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三級美術師,應有較強的美術和加工能力,能對美術的觀點提出重要修改意見,能較好地解決美術加工過程中的疑難問題。本資格條件適用於本省專職從事美術創作的在職在崗美術專業人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三級美術師
- 評定標準:具有一定的藝術修養、專業知識
- 適用範圍:從事美術創作的專業人員
- 政治條件: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
評定標準
適用範圍
政治條件
任現職期間,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在規定的年限上延遲申報。
(一)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及以下或受單位通報批評者,延遲1年申報。
(二)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延遲2年申報。
(三)弄虛作假,偽造學歷、資歷,剽竊他人成果者,延遲3年申報。
學歷條件
(一) 獲碩士學位,從事本專工作3年以上。
(二) 獲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取得美術員資格後,受聘美術員職務3年以上。
(三) 大學本科畢業,取得美術員資格後,受聘美術員職務4年以上。
(四) 大學專科畢業,取得美術員資格後,受聘美術員職務5年以上。
(五) 中專畢業,取得美術員資格後,受聘美術員職務8年以上。
(六) 雖不具備上述規定的學歷,但取得美術員資格後,受聘美術員職務5年以上;或具備上述規定的學歷,取得美術員資格後,受聘美術員職務3年以上。業績顯著,貢獻突出,任現職期間取得的業績成果在質量上和數量上明顯優於本資格條件第七條之規定。
(二)1977年恢復高考統考前入學的大中專畢業生,可選考外語或古漢語,參加全國或全省統一命題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
1、獲碩士學位。2、任現職期間公派出國留學或工作,出國前通過國家出國人員外語水平考試,並在國外學習或工作1年以上。
資歷條件
(一) 獨立創作的作品入選省級文化主管部或美術家協會主辦的美術作品展覽(含專題展覽)3次。
(二) 獨立創作的作品入選市級文化主管部門或美術家協會主辦的美術作品展覽(含專題展覽)3次(其中1次獲銅獎),或參展2次(其中1次獲銀獎),或參展1次獲金獎,在當地美術界有一定的影響。
外語條件
(一)掌握一門外語,參加全國或全省統一命題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二)1977年恢復高考統考前入學的大中專畢業生,可選考外語或古漢語,參加全國或全省統一命題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
1、獲碩士學位。
2、任現職期間公派出國留學或工作,出國前通過國家出國人員外語水平考試,並在國外學習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條繼續教育條件
任現職期間,按照《廣東省科學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要求,結合專業工作需要,參加以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為主要內容的繼續教育,達到規定的要求,並提交完成繼續教育的有效證明。
第六條專業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任現職期間,努力深入生活,熟練掌握創作技巧,有獨立創作能力,並在市級以上報刊公開發表一定數量和質量的美術作品。
第七條業績成果條件
任現職期間,具備以條件之一:
(一) 獨立創作的作品入選省級文化主管部或美術家協會主辦的美術作品展覽(含專題展覽)3次。
(二) 獨立創作的作品入選市級文化主管部門或美術家協會主辦的美術作品展覽(含專題展覽)3次(其中1次獲銅獎),或參展2次(其中1次獲銀獎),或參展1次獲金獎,在當地美術界有一定的影響。
第八條論文、著作條件
任現職期間,獨立撰寫本專業有一定水平的學術論文1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