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加強海關工作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88年03月10日發布,自1988年03月10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加強海關工作的通知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88年03月10日
- 實施日期:1988年03月10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海關綜合規定
國務院關於加強海關工作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88年03月10日發布,自1988年03月10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國務院關於加強海關工作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88年03月10日發布,自1988年03月10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國發〔1988〕20號1980年2月國務院決定改革海關管理體制,成立海關總署以來,海關係統做了大量工作,支持...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最佳化方案的通知全文 編輯 語音 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最佳化方案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是我國開放型經濟發展的先行區,是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集聚區,為承接國際產業轉移、推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促進對外貿易和擴大就業等作出了積極貢獻。當前,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對海關特殊監...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口岸領導小組關於加強疏港工作的幾項規定的通知》在1984.12.19由國務院辦公廳頒布。中文名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口岸領導小組關於加強疏港工作的幾項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國務院辦公廳 頒布時間 1984.12.19 實施時間 1985.02.01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貿易政策合規工作的通知》是國務院於2014年發布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堅持世界貿易體制規則,經國務院批准,現就進一步加強貿易政策合規工作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稱貿易政策,是指...
國務院關於改革海關管理體制的決定是國務院於1980年02月09日發布,自1980年02月0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海關是代表國家在口岸行使監督管理職權的機關,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進出口政策、法律、法令的重要工具,是進行對外經濟鬥爭的一個武器。在全黨工作著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時期,海關工作更為重要。做好...
六、加強組織領導 (十五)完善工作機制。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健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綜合管理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整合資源,落實責任,搞好服務,為特殊監管區域科學規劃、建設和發展提供有力保障。(十六)加強協作配合。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作配合,共同做好特殊監管區域的整合、監管、建設、...
國務院關於印發落實三互推進大通關建設改革方案的通知改革目標 立足更加積極主動的對外開放戰略,強化跨部門、跨區域的內陸沿海沿邊通關協作,完善口岸工作機制,實現口岸管理相關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以下簡稱“三互”),提高通關效率,確保國門安全,力爭到2020年,形成既符合中國國情又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通關管...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電子口岸建設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於2006年05月15日發布,自2006年05月15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口岸電子執法系統(以下稱電子口岸)是經國務院批准、由海關總署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建設的跨部門電子政務工程。電子口岸的建設對改善各地投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09號是國務院總理李鵬於1997年1月3日簽發的命令。第209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稽查條例》是為建立、健全海關稽查制度,加強海關監督管理,維護正常的進出口秩序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促進對外貿易的發展制定。簽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09號 現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
八、加強組織領導 15.完善工作機制。健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綜合管理工作機制,落實責任制,進一步加強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監管場所的統籌協調和資源整合。建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建設發展協調機制,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集省直有關部門,海關、檢驗檢疫等監管部門,有關市政府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參加的專題會議,會商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但近年來,二類口岸審批過多、過濫,布局不合理,管理不規範等問題日益突出。為加強口岸規範管理,進一步提高口岸開放的水平,國務院決定對全國的二類口岸進行清理整頓,自發文之日起暫停審批二類口岸。具體工作由海關總署商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國務院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
2012年7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電子口岸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為加快電子口岸建設步伐,提高口岸通關效率,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改善投資環境,促進對外貿易和國民經濟健康發展,按照國務院對電子口岸建設工作的總體要求,結合電子口岸發展情況,制定本規劃。 [1] 中文...
進口非冷鏈物品消毒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1〕94號)實施,重點對裝運人員可能接觸的部位進行消毒。五、最佳化完善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措施 海關持續加強源頭管控,對不配合接受檢查或存在問題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必要時採取撤銷註冊、暫停進口...
各地方嚴格落實全國保障物流暢通促進產業鏈供應鏈穩定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及《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切實做好貨運物流保通保暢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2〕3號)要求,將外貿貨物納入重要物資範圍,全力保障貨運物流運輸暢通,有運輸需求的外貿企業,可按有關規定申領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
1955年9月5日,國務院發出關於調整各地海關任務和領導關係的通知,海南對外貿易局隨之成立,海口海關也將原進出口科的人員、工作一併移交給海南對外貿易局。 1958年9月,全國海關關長會議提出:“海關作為把守國家大門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工具之一,必須以經濟政治保衛為自己的工作中心”。海口海關的職能也從主要是經濟...
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出口加工區的外匯管理。未經國務院批准不得新設特殊監管區或擅自改變特殊監管區功能。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統一特殊監管區的管理政策。海關總署要會同有關部門對保稅區進行清理整頓,切實加強和改進保稅區的外匯收支管理工作。二、加強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善服務貿易外匯收支逆差狀況 (一)建立...
(二)海關對進出口化妝品生產經營者及進出口化妝品質量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第三條【主管部門】海關總署主管全國進出口化妝品檢驗監督管理工作。各級海關負責所轄區域進出口化妝品檢驗監督管理工作。第四條【生產經營者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進出口化妝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的進出口化妝品質量安全負責。進出口化妝品生產...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穩外貿穩外資工作的意見》是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進一步加強穩外貿穩外資工作,穩住外貿主體,穩住產業鏈供應鏈,經國務院同意提出的意見。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20年8月5日印發。...
六、民航貨運部門在空運進口貨物到港後,應及時與外運公司或其他貨運代理部門辦理貨物的交接工作,逐票點清。如果貨物發生短缺、破損或者全票貨物丟失,應當由民航貨運部門簽發商務記錄。七、外運公司和其他貨運代理部門在收到委託代理報關的貨物後,應當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及時辦理報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政處罰實施細則》處理。十、加強成品油的進口管理,海關承擔著重要責任。各地海關既要嚴格查驗放行,又要加強後續監管。各級政府都要大力支持海關的工作,使國家有關成品油進口的政策和規定真正落到實處。十一、國務院以前下發的有關檔案,凡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9.提高查驗準備工作效率。通過“單一視窗”、港口電子數據交換(EDI)中心等信息平台向進出口企業、口岸作業場站推送查驗通知,增強通關時效的可預期性。進境運輸工具到港前,口岸查驗單位對申報的電子數據實施線上審核並及時向車站、碼頭及船舶代理反饋。(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移民局、中國鐵路總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1...
第五條 海關總署法制機構負責對全國海關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承擔對海關總署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計畫、組織起草、審查、監督等工作,負責與全國人大法制機構、國務院法制機構進行聯繫、協調及規章備案等工作,負責與國家有關部門法制機構就法規管理工作進行聯繫。廣東分署法制機構負責協助海關總署法制機構指導、...
海關總署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20號)和《國務院關於印發落實“三互”推進大通關建設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4〕68號)、《國務院關於改進口岸工作支持外貿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16號)精神,積極支持中國(福建)自由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