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業支持重大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

2015年9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保監會以發改投資〔2015〕2179號印發《關於保險業支持重大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加大長期資金支持、發揮風險保障功能、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加強風險管控4部分14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業支持重大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
  • 印發機關:國家發展改革委 中國保監會
  • 文號:發改投資〔2015〕2179號
  • 印發時間:2015年9月24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15年9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保監會印發《關於保險業支持重大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

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業支持重大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
發改投資〔2015〕21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各保監局,各保險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9號)和《國務院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60號)精神,充分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和保險業風險保障的獨特優勢,支持重點工程建設,進一步加強保險業對經濟成長和結構調整的支撐作用,助推實體經濟發展,經商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大長期資金支持
(一)鼓勵投資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債券。支持保險資金購買重大工程建設主體發行的企業債券、項目收益債券、專項債券等各類債券。探索實施重大工程建設主體向保險機構定向發行債券,提高債券發行效率,促進資金供求方的有效對接。
(二)發展重大工程建設投資基金。允許專業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發起設立股權基金、夾層基金、併購基金、不動產基金等私募基金,支持基礎設施、棚戶區改造、城鎮化建設等民生工程和重大工程。鼓勵保險資金參股政府出資發起設立的各類投資基金。積極發揮中國保險投資基金作用,動員保險資金積極參與國家三大戰略和重大工程實施。
(三)拓寬重大工程建設投資空間。鼓勵保險資金通過債權投資計畫、股權投資計畫等方式,投資基礎設施、民生工程等重大工程。在風險可控和依法合規的前提下,進一步拓寬保險資金投資基礎設施項目和非重大股權的行業範圍,豐富投資計畫增信措施,創新交易結構。研究放寬保險公司投資重大工程建設的單一資產集中度比例,為重大工程建設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支持。
(四)創新重大工程建設投資方式。鼓勵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發起設立資產支持計畫,推動鐵路、公路、機場等交通項目建設企業應收賬款證券化,盤活存量資產,最佳化金融配置。探索保險資金參與重大工程銀團貸款,降低融資成本。鼓勵設立不動產、基礎設施、養老等專業保險資產管理機構,支持保險資金進行養老、醫療、健康等相關領域的股權和不動產投資。
二、發揮風險保障功能
(五)大力發展工程保險。鼓勵保險公司為重大工程建設相關的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及各種機器設備提供風險保障,防範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物質財產損失和第三者責任風險。支持保險公司發揮專業優勢,為重大工程建設提供專業化風險管理建議,採取有效防災減災措施,降低風險事故發生率。
(六)研究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研究建立巨災保險基金、巨災再保險等制度,逐步形成財政支持下的多層次巨災風險分散機制,加大對重大工程建設自然災害的保障力度。
(七)加快發展再保險市場。推動發展區域性再保險中心,加大再保險產品和技術創新,增加再保險市場主體,提高再保險對農業、交通、能源、化工、水利、捷運、航空航天、核電等國家重大工程的大型風險、特殊風險的保險保障力度。強化再保險對我國海外企業的支持保障功能,支持國內企業“走出去”。
三、完善配套支持政策
(八)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加強保險監管部門和項目投資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和配合,促進保險資金與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的有效銜接。探索通過保險資產交易平台發布重大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實現投資信息的公開、及時、準確發布。
(九)加強信用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有條件的保險機構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構建信用信息共享機制,提升保險機構的風險甄別水平和風險管理能力,保障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法權益,推進保險信用信息接入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
(十)落實稅收政策。對保險資金參與重大工程建設的符合規定的投資收益,按照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給予稅收優惠。
(十一)加強投資用地保障。各地要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統籌考慮養老產業、健康服務業發展需要,合理安排保險機構投資養老服務設施、健康服務業用地供給。對保險機構依法投資重點工程在建設用地、不動產抵質押登記等方面給予支持。
四、加強風險管控
(十二)加強保險機構能力建設。保險機構參與重大工程建設投資,要按照市場化原則,綜合考慮投資的風險和收益。搭建合理的組織架構和運作流程,加強專業團隊建設,提升投資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體系,切實加強風險管控,維護保險資金安全。
(十三)提高屬地化監管水平。各保監局要根據當地監管實際,研究、反映保險資金投資重大工程建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協調、推動和落實保險資金支持重大工程建設的政策,加強對轄區內投資項目的風險監測,加快形成上下聯動的資金運用監管工作機制。
(十四)做好各地統籌協調。各地發展改革委要結合本地實際,完善重大工程建設投融資機制,推動落實項目財政資金支持等措施,為保險資金支持重大工程建設創造條件。
國家發展改革委 中國保監會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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