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加強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進口物資管理的若干規定》是由國務院發布於1989年02月20日,發文字號是國發〔1989〕16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國務院關於加強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進口物資管理的若干規定
- 發布機構:國務院
- 發文字號: 國發〔1989〕16號
- 發文日期:1989年02月20日
《國務院關於加強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進口物資管理的若干規定》是由國務院發布於1989年02月20日,發文字號是國發〔1989〕16號。
《國務院關於加強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進口物資管理的若干規定》是由國務院發布於1989年02月20日,發文字號是國發〔1989〕16號。檔案背景 華僑和港澳台同胞滿懷愛國愛鄉的熱情,捐款捐物,為建設僑鄉,支援四化建設作出了貢獻。國家對華僑...
現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進口物資監管辦法》,自一九九0年元月十五日起實施。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國務院關於對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進口物資管理的有關規定制訂...
1989年6月22日國務院批准,,1989年7月1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根據一九八九年二月二十日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加強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進口物資管理的若干規定》,為辦理對華僑、港澳台同胞向國內單位捐贈的外匯參加外匯調劑,特...
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在外售券,境內提貨”的國產機電產品,可不受限額限制。按國務院僑辦、機電設備進口審查辦〔1991〕僑內會字第001號文的規定辦理。三、在對外經濟貿易活動中,外商、僑商和港澳台客商向我有關單位贈送物資,不...
第二十九條 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進口機電產品,按《國務院關於加強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物資管理的若干規定》及有關規定辦理。第三十條 使用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援款進口配額管理機電產品的,按本辦法第十二條辦理。第三十一條 ...
國務院關於加強海關工作的 通知(節錄) 國務院關於加強華僑、港澳台 同胞捐贈進口物資管理的若干 規定(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加工貿易保稅 工廠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倉庫及 所存貨物的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經濟...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僑務立法除在憲法和有關法律進行一般性規定外,主要採用個別單行法規的形式,如《華僑申請使用國有的荒山荒地條例》、《華僑捐資興辦學校辦法》、《國務院關於加強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進口物資管理的若干規定》、《國務院僑...
1、《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3、《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4、《大陸居民與台灣居民婚姻登記管理暫行辦法》5、《國務院關於加強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物資管理的規定》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