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認真做好糧食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認真做好糧食工作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82年11月28日發布,自1982年11月2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認真做好糧食工作的通知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82年11月28日
  • 實施日期:1982年11月28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糧食管理
今年(1982年)全國糧油生產形勢很好。夏糧、早稻增產,預計全年糧食總產量將超過歷史最高水平。油料在連續三年大增產的基礎上,今年(1982年)又獲得了豐收。但由於糧食原定包乾方案有較大缺口,加上一些地區受災,國家糧食收支缺口擴大。現在農村糧食情況比較好,搞好糧食收支平衡,必須立足於國內,解決思想、政策問題。要樹立全局觀念,豐收地區要多購、多調出一些,歉收地區要打緊安排。為了做好糧油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堅持和完善糧食包幹辦法。要認真執行今年(1982年)國務院八號檔案的規定,同時根據新的情況加以完善,做到真包乾。各省、市、自治區在包乾指標以外要求增加調入糧食,一是調給議價糧;二是地區之間自行調劑議價糧;三是中央借給一部分糧食,利息和費用由地方開支。借調的糧食要有借有還,三年統算。歉收省、區按議價調進糧食的,以后豐收了,除完成包乾任務和歸還欠帳外,也可以按議價調出。議價糧用於定量和計畫內供應的,仍按牌價銷售。應當明確,一九八二年三月未的國家糧食庫存,一律屬於中央,地方不得擅自動用。
二、認真整頓糧食統銷。近幾年來,糧食銷量增長很猛,超過了國家糧食和財政負擔的可能。必須重申;農業人口轉為城鎮吃商品糧人口,要嚴格按政策辦事,不得超過下達的指標,不能任意增加農村吃定銷糧人口。凡是不按國家計畫自行減少糧田增種其他作物的,一律不減少糧食徵購任務,不增加糧食統銷指標。對因災缺糧的,可以實行借銷,豐收了再還。計畫外要求增加用糧的,可以供應議價糧,對於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糧食的應嚴肅處理。各地要對城鄉糧食統銷普遍進行一次認真檢查和整頓,壓縮不合理的銷售。不得亂開口子,要求增加糧食開支,一定要徵得糧食部門同意。
三、逐步減少獎售糧。近幾年,農村糧食情況越來越好,而國家開支的獎售糧卻越來越多。對獎售糧應當進行整頓,加強管理,堵塞漏洞,取消不合理的獎售項目,降低過高的獎售標準。凡不需要繼續用糧食加獎的,如大肥豬等,可以不加獎,不換購。對需要控制發展的產品,如油菜籽、菸葉、麻類等,可以不獎糧或少獎糧。對與糧食無直接關係的產品,如一些皮毛等,可以不用糧食獎糧。各省、市、自治區要參照上述原則,對現行獎售糧辦法加以調整。
四、改進秋季食用油料收購辦法。國務院已決定從一九八三年夏收開始,對農民交售油菜籽,在計畫以內的,實行40%按統購價、60%按超購加價付款的辦法。現在,根據各地的要求,明年(1983年)對秋季油料,也參照油菜籽按比例計價的辦法,作如下改進;(一)收購花生、芝麻、茶籽,40%按統購價、60%按超購加價付款。(二)對葵花籽,在主要產區,40%按統購價,60%按超購加價;在分散產區,實行議購議銷,(三)對棉籽,各省、市、自治區可在40%之內自行確定加價比例,也可以不加價。(四)對葫麻籽等秋季油料,加價比例不高於60%。(五)為了確保國家需要,各地要制定秋季油料收購計畫,並落實到隊,組、戶、各省、市、自治區應根據以上政策,作出具體規定,在明年(1983年)春播以前向民眾公布。
五、抓好秋季糧油徵購工作。目前秋季糧油徵購入庫已經開始,在豐收的地方,要動員農民向國家多賣餘糧,賣好糧,支援四化建設。要努力改進工作,切實解決有些地方農民賣糧難的問題。要與農民協商預約交售時間,有計畫地組織送交,還要明確宣布;凡是生產隊和農民向國家交售餘糧,只要質量符合標準,一律不得拒收。要力爭多超購、多議購一些糧食,完成和超額完成調出計畫和議價收購轉平價供應的計畫。對儲存條件有困難的,上級業務部門要及時組織調運,也可試辦生產隊、農民代存,並付給合理費用。
我國人口多,耕地少,糧食是個大問題。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把糧食工作抓緊抓好。要認真貫徹執行“決不放鬆糧食生產,積極開展多種經營”的方針,穩定糧食播種面積,努力提高單產,使糧食和經濟作物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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