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切實做好2022年夏季糧油收購工作的通知

《關於切實做好2022年夏季糧油收購工作的通知》是2022年5月11日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切實做好2022年夏季糧油收購工作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11日 
  • 發布單位: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通知內容
一、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抓好夏糧收購的重要意義
今年是黨的二十大召開之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重要一年。面對艱巨繁重的經濟社會發展任務和錯綜複雜的糧食市場形勢,全力抓好糧食收購,是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繼續做好“六穩”“六保”工作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維護糧食市場穩定、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現實要求,是積極應對疫情影響、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的具體行動,使命光榮、意義重大。夏糧收購是全年糧食收購工作的首戰。各地要嚴格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要求,充分認識抓好今年夏糧收購工作的重大意義,自覺放在經濟社會發展和糧食安全大局中謀劃推進,主動擔當、積極作為,強化舉措、壓實責任,不折不扣落實夏糧收購各項重點任務,牢牢守住農民“種糧賣得出”的底線。
二、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相結合,全力抓好糧食市場化收購和政策性收購
精心組織糧食市場化收購。要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紮實做好收購倉容調度、資金籌措、人員培訓等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有人收糧、有錢收糧、有倉收糧、有車運糧”,最佳化營商環境,引導各類主體有序入市收購,特別是發揮好有關中央企業和地方骨幹企業引領帶動作用。持續深化糧食產銷合作,加強政府層面戰略協作,創新舉辦區域性洽談活動,推動線上線下融合發展,進一步構建“政府搭台、企業唱戲、市場運作”的產銷合作格局。深入推進優質糧食工程,著力實施“六大提升行動”,健全完善優糧優價市場運行機制,為夏糧收購提供有利條件。建立健全糧食收購市場化融資支持機制,積極搭建銀企對接平台,用好糧食收購貸款信用保證基金。
充分發揮政策性收購托底作用。中儲糧集團公司要嚴格履行政策執行主體責任,認真落實《小麥和稻穀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國糧發〔2018〕99號)、《關於2022年小麥最低收購價有關政策的通知》(國糧糧〔2021〕210號)和《關於2022年稻穀最低收購價有關政策的通知》(國糧糧〔2022〕34號)要求,提前確定收儲庫點,合理布設收購網點,及時公布相關信息。符合條件的地區,要按程式及時申請啟動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發揮好政策托底作用。要嚴格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按質論價,不得壓級壓價、抬級抬價、拒收符合標準的糧食;嚴格落實糧食質量安全監管有關規定,加強入庫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發現不合格糧食要及時妥善處置。政策性收購資金要及時足額供應,專款專用、封閉運行。
三、統籌推進糧食收購和疫情防控,持續最佳化為農為企服務
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切實增強為農為企服務意識,創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水平,幫助農民順暢售糧、企業有序收糧。要最佳化收購現場服務,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購糧食品種、質量標準和價格,做好諮詢講解、指示牌設定、接卸引導、賬款清算等工作。認真落實節糧減損各項政策措施,充分發揮糧食產後服務中心作用,及時提供清理烘乾、儲糧保管、加工轉化、市場銷售以及信息、技術等服務;指導農戶做好新糧整理晾曬,支持引導農戶科學儲糧;指導企業升級改造倉儲設施,推廣套用新技術和新裝備,規範倉儲管理,在儲存安全的基礎上,促進糧食減損降耗、提質增效。堅持公開透明、靈活高效、便民利企原則,規範開展糧食收購企業備案管理。
要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部署要求,千方百計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的糧食收購工作。要更多採用“網際網路+”收購方式,大力推廣預約收購、上門服務等,不斷最佳化收購流程;必要時早開門、晚收秤,延長收購時間,合理把握收購節奏。發生疫情的地區,要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時,發揮好糧食收購聯席會議制度等工作機製作用,因地制宜、創新方式,採取針對性措施,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收購工作的影響。要指導糧食企業和售糧農民做好必要防護,通過控制現場人員數量、配備防疫物資、定時環境消殺等多種方式,推動糧食收購和疫情防控兩不誤。同時,要壓實企業安全儲糧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持續推進安全生產大檢查,加大風險隱患排查力度,加強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強化糧食出入庫作業監管,堅決防範重特大糧食儲存和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四、切實加強糧油市場監測預警,多措並舉保障市場平穩運行
要密切跟蹤主要糧油品種生產、收購形勢和價格走勢,加強分析研判,妥善解決苗頭性、傾向性、潛在性問題。認真做好夏糧收購相關統計和市場監測工作,適時組織開展糧食購銷情況調查,及時掌握農民售糧進展和市場價格情況。加強收購政策宣傳解讀,最佳化信息發布機制,及時向社會發布糧油供求、購銷、價格等信息,引導農民適時適價售糧、企業均衡有序收糧。增強系統觀念,強化糧食產購儲加銷協同保障,統籌做好夏糧收購和生產、加工、儲備、銷售等各環節工作,形成糧食市場保供穩市合力。各地和中儲糧有關分公司要密切溝通配合,推動信息共享,加強中央和地方儲備糧輪換安排銜接,結合市場形勢把握好輪換時機、節奏,充分發揮吞吐調節作用。
五、嚴格執法監管,維護良好市場秩序
要嚴格落實《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要求,按照國家政策性糧食收儲和銷售出庫監管有關規定,做好糧食收購市場監管。建立健全收購監管協調機制,壓實具體收儲企業直接責任、中儲糧集團公司政策執行主體責任、地方行政監管和屬地監管責任。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方式,加強“四不兩直”暗查暗訪,發揮12325、12315監管熱線作用,由行政監管部門依照法定職責嚴肅查處未按規定告知、公示糧食收購價格,收購糧食壓級壓價,操縱價格,未及時支付售糧款,以及“虛假收購”“先收後轉”“以陳頂新”“以次充好”“轉圈糧”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涉糧資金監管,堅決維護好收購秩序。國家有關部門將對各地開展糧食收購監管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糧食行業協會以及中介組織要加強行業自律,引導企業誠信經營、依法經營,合力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六、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夏糧收購工作順利開展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細化措施安排,層層壓實責任,認真做好夏糧收購各項工作。堅持底線思維和問題導向,對收購過程中出現或可能出現的困難問題,要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和應對預案,加強與相關部門、企業間溝通協調,及時妥善應對。要加強調研調度,適時組織調研組深入一線,隨時掌握夏糧收購第一手資料,廣泛聽取種糧農民、收購企業、基層部門等各方面意見建議,不斷最佳化收購工作安排。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國家有關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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