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關於加強文物消防工作的緊急通知

《國家文物局關於加強文物消防工作的緊急通知》是國家文物局於2008年2月14日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文物局關於加強文物消防工作的緊急通知
  • 外文名:Urgent notice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cultural relics on strengthening the fire protection work of cultural relics
  • 印發日期:2008年2月14日
通知內容,具體事項,

通知內容

2008年2月10日晚,被列為韓國國寶第一號的崇禮門發生大火,導致木門樓被焚毀,部分建築磚體倒塌,這一事故引起廣泛關注,也對我們的文物保護工作敲響了警鐘。2007年以來,我局接到各地上報的火災事故共7起,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4起,過火面積1586平方米。入冬以來,我國北方地區乾燥少雪,存在火災隱患,文物消防工作形勢不容樂觀。

具體事項

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及各文博單位要從上述火災事故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警鐘長鳴,常備不懈,嚴防死守,確保文物安全,現就有關具體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精心組織,集中治理,切實消除火災隱患,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各文博單位要健全消防供水設施,配備滅火器具,建立火災報警設施。對非文物部門使用管理的,或者對外有出租場地的文博單位,要與其簽訂安全責任書,依法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加強監管,定期檢查電器、電路等設備的安全性,消除火災隱患。
二、落實責任,夯實消防工作基礎。各文博單位要完善防火安全預案,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做到防患於未然。對消防工作要落實責任制,做到職責明確,不能互相推諉。加強日常巡查制度,及時督促整改,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對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要嚴肅處理,並堅決依法追究責任。
三、加強安全培訓,提高全體職工對消防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深化各文博單位基層民眾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加強用火、用電、易燃、劇毒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民眾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自防自救能力,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火災一旦發生後,確保能迅速有效地撲救,使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立即開展一次以防火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檢查工作。各文博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立即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工作,重點檢查防火預案的制訂和落實情況,尤其是文物古建築的防火情況,保證消防水源及消防水帶和報警設備處於良好工作狀態,確保各部位常備充足有效的滅火器具,工作人員都能做到熟練使用,我局將於近期組成督查組赴各地開展專項檢查。
文物消防工作是文物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應列入各級領導工作的重要議程,長抓不懈,防患於未然。各文博單位尤其是各開放單位,要切實加強文物消防工作,從組織上、制度上、管理上採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督檢查,消除重大安全隱患,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公眾聚集場所,要及時停業整改,請各文博單位立即按通知要求進行安全檢查並將情況於3月14日前匯總上報我局,我局將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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