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就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印發的通知。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20年12月23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0年12月23日
- 發布單位:國務院辦公廳
- 發文字號:國辦函〔2020〕123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就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印發的通知。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20年12月23日發布。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進一步規範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是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1年4月28 日印發的通知.全文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函〔2020〕123號)要求,為嚴格落實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紮實推進我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式規定》旨在規範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行為,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和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由交通運輸部制定、公布的規章。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21年6月23日,根據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式規定》的決定,作相應修改,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6號 ...
重慶市政府按照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於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國發〔2002〕17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編辦關於清理整頓行政執法隊伍實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
第一條 為了加強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監督,落實執法責任,提高執法水平,規範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行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是指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下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部直屬系統上級管理...
各地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治理向機動車輛亂收費和整頓道路站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2〕31號)的精神,嚴格控制出台針對出租汽車的收費政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價格主管部門要依據職責分工,對涉及出租汽車的安全檢驗、綜合性能檢測、尾氣檢測、計價器檢測的次數、內容、收費標準等作出明確規定...
第二章 執法規範 第十條【執法事項指導目錄】 自治區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編制全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並向社會公開。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本市地方性法規、規章,結合全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編制本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並向社會公開。交...
不能以不是本單位或本地區主管為由拒絕受理。五、廣泛發動民眾,依靠民眾,實行綜合治理。要運用電視、廣播、報紙等宣傳工具,大力做好宣傳報導工作,教育、鼓勵交通運輸職工和廣大民眾同違法犯罪活動作鬥爭。公路沿線的農村基層政權組織要教育村民遵紀守法,愛路護路。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2005年6月1日發布的一項通知。通知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近年來,車輛超限超載違法運輸現象十分嚴重,不僅損壞公路基礎設施,引發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而且直接導致道路運輸市場的惡性競爭和車輛生產使用秩序的混亂...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最大程度取消和下放審批事項,加強規劃引導,推動交通項目多評合一、統一評審,簡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間;研究探索交通運輸監管政策和管理方式,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完善信用考核標準,強化考核評價監督。完善“大交通”管理體制,推進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建設正規...
各省(區、市)交通廳(局、委)要對在同一時間、同一路段上的路政、征稽、運政等執法隊伍的執法工作統籌兼顧、合理安排;條件成熟的地方應積極探索系統內部聯合執法的管理模式,實現一個視窗對外,避免出現同一路段多家交通部門上路的現象。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治理向機動車輛亂收費和整頓道路站點有...
通知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辦函〔2020〕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農業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以下簡稱《指導目錄》)是落實統一實行農業執法要求、明確農業綜合行政執法職能的重要檔案,2020年版《指導目錄》已經國務院原則同意。根據深化黨...
《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是為深入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全面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制定的計畫。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23年8月9日印發實施。印發信息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的通知 國辦發〔2023〕27號 各省、自治區...
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道路客運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交通運輸、公安、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全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際聯席會議關於進一步落實“五整頓、三加強”工作措施意見的通知》(國...
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綜合行政執法試點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國發〔2002〕17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編辦關於清理整頓行政執法隊伍實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56號)的要求,結合本意見的規定,切實做好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工作。在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