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的國家行政機構,現在除國家信訪局國務院辦公廳管理外,都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的國家行政機構,《國務院行政機構設定和編制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國務院行政機構根據職能分為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務院辦事機構、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的國家行政機構和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的國家行政機構由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主管特定業務,行使行政管理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
  • 上級機構:國務院、主管部委
  • 行政級別:副部級
  • 屬性:國家行政機構
機構設定,特例,

機構設定

國家信訪局
國家信訪局,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管理的國家局,是負責處理國內民眾和境外人士的來信來訪事項,保證信訪渠道暢通的部門,其他職責還有反映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分析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制定有關方針、政策的建議。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等。
國家糧食局
國家糧食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的國家局,負責全國糧食流通巨觀調控具體業務、行業指導和中央儲備糧等工作。
國家能源局
國家能源局,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的國家局,負責擬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實施對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國家石油儲備;提出發展新能源和能源行業節能的政策措施;開展能源國際合作等工作。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的國家局,其前身是“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2008年03月11日第四次全體會議精神,《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出台。國務院擬組建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由主要負責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計畫、政策、標準及法規的制定與執行情況監督。
國家菸草專賣局
國家菸草專賣局,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的國家局。1983年9月,國務院發布《菸草專賣條例》,正式確立了國家菸草專賣制度;1984年1月,國家菸草專賣局成立。國菸草行業實行統一領導、垂直管理、專賣專營的管理體制。國家菸草專賣局、中國菸草總公司對全國菸草行業“人、財、物、產、供、銷、內、外、貿”進行集中統一管理。
國家外國專家局
國家外國專家局,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的國家局,是主管國家智力引進的行政機構,主要負責管理來華工作的外國專家(包括經濟技術和管理領域、教科文衛系統、外商投資企業、隨引進項目契約和重點建設工程來華等外國專家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專家)和中國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出國及赴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培訓工作。
國家公務員局
國家公務員局,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的國家局。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決定成立國家公務員局,其職責是按照統籌公務員事務管理的要求設定的,從職位管理、考試錄用、考核獎勵到培訓與監督,覆蓋公務員事務管理的各個環節。
國家海洋局
國家海洋局(SOA),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管理的國家局。於1964年經國務院批准正式成立。現是國家海洋規劃、立法、管理的政府行政管理機構,現任局長劉賜貴 。國家海洋局是監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環境保護、依法維護海洋權益、組織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機構。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管理的國家局,主管全國測繪事業。2011年5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發文,國辦發〔2011〕24號,關於國家測繪局更名為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經國務院批准,國家測繪局更名為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主要負責起草測繪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擬定測繪事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國基礎測繪規劃,擬訂測繪行業管理政策、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等工作。
國家鐵路局
國家鐵路局,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管理的國家局。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定的通知》(國發〔2013〕15號),設立國家鐵路局(副部級)。
中國民用航空局
中國民用航空局(CAAC),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管理的國家局,其前身為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主管民用航空事業,於2008年3月改為中國民用航空局。主要負責研究並提出民航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戰略;擬定民航法律、法規草案,經批准後監督執行;推進和指導民航行業體制改革和企業改革工作。編制民航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對行業實施巨觀管理;負責全行業綜合統計和信息化工作等工作。
國家郵政局
國家郵政局,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管理的國家局。2008年經重組設立,代表國家參加國際郵政組織,處理政府間郵政事務,擬訂郵政對外合作與交流政策並組織實施,處理郵政外事工作,按照規定管理涉及港澳台工作,並承擔郵政監管責任,推動建立覆蓋城鄉的郵政普遍服務體系,推進建立和完善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保障機制,提出郵政行業服務價格政策和基本郵政業務價格建議,並監督執行。
國家文物局
國家文物局,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管理的國家局,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和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基建等工作,指導監督事業單位財務工作;負責文物和博物館業務統計工作;承擔對外和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工作。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管理的國家局,是政府管理中醫藥行業的國家機構。主要負責依據國家衛生、藥品的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中醫、中醫中藥結合、中西醫結合以及民族醫療醫藥的方針、政策和發展戰略;組織起草有關法律、法規並監督執行等工作。
國家外匯管理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內設綜合司、國際收支司、經常項目管理司、資本項目管理司、管理檢查司、儲備管理司、人事司(內審司)7個職能司和機關黨委。設定中央外匯業務中心、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中國外匯》雜誌社4個事業單位。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管理的國家局,2000年11月7日,總理朱鎔基簽署第296號國務院令,發布《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監察條例》規定,設立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擬訂煤礦安全生產政策,參與起草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草案,擬訂相關規章、規程、安全標準,按規定擬訂煤炭行業規範和標準,提出煤礦安全生產規劃等工作。

特例

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國務院部委對外保留國家局牌子
國家航天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外保留國家航天局牌子)China National Space Administration
國家原子能機構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外保留國家原子能機構牌子)China Atomic Energy Authority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教育部對外保留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牌子)State Language Commission
國家核安全局環境保護部對外保留國家核安全局牌子)National Nuclear Safety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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