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1日,中國保監會以保監發〔2014〕23號印發《關於保險業對口支援江西省贛州市定南縣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總體思路、重點領域、工作要求3部分。重點領域是:深化改革創新,支持定南保險業先行先試;大力發展特色農業保險,服務定南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推動縣域保險市場建設,完善定南金融保險市場體系;支持保險資金運用創新,服務定南經濟社會跨越發展;積極開展責任保險,服務定南社會管理方式創新;發揮商業保險作用,服務定南多層次、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鼓勵公益化幫扶,提升定南社會民生保障水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業對口支援江西省贛州市定南縣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指導意見
- 發布單位:中國保監會
- 時間:2014年
- 性質:意見
指導意見,總體思路,重點領域,
指導意見
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業對口支援江西省贛州市定南縣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
保監發〔2014〕23號
機關各部門,江西保監局,各保險公司:
振興發展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是黨中央、國務院關心老區、著眼全局作出的重大決策,對於全國革命老區加快發展具有標誌性意義和示範作用。對口支援江西省贛州市定南縣,支持定南振興發展,確保定南與全國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是黨中央、國務院交給保險業的重要任務。根據《國務院關於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2〕21號)精神,結合定南等原中央蘇區的實際需求和保險業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總體思路
支持定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圍繞定南等原中央蘇區的戰略定位和發展目標,結合當地實際,明確支持重點,堅持市場化與公益化結合的原則,突出保險業優勢,形成行業合力,深化保險產品服務創新,探索模式創新,努力做好定向扶持工作,增強定南等原中央蘇區的自我發展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重點領域
(一)深化改革創新,支持定南保險業先行先試。
支持與縣域保險市場的特點優勢和資源稟賦結合緊密、對全國縣域保險具有重大示範帶動作用的保險改革創新項目在定南先行先試,並積極落實所需的相關監管政策。圍繞定南“建設承接沿海產業轉移前沿陣地、贛南礦業經濟新增長極、贛粵邊際旅遊休閒目的地、綠色高效農業示範區”的發展定位,鼓勵、支持保險公司結合定南經濟社會發展特點和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區域化、特色化的保險產品服務創新。支持保險公司開展大宗經濟作物、治安、安全生產等險種試點。積極開展小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出口信用保險等業務發展,服務定南“承接沿海產業轉移前沿陣地”建設。
(二)大力發展特色農業保險,服務定南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
圍繞生豬、臍橙等定南優勢特色農業產品,大力發展特色農業保險,擴大種植業、養殖業和林業等保險保障範圍和覆蓋區域。支持在定南開展生豬價格指數保險試點,通過保險手段規避生豬市場風險,穩定定南生豬養殖。推廣“菜籃子”工程保險、天氣指數保險、農產品質量保證保險、農機保險等新型險種,支持保險公司開辦水利工程等農業基礎設施保險業務,增強定南農業生產抗風險能力。支持保險公司積極開辦農民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等業務,探索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為定南人民生活提供全面風險保障。支持保險公司探索開辦涉農金融領域的貸款保證保險和信用保險等業務,積極發揮保險業在促進家庭農場及現代化農業發展等方面的作用。支持保險公司在定南開展農村住房保險試點,逐步將全縣納入保障範圍。積極爭取政策支持,將定南及贛州地區的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業務納入政策性農險補貼範圍。
(三)推動縣域保險市場建設,完善定南金融保險市場體系。
鼓勵有意願的保險公司根據自身戰略,在定南設立各類分支機構和後援服務中心,進一步完善定南保險市場體系,最佳化市場主體結構和布局。支持定南探索創新農村保險經營組織形式,支持保險公司在定南建設基層服務網點,延伸服務內容,最佳化服務流程,為定南人民提供優質服務。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對擬在定南等原中央蘇區籌建的保險分支機構,江西保監局可以適當給予傾斜,加快準入審核速度。
(四)支持保險資金運用創新,服務定南經濟社會跨越發展。
充分發揮保險公司的機構投資者作用和資金融通功能,支持保險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探索保險資金服務定南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模式、新路徑。支持保險公司以股權、債權、資產支持計畫等多種形式,為重大基礎設施、保障型安居工程等民生建設和重點工程提供長期資金支持。支持保險公司依託定南的生態資源優勢,進行養老實體、醫療機構等相關領域的股權和不動產投資,將定南打造為保險公司養老養生產業基地。
(五)積極開展責任保險,服務定南社會管理方式創新。
支持保險公司在定南開展責任保險創新,在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社會管理領域,發展高危行業責任保險、公眾責任保險、產品質量責任保險、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等業務,用商業手段解決責任賠償等方面的法律糾紛,減輕政府社會管理壓力。鼓勵保險公司針對定南地處山區,洪澇、暴雨、土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多發的特點,開展自然災害公眾責任保險試點,利用保險手段健全定南應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救助體系。支持保險公司在定南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健全定南環境污染風險管理體系,維護“生態定南”環境安全。大力發展旅行社責任保險,服務定南“贛粵邊際旅遊休閒目的地”建設。
(六)發揮商業保險作用,服務定南多層次、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支持商業保險經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服務,儘快開展新農合大病保險試點,提高定南社會保障體系運行效率。鼓勵保險公司根據定南新型城鎮化過程中進城務工人員、失地農民的特點,積極開發針對進城務工人員的一攬子保險,研究探索運用保險機制為被征地農民設立個人養老賬戶,為新市民提供長期均衡的養老、醫療等保障,提高新型城鎮化的質量。鼓勵在定南開展業務的保險公司加大對養老、醫療和農村保險的開拓力度,為定南城鄉居民提供多樣化保障服務,強化社會保障體系第三支柱。
(七)鼓勵公益化幫扶,提升定南社會民生保障水平。
鼓勵保險公司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和社會責任感,主動對接、積極落實支援項目。探索建立保險公司與定南社會公益項目幫扶機制,鼓勵保險公司通過自身的公益慈善基金,以投資或捐資等形式支持定南社會民生事業發展,如援建希望國小、捐贈文體用品等。鼓勵保險公司利用自身的產品優勢,為定南貧困人群捐贈意外險等人身保障產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中央國家機關及有關單位對口支援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有關縣(市、區),是國務院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重要工作和明確要求。保險業、特別是江西保險業要以此為契機,發揮保險的優勢和作用,群策群力,大力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努力做好對口支援定南縣的有關工作,充分展現、塑造保險行業的社會責任感和社會形象。
(二)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支持定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領導小組,由保監會分管會領導擔任組長,有關部門和江西保監局負責人參加,總體協調保險業各項對口支援工作。保監會發改部、江西保監局、贛州市金融工作局和定南縣政府共同成立對口支援工作小組,負責具體對口支援工作,定期開展溝通協調,聯繫項目對接。
(三)建立對口支援項目聯繫制度。主動對接國務院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部署要求,搭建保險業與定南縣的需求對接平台。江西保監局、贛州市金融工作局負責聯繫匯總篩選支援項目,保監會發改部適時組織保險公司進行項目對接。鼓勵和支持有對口支援意向的保險公司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對口聯繫人,並建立對口支援工作年度報告制度,就對接的支援項目進展情況進行分析總結,及時向江西保監局和當地政府報告。
中國保監會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