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關於清理鋼鐵項目的通知

發改產業[2010]2600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 土 資 源 部

環 境 保 護 部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關於清理鋼鐵項目的通知
  • 編號:發改產業[2010]2600號
  • 機構:國家發展改革委
  • 時間: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局)、環境保護廳(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通知》(國發〔2010〕12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大節能減排力度加快鋼鐵工業結構調整若干意見》(國辦發〔2010〕34號)檔案精神,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對鋼鐵項目進行一次性清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理目的
   為“十二五”鋼鐵產業布局、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提供第一手資料,為鋼鐵產業巨觀調控、能耗和環保指標分配、資源和土地配給、企業融資、差別電價、聯合重組、淘汰落後、技術改造等政策的制訂提供重要依據。
二、清理範圍
   根據國辦發〔2010〕34號檔案精神,此次項目清理的範圍為2005年以來開工建設(含在建和已建成)的鋼鐵項目(包括新建、改擴建的鐵礦開發項目和鋼鐵生產項目)。
三、清理內容
   此次鋼鐵項目的清理內容,主要包括產能總體情況,項目核准情況,項目用地情況,以及項目節能環保等情況。
四、清理方式
   請各省級發展改革委牽頭,對轄區內現有鋼鐵企業總體情況和2005年以來開工建設的鋼鐵項目(包括經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和未經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全部鋼鐵項目)進行清理,並填寫鋼鐵產能情況表,達到產業政策準入條件的鋼鐵項目填寫鋼鐵項目基本情況表,其中具備完整“煉鐵—煉鋼—熱軋”或“電爐—熱軋”流程的綜合項目要填寫鋼鐵綜合項目情況表,清理結果報告和附表(附光碟)於12月31日前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
各單位要認真清理,如實填報,嚴禁瞞報和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涉及的項目將取消下一步整頓核准資格,所涉及地區“十二五”產業布局將實行“區域限批”。
五、清理結果處理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出台《鋼鐵建設項目清理整頓處理意見》,對各省上報的鋼鐵項目清理結果,進行分類處理,並對外公布清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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