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宗教事務局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經國家宗教事務局局務會議通過,由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簽發的部門規章或宗教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宗教事務局令
- 主要內容:宗教教職人員備案辦法》
- 部門簽發:國家宗教事務局
- 時間:2005年4月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宗教事務局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經國家宗教事務局局務會議通過,由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簽發的部門規章或宗教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宗教事務局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經國家宗教事務局局務會議通過,由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簽發的部門規章或宗教法規。...
五十、國家宗教事務局令由局長簽發。國家宗教事務局文(函)件、電報、國家宗教事務局辦公室文(函)件由局長或者分管副局長簽發。以國家宗教事務局黨組、國家宗教事務...
為了規範國家宗教事務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保證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合法、合理、科學,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條例》...
2000年8月11日國家宗教事務局令第1號公布,根據2010年11月29日國家宗教事務局令第9號公布的《國家宗教事務局關於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
《宗教事務部分行政許可項目實施辦法》由國家宗教事務局制定並於2018年2月1日印發。...
《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監督管理辦法(試行)》是國家宗教事務局頒布的一個關於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監督管理的試行政府文書。...
2012年11月5日,國家宗教事務局令第11號公布《宗教院校學位授予辦法(試行)》。該《辦法》分總則、條件、授予、法律責任、附則5章25條,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通知檔案國家宗教事務局令第 6 號《宗教院校設立辦法》已於2006年12月25日經國家宗教事務局局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局長 葉小文二○○七...
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宗教界申請設立收留孤兒、棄嬰的機構,必須與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共同舉辦。民政部 國家宗教事務局2014年4月30日[1] 參考資料 1. ...
《宗教臨時活動地點申請表》式樣由國家宗教事務局制定。第七條 申請臨時活動地點,由信教公民代表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提出。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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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 號《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任職備案辦法》已於2006年12月25日經國家宗教事務局局務會議通過,現予以發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局長 葉小文二〇〇六年十二...
《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監督管理辦法(試行)》於2010年1月7日經國家宗教事務局局務會議通過,現予以發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編輯說明國家宗教事務局政策法規司 全國性宗教行政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陝西省實施《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辦法 (1994年4月10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號...
1998年11月19日由國家宗教事務局、國家外國專家局、公安部頒發。...... 不在京的全國性宗教院校由國家宗教事務局委託其所在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受理其聘用資格...
2010年9月30日,國家宗教事務局王作安局長簽署國家宗教事務局令第8號,頒布了《藏傳佛教寺廟管理辦法》,將於2010年11月1日實施。...
第十六條主教因個人行為喪失行聖事職(權)的,經主教團審核後,停止其行聖事職(權),情節嚴重的令其離開教會,並報國家宗教事務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