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江蘇省調整南京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江蘇省調整南京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是國務院於2002年04月03日發布,自2002年04月03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02年04月03日
  • 實施日期:2002年04月03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行政區劃與地名
  江蘇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調整南京市部分縣區行政區劃的請示》(蘇政發〔2001〕164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南京市浦口區和江浦縣,設立新的南京市浦口區,以原浦口區和原江浦縣的行政區域為浦口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珠江鎮。
二、撤銷南京市大廠區和六合縣,設立南京市六合區,以原大廠區和原六合縣的行政區域為六合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雄州鎮。
國務院
二○○二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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