜,各種積極變化和不利影響此長彼消,短期問題和長期矛盾相互交織,國內因素和國際因素相互影響,經濟社會發展中仍然存在不少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改革是破解經濟社會發展中體制性、結構性矛盾的根本措施。要圍繞四個“更加注重”,進一步加大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力度。一是更加注重調整經濟結構。這對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具有決定性意義,也是提升國民經濟整體素質、在後危機時期贏得國際經濟競爭主動權的根本途徑。要重點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進一步理順資源價格形成機制,促進要素投入結構的調整和最佳化;加快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促進城鄉居民收入增長、勞動報酬增長與經濟成長相協調;協調推進城鄉改革,加快建立有利於統籌城鄉發展的體制機制。二是更加注重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要著力消除制約擴大社會需求的體制機制性障礙,進一步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一方面,要從消除制約民間投資的制度性障礙、推動國有資本從一般競爭性領域適當退出、完善對中小企業的支持政策等方面入手,著力拓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市場空間;另一方面,要深化國有企業和壟斷性行業改革,進一步引入競爭機制,加快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國有企業和壟斷行業激勵約束機制。三是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加快完善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全面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出台並實施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深化文化、科技體制改革,積極穩妥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逐步推動形成公平準入、多元參與的公共服務供給體制。四是更加注重提升對外開放水平。要全面把握當前我國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的新形勢新要求,加快轉變外貿發展方式,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拓展對外開放的廣度和深度,為戰勝國際金融危機衝擊、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創造有利條件。
問:《意見》提出,“必須圍繞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改善民生推進改革”,為什麼這樣提?
答:質上是對經濟發展方式的衝擊”。綜合國際國內經濟形勢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已刻不容緩。改善民生是經濟發展的根本目的,也與轉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內外部環境和條件都發生了很大變化,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問題更加凸顯出來。從外部環境看,世界經濟結構和需求結構將經歷深度調整,非均衡發展模式不可持續,這要求我們必須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把經濟成長更多立足國內、建立在擴大內需的基礎之上,才能在國際經濟環境風雲變幻中始終立於不敗之地。從國內發展條件看,我國長期以來形成的主要依賴物質資源投入的傳統經濟成長方式與資源環境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地區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接近極限,外延型擴張模式難以為繼。只有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才能有效突破資源環境瓶頸制約,才能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和國際競爭力。胡錦濤總書記在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指出,“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的衝擊,表面上是對經濟成長速度的衝擊,實變經濟發展方式密不可分。只有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經濟發展才有持久的動力,社會進步才有牢固的基礎,國家才能長治久安。改革不到位、體制不完善,是經濟社會發展中諸多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難以得到有效解決的根源。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改善民生,根本的還是要靠改革。因此,《意見》將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改善民生作為今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主線。
答: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既是形成推動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內生機制、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戰略任務。《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今後重在抓好檔案的落實。為此,《意見》進一步提出,要落實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進一步消除制約民間投資的制度性障礙,支持民間資本投向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社會事業、金融服務等領域,有效激發市場投資活力;推動國有資本從一般競爭性領域適當退出,切實把國有資本投資重點放在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拓寬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市場空間。在壟斷行業改革方面,《意見》提出了推進三網融合、電力體制改革、鹽業管理體制改革等重點改革任務,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形成有效競爭的市場格局。
問:在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在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意見》主要部署了三項重點工作:一是推進電力、天然氣、成品油等能源價格改革,簡化銷售電價分類結構,推行居民用電階梯價格制度,逐步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的比價關係,繼續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二是穩步推進水價改革,在有條件的地方實行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推進農業節水與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三是全面推行城市污水、垃圾及醫療廢物等處理收費制度,研究建立危險廢物處理保證金制度,繼續推進排污權交易試點,完善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制度等。
問:《意見》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是怎樣安排的?
答: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既是最佳化需求結構、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舉措,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途徑,將是一段時期深化改革的重點。圍繞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意見》提出了四項重點工作:一是研究調整和最佳化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比重的思路,提出改革的目標、重點和措施。二是積極穩妥實施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推進企業職工工資集體協商和支付保障制度建設,改革國有企業特別是壟斷行業工資總額管理制度,完善國有企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薪酬分配和監管制度。三是完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研究解決城鎮集體企業職工、退休人員及城市無收入老年居民養老保險問題,繼續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相關配套政策並擴大試點範圍。四是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管理體制,促進廉租房、公租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推進城市和工礦區棚戶區改造,出台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長遠健康發展的綜合性政策。
問:在教育、醫療、統籌城鄉等領域,將會採取哪些改革措施?
答:教育體制改革方面,要出台並實施《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以促進公平和提高質量為重點,推進人才培養體制、考試招生制度、現代學校制度和辦學體制等改革,啟動相關試點工作。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方面,要圍繞“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紮實做好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等五項重點改革。統籌城鄉改革方面,要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出規範農村土地整治的指導意見,研究制訂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管理條例,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實放寬中小城市、小城鎮特別是縣城和中心鎮落戶條件的政策,進一步完善暫住人口登記制度,逐步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居住證制度;繼續推進農墾、國有農場、重點國有林區和國有林場、農村水利建設管理、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等體制改革,做好新形勢下農村改革試驗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