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的決定》是由國務院在1992年成文,發布於2010年12月份,其發文字號是國發〔1992〕56號,主要講述的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農村改革和發展取得了重大成就,接下來如何進一步發展改變,提高效益,加快農業現代化進程是本文體現最重要的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的決定
- 成文時間:1992年09月25日
- 發布時間:2010年12月19日
- 發文字號:國發〔1992〕56號
檔案背景
檔案全文
抓緊當前有利時機,加快糧食購銷體制改革,進一步向糧食商品化、經營市場化的方向推進。根據各地不同情況,因地制宜,分散決策,在考慮各方面承受能力和各項保證措施配套的前提下,凡是有條件放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提出實施方案,報國務院批准。一般是繼續保留定購數量,放開購銷價格,實行隨行就市。在市價低於保護價時按保護價收購。有條件的地方,也可以實行定購數量和購銷價格一起放開。對放開的省份,中央在幾年內繼續保留財政補貼和糧食定購“三掛鈎”優惠,逐年減少,以支持改革順利實施。通過放開糧食購銷價格,調動糧農尤其是主產區發展優質糧的積極性,充分發揮這些地區的糧食生產優勢,形成合理的區域分工。
同時,採取以下措施,保護糧食生產,穩定糧食市場:(一)抓緊以批發市場為主的市場體系建設,堅決消除地區封鎖,建立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多經濟成分的糧食流通制度。(二)建立強有力的巨觀調控機制。除經濟作物和林牧漁業集中產區外,實行農業稅徵收糧食實物;進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多級糧食儲備體系,通過吞吐調節平抑市場糧價;在財政支持下多方籌資,建立中央和地方多層次糧食風險基金;健全市場預測制度和信息服務網路,指導產銷地區之間建立相對穩定的大宗貿易協定;支持糧食部門轉軌變型,實行企業化經營,開展以糧食加工為主的多種經營,繼續發揮在糧食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實行糧食內外貿結合,更好地運用進出口調劑手段。(三)進一步加強對商品糧主產區的扶持,培育充足的糧源。適當增加農業基本建設投資和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加強生產和流通的基礎設施建設;增加信貸規模,支持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和鄉鎮企業;在良種、技術等方面支持加快發展養殖業;對糧食調出省給予一定數量的糧食出口權,同時納入巨觀調控計畫並接受價格指導。
在糧食價格暫時尚未放開的地區,對國家定購的糧食參考市場價格,拉開品種、等級差價,做到優質優價。其他尚未放開的農產品同樣要實行優質優價。
二、以市場為導向繼續調整和不斷最佳化農業生產結構
加快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要把傳統的糧食觀念轉變為現代的食物觀念,把發展農業從僅僅依靠現有耕地轉到開發利用全部國土資源。同時,正確引導消費,積極開拓市場。
對目前的種植業結構進行必要調整。在確保糧食穩步增長、積極發展多種經營的前提下,將傳統的“糧食??經濟作物”二元結構,逐步轉向“糧食??經濟作物??飼料作物”三元結構,不斷提高農作物的綜合利用率和轉化率。適當調整現有糧食統計口徑,促進種植業結構調整和飼料作物發展。
加快林業、畜牧業和水產業的發展,進一步提高這些產業在整個農業中的比重,不斷增加動物性食物和木本食物的供給量,改善人們的食物構成,逐步提高全民族的營養水平和健康水平。
在繼續加強牧區畜牧業的同時,進一步發展農區畜牧業。充分利用農區的大量秸稈發展養牛、養羊和其他草食動物,通過秸稈過腹還田,增加有機肥料,培育地力,降低成本。在畜牧業的基礎上發展加工業,對肉、骨、皮、毛、血等各種主副產品進行綜合開發、綜合利用,實現多層次增值,為鄉鎮企業發展開闢新的途徑。
不論種植業還是林業、畜牧業和水產業,都要把擴大優質產品的生產放在突出地位,並作為結構調整的重點抓緊抓好。除改善人們食物結構外,還要不斷增加優質工業原料的供給量,為提高我國農產品加工業水平奠定基礎。在保證滿足市場產品需求總量增長的基礎上,力爭“八五”、“九五”期間使各業優質高效品種所占比重有明顯提高。農業綜合開發要帶頭走優質高產高效的路子,提高農業綜合開發的整體水平。
三、以流通為重點建立貿工農一體化的經營體制
建立貿工農一體化的經營體制,按照市場需要組織生產和加工,形成生產、加工和流通環節緊密相連的產業體系,上聯全國市場,下聯千家萬戶,發展適度規模的商品生產基地和區域性支柱產業,是進入農村商品經濟大發展時期以後的必然要求,也是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不可缺少的基本條件。
鼓勵各地建立貿工農一體化的經濟實體或利益共同體,打破部門、地區和所有制的界限,不論農業、工業企業還是商業、外貿企業,不論國營、集體企業還是“三資”、股份合作企業或個體、私營企業,實行誰能牽頭就支持誰牽頭的政策。各地要進一步辦好城鄉農貿市場,繼續鼓勵農民有組織地參與流通,加快發展農村第三產業。
當前貿工農一體化經營組織,要重點發展加工、保鮮、運輸和銷售,實現農產品的多層次、大幅度增值,提高市場競爭能力,擴大農村勞動力的就業容量。提倡和鼓勵加工企業興建農產品原料基地,或者實行加工企業與農產品原料基地直接掛鈎,減少中間環節。根據市場需求,在重點農業商品生產基地建立一些現代化的農產品加工生產線。
為扶持農產品加工、貯存、保鮮、運銷等延伸環節的發展,對新辦的從事這類經營活動的企業,實行優惠的稅收、信貸政策。具體由稅務、銀行和農業等部門提出方案。
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要把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作為主要任務,推進技物結合,實行有償服務,辦好服務實體,使農業服務更具活力。縣、鄉政府機構要根據轉變職能、加強服務的要求,加快改革進程,為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和整個農村商品經濟服務。
四、依靠科技進步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
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必將在更大程度上依靠科技進步。農業科研、教育和技術推廣要儘快轉到以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為主的軌道上來,加快農業高新技術開發及其產業化。深入貫徹落實科教興農的方針,進一步推動農科教統籌結合,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農民職業教育,努力提高農民科技文化素質。各地要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鼓勵農業科研單位和科技人員進入農業和農村商品經濟發展的主戰場,同時在資金等方面增加對科技的投入。從各地實際出發,選擇一批技術成熟、市場前景廣闊和經濟效益好的重要科技成果,大力進行推廣,加速農業向高產優質高效轉變。
優良品種是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的關鍵環節。堅持國內培育與國外引進並重的方針,目前要加快引進步伐,在此基礎上培育出適合我國特點的更高水平的良種。在嚴格執行動植物檢疫制度的前提下,解決聯檢部門過多、手續過繁、效率不高的問題,對有條件的省份賦予引進和檢疫的審批權,建立引進良種的隔離試驗區,同時加強對國內外疫情的監測。允許科研單位、農業技術部門和農業院校依法自主經營自己繁育和引進的良種。通過發展技術市場,實行良種和先進技術的有償轉讓。允許集體或個人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興辦良種繁育推廣實體。加強種子管理工作,堅決打擊偽劣假冒經營行為,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要予以賠償,違法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加強農產品生產、加工、保鮮等先進技術的開發套用,制訂農業高新技術發展計畫,同時重視管理科學研究,不斷提高我國農業科學管理水平。
實行農業科研成果推廣的經濟效益與科技單位、科技人員經濟利益直接掛鈎的制度,對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要實行重獎。在幫助農民富裕起來的同時,使科技人員也一起富裕起來。
五、建立健全農業標準體系和監測體系
建立健全農業標準體系和監測體系,對於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至關重要。這項工作要列入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議事日程。對“綠色食品”等經國家有關部門正式確定的質量標誌要嚴格管理,依法使用和保護。“八五”期間要以農產品等級制度為重點,初步建立主要農產品產前、產中和產後全過程的標準體系,通過試點,積極向全面實行農業標準化過渡。力爭儘早在全國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加工企業、出口產品生產企業和批發市場內實行。具體由國家技術監督局與農業部等有關部門提出方案。
六、繼續增加農業投入,調整資金投放結構
中央和地方的農業基本建設投資、財政支農資金、農業信貸資金等,要隨著國家財力的增強而逐步增加。同時,加快發展農用工業,增加農業物質投入,提高農業生產資料質量。
當前要適當調整資金投放結構,增加對高產優質高效農業的投入比重,把貿工農一體化經營組織作為支持對象,把農產品加工、貯藏、保鮮、批發市場、交通運輸和良種繁育等基礎設施的建設作為投資重點。
鄉鎮企業以工補農、建農進一步制度化、規範化,避免削弱對農業的支持或過多加重鄉鎮企業的負擔。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中發〔1985〕1號)中規定提取的按利潤10%在稅前列支的鄉鎮企業補助社會性開支等項資金,各地要繼續照章提取,完善管理制度,切實保證重點用於發展農業尤其是高產優質高效農業。
進一步搞活農村金融。充分發揮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主導作用,經過試點,從明年開始逐步改變目前對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實行規模和比例雙重控制的辦法,實行多存多貸的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和風險管理,做到充分自主地運用資金。採用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籌集資金,繼續發展農村合作基金會,滿足高產優質高效農業發展的需要。
七、改善高產優質高效農業的生產條件
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離不開水利、交通、氣象、農機等生產條件和基礎設施的改善,也離不開林業所構成的綠色屏障的保護。在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過程中,要重視和抓好水利、林業、交通、氣象、農機等方面的建設,改善農業生產條件,不斷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為此,從明年起,每年從國家儲備的糧、油、糖和庫存中低檔日用工業品中再拿出一部分,用以工代賑的辦法重點扶持中西部地區,支持開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興修旱澇保收的基本農田,支持進行小流域治理、農村人畜飲水工程建設、發展造林種果和畜牧業,支持修建農村交通和通信等基礎設施。這項工作要與扶貧開發緊密結合起來,使至今尚未完全解決溫飽的幾千萬人口儘快穩定地解決溫飽,逐步脫貧致富。具體由國家計委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實施方案。
八、積極擴大農業對外開放
加速農業對外開放步伐,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的資源轉換機制,是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的一個不可缺少的重要條件。
加快農產品外貿體制改革。提倡農貿結合,對有條件的農業企業、農產品加工企業(包括鄉鎮企業與農墾企業)和企業集團,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經批准後賦予進出口經營權,使它們直接進入國際市場。積極發展與周邊國家的農產品邊境貿易和農業合作,鼓勵出國興辦農業企業和農產品加工企業。
改進農產品出口配額制度。根據各地貨源提供情況,改進出口配額分配方式,做到公平合理。對被動配額外的我國出口農產品保留某些必要的主動配額,其餘的逐步取消,鼓勵開拓和擴大國際市場。出口的農產品及其加工品要符合國際標準,以增強市場競爭能力。
進一步擴大對外經濟技術交流。積極從國外引進農業方面的資金、技術、設備和先進管理方式,鼓勵興辦“三資”農業企業和農產品加工企業,適當下放農業引進外資項目審批權。
具體由經貿部與農業部共同研究,提出實施方案。
九、加強領導,建立適應高產優質高效農業的考核制度
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涉及多方面的工作。各級政府必須加強領導,各有關部門要站在改革的前列,從當地實際出發,共同努力,採取有力措施,切實抓出成效。國務院有關部門對本決定提出解決的各個專項問題,要抓緊研究,提出方案,作為配套檔案,適時下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實際需要,建立以開發高新技術為主的高產優質高效農業試驗示範區,以便總結經驗,指導面上的工作。
為了推動農業向高產優質高效轉變,從明年開始,改變過去單純以產量指標為主的考核體系,建立產品數量與經濟效益並重的綜合考核體系,把農產品淨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等效益指標列為重要考核內容,作為衡量各級人民政府尤其是縣、鄉政府工作實績的基本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