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2014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28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受國務院委託,財政部部長樓繼偉作了關於2013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他說,2013年以來,財政運行比較平穩。1-7月,全國公共財政收入80439億元,比2012年同期增長8%;全國公共財政支出69069億元,增長8.9%。在報告落實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預算決議的情況後,樓繼偉說,下一步財政工作將採取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促進穩增長調結構;完善制度機制,切實保障改善民生;推進財稅體制改革,釋放改革紅利;強化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有效防範財政金融風險;狠抓增收節支,努力完成全年預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2014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 報告人:財政部部長樓繼偉
  • 報告時間:2012年8月27日
報告正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我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今年(2013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請審議。
一、預算執行基本情況
今年(2013年)以來,面對錯綜複雜的國內外形勢和經濟下行壓力,各地區、各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及有關決議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大力推進改革創新,注重實施定向調控,有針對性地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保持了經濟社會發展總體平穩和和諧穩定。
財政部門圍繞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預期目標,認真落實積極財政政策各項措施。發揮政府投資的引導作用,帶動企業、社會資本多元投入,加快棚戶區、中西部鐵路、城市基礎設施、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等建設。進一步減少和規範涉企收費,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範圍和金融企業呆賬核銷自主權,簡化合併增值稅特定一般納稅人徵收率,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實體經濟做強。完善出口退稅政策,支持外貿穩定增長。加快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大幅增加國家創投引導資金促進新興產業發展。改革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提高資金配置效率。
延續並完善支持重點群體就業創業的稅收政策,出台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落實好教育、科技、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民生政策。支持加大霧霾等大氣污染治理力度。積極財政政策的有效落實,有力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在此基礎上,預算執行情況較好。
(一)公共財政預算執行情況。
1—7月,全國公共財政收入87300億元,為預算的62.6%,增長8.5%;全國公共財政支出79410億元,完成預算的51.9%,增長15%。從收入看:一是全國財政收入延續低增長態勢。2012年、2013年全國財政收入分別增長12.9%、10.2%,今年(2013年)1—7月增長8.5%,其中7月份增幅比上半年回落1.9個百分點。二是中央財政收入增幅低於地方,地方財政收入增幅普遍下滑。中央財政收入40663億元,增長6%。地方本級財政收入46637億元,增長10.8%。全國24個省份收入增幅出現不同程度的回落。三是第三產業稅收增速和比重高於第二產業,房地產業相關稅收回落明顯。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稅收收入分別增長5.2%和11.1%,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分別為44.5%和55.4%。
從主體稅種看:國內增值稅增長7.1%,扣除營改增因素後僅增長2%。國內消費稅增長6%。進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關稅分別增長8.3%和15.6%,主要是2013年同期兩者分別下降13.8%、13.2%導致基數較低。企業所得稅增長8.8%,其中工業企業所得稅增長3.2%。營業稅增長3.9%,考慮營改增因素增長11.1%。房地產企業所得稅增長5.8%,同比回落21.6個百分點;房地產營業稅增長6.4%,回落36.6個百分點;契稅增長10.5%,回落29.7個百分點。從支出看:支出進度加快,民生等重點支出得到較好保障。全國財政支出增幅高於收入增幅6.5個百分點。中央財政本級支出12404億元,增長12.8%,完成預算的55.1%,進度同比加快0.7個百分點;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預算已下達39907億元,完成預算的85.3%,進度加快6個百分點。地方財政支出67006億元,增長15.4%,完成預算的51.5%,進度加快2.1個百分點。全國財政教育、文化體育與傳媒、社會保障和就業、節能環保等支出增長11%以上,醫療衛生與計畫生育、城鄉社區、交通運輸、住房保障、農林水等支出增長16%以上。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執行情況。
1—7月,全國政府性基金收入30878億元,增長21.8%。其中: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2239億元,增長17.8%;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級收入28639億元,增長22.2%,主要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24961億元,增長23.9%(7月份增長11.8%)。全國政府性基金支出25459億元,增長23.3%。其中:中央本級政府性基金支出1434億元,增長36.3%;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24025億元,增長22.6%,主要是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支出21310億元,增長23.3%。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
1—7月,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547億元。其中: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356億元,同比增加81億元,主要是2014年提高了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預收金額相應增加;地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191億元。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下達支出284億元。其中: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下達支出124億元,主要用於國有經濟結構調整、重點項目和補充社保基金;地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下達支出160億元,主要用於國有經濟結構調整、重點項目和產業升級與發展等。
(四)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情況。
1—6月,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收入19821億元,增長14.8%。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支出16984億元,增長18.8%。截至6月底,累計結餘49283億元。
二、落實預算決議情況
今年(2013年)以來,財政部門按照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有關決議要求,在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同時,切實加強預算執行管理,較好地服務了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一)紮實推進財稅體制改革。
研究制訂了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6月30日經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配合做好預算法修正案草案審議及相關修改工作。探索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正在對未來三年內重大改革、政策,研究制定政策目標、運行機制和評價辦法,並測算收支數額。清理整合專項轉移支付,將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由2013年的220個壓減到2014年的150個左右,同時加大對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績效評價和信息公開力度。逐步健全政府購買服務政策制度體系,加快推進改革試點。營改增繼續擴圍,今年(2013年)陸續將鐵路運輸、郵政業和電信業納入試點範圍。研究完善消費稅改革方案。積極支持房地產稅立法與改革,推進環境保護稅法、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等立法進程。及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重大稅收政策調整情況。開展了政府間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研究。
(二)嚴格預算執行。
按照批准的預算抓好執行,硬化預算約束。在規定時限內批覆中央部門預算。加快了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下達進度,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由批准預算後90日內下達縮短為30日內下達。嚴格按照年初項目確定的預算用途和範圍下達預算。進一步深化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預算執行動態監控機制,指導地方加強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開展地方存量財政專戶清理核准工作,壓減地方財政專戶數量,從嚴把好地方財政專戶新開戶核准關。
(三)加強財政預算管理。
加快構建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2014年將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首次編入預算草案,向全國人大完整報告了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研究形成了規範稅收優惠政策的初步意見。全面梳理現有政府性基金項目,擬取消或停徵部分基金項目。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在2013年基礎上提高了5個百分點,調入公共財政預算用於保障改善民生的資金規模進一步擴大。中央金融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正在研究制定中。完善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推動儘快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信息化系統。對城鄉低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等重要政策、重大項目開展了績效評價工作。
(四)加快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建設。
最佳化國債品種和期限結構,國債預發行券種範圍擴大,國債餘額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開展了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測算評估,加強新增債務管理,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得到較好控制。指導地方做好發行2014年4000億元地方政府債券相關工作。開展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改革試點,制定相關制度辦法並確定了試點地區,目前廣東、山東、江蘇等省已完成債券發行。研究制定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及配套實施細則。積極推進政府會計改革,抓緊制定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方案。
(五)嚴肅財經紀律。
進一步完善財政支出標準,著力推動項目支出定額標準體系建設。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會計制度建設,強化單位內部控制。“三公”經費預算繼續零增長,加大了對預算單位大額餐費、娛樂場所消費、公款旅遊、購買購物卡和會員卡等違規行為的監控力度。嚴格執行有關會議、差旅、培訓等費用支出的管理制度,認真落實政府性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的要求,努力壓縮行政成本。公開預決算的中央部門範圍進一步擴大,公開內容更加詳實,除涉密內容外,中央政府和中央部門預決算全部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的“項”級科目,中央專項轉移支付預算按照具體項目向社會公開。中央部門公開的2014年部門預算和2013年部門決算中,分別增加“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決算表,並將“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進一步細化為“公務用車購置費”和“公務用車運行費”。
三、下一步財政工作安排
當前,我國經濟進入由高速增長轉向中高速增長、更加注重發展方式轉變、經濟結構調整的新常態,國內外環境相當複雜,不穩定不確定因素依然較多。我們將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全國人大有關決議要求,堅持巨觀政策要穩、微觀政策要活、社會政策要托底的基本思路,保持巨觀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更加注重通過定向調控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問題,加大改革力度,著力推動轉方式、調結構,妥善防範化解風險,推動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推進財稅體制改革,激發市場活力。
按照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要求,完成好全年的改革重點任務。著力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力爭今明兩年取得決定性進展。完善政府預算體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公共財政預算的統籌力度。開展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工作,推動地方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清理、整合、規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研究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鈎機制。總結黑龍江“兩大平原”涉農資金整合試點經驗,進一步深化涉農資金統籌。加大中央國庫現金管理操作力度,抓緊實施中央代地方國庫現金管理操作,出台地方國庫現金管理辦法,加快建立庫底目標餘額管理制度,有效降低庫款規模。儘快開展規範稅收優惠政策工作。繼續推進營改增試點,抓緊研究生活服務業、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等行業的營改增試點方案。推進實施消費稅改革。加快煤炭資源稅改革,同時推進其他品目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配合做好房地產稅立法相關工作。儘快形成理順中央和地方事權關係的研究報告。出台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積極協同推進國有企業、科技、教育、養老等相關領域的改革。
(二)落實有關財稅政策,促進經濟平穩增長、提質增效。
完善並實施好相關財稅政策,促進信息消費,推動養老、健康、文化創意和設計等服務業發展。加快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大力支持棚戶區改造。用好出口退稅、信用保險等政策,支持中國裝備等“走出去”。進一步完善鼓勵服務貿易發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外貿新增長點。落實好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最佳化整合中央財政科技專項,在部分中央級事業單位開展科技成果使用、處置、收益管理改革試點,啟動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研究設立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完善創新驅動政策環境。加快推進重金屬污染耕地修復、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等試點,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
(三)完善政策機制,切實保障改善民生。
開展就業政策總結評估,及時完善促進就業創業的政策。研究制定失業保險基金穩定崗位補貼資金管理辦法,支持解決產能過剩企業兼併重組職工安置等問題。推動各地建立完善高等職業院校生均撥款制度,實施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畫。支持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綜合改革,促進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加強養老保險制度頂層設計,以精算平衡為重點,改革完善統賬結合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研究出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拓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渠道,推動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體系。支持建設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研究建立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以及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大力推動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縣級和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改進財政扶貧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提高扶貧的精準性。支持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四)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防範財政金融風險。
研究出台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建立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統一制度框架。完善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制度,建立以政府債券為主體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推廣運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剝離融資平台公司政府融資職能。對地方政府性債務實行限額控制,嚴格控制新增債務,將地方政府性債務分類納入預算管理,建立債務風險預警及應急處置機制。對高成本融資的存量債務,允許地方申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降低利息負擔,最佳化期限結構。強化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束。建立考核問責機制,對違法違規舉借債務的要追究責任。加快建立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完善政府性債務統計報告和信息公開制度。
(五)進一步強化財政管理,確保資金使用的安全、規範、有效。
加強政府全口徑預算管理,將政府所有的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依法規範政府收支行為。繼續清理財政結轉結餘資金。穩步推進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今年(2013年)年底前在省級全面實施,並向有條件的市縣延伸。研究逐步將中央部門預決算公開到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將中央部門決算按經濟分類公開。加強預算績效管理,逐步將績效目標管理和評價試點範圍擴大到各層級預算單位,推動農業、教育、科技、衛生、社會保障等重點支出績效評價工作,並及時公開評價結果。開展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堅決糾正和查處在“三公”經費、政府採購等方面存在的違法違紀行為。規範項目建設資金來源,強化預算約束,堅決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適應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有效應對當前經濟形勢,做好各項財政工作,任務十分繁重。我們將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按照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有關決議要求和本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銳意進取,紮實工作,努力完成2014年預算,促進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預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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