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交通運輸部等部門關於推動農村郵政物流發展意見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交通運輸部等部門關於推動農村郵政物流發展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09〕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交通運輸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關於推動農村郵政物流發展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交通運輸部等部門關於推動農村郵政物流發展意見的通知
  • 頒發部門:國務院辦公廳
  • 頒發文號:國辦發〔2009〕42號
  • 頒發時間:2009年5月23日
  • 類型:通知
基本信息,條例內容,

基本信息

頒發文號:國辦發〔2009〕42號

條例內容

關於推動農村郵政物流發展的意見
交通運輸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農業部 商務部 工商總局
隨著郵政改革的不斷深化和郵政物流專業化經營的加快推進,農村郵政物流已成為農村物流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增加就業和農民增收做出了重要貢獻。但是,當前農村郵政基礎設施仍然比較薄弱,郵政企業經營農藥、種子等業務的資質不統一,業務種類和服務產品不夠豐富,網路配送能力和農資儲備能力不足,農村郵政物流發展受到嚴重製約。為進一步做大做強農村郵政物流,充分發揮郵政企業服務“三農”的作用,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發展農村郵政物流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國農村經濟快速發展,農副產品生產與加工能力大幅提升,農民生活水平明顯改善,但是由於農村物流體系尚未健全,農村流通渠道不暢、市場化程度低、流通方式落後、部分流通產品質量沒有保證的問題日益凸顯,成為影響農村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進一步發揮郵政企業自有品牌、網路和服務優勢,整合農資生產企業、農家店等社會資源,在農戶與生產企業之間建立產品直通車,形成具有郵政特色的農資產品分銷的“綠色”通道,促進農村地區商品的雙向流通,是減少中間環節、降低流通成本,解決農民賣難、買難問題的有效途徑,是擴大國內需求、活躍城鄉市場、繁榮農村經濟的迫切需要。郵政企業在農村積極發展郵政“三農”服務網點,有利於吸納農村富餘勞動力就業,促進農村地區的和諧穩定。郵政企業加強與農技部門合作,利用郵政“三農”服務網點平台宣傳、普及、推廣農業技術,引導農民科學種植,對於促進農業增產、農民增收,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二、推進農村郵政物流發展的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以服務“三農”為主線,以科技為支撐,以深化改革為動力,充分發揮郵政優勢,合理規劃,完善布局,加快提升農村郵政物流服務能力和水平,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發展目標:著力打造管理集約化、網路規模化、服務社會化的現代農村郵政物流綜合服務平台,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市場監管,健全完善經營機制,到2012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雙向高效、種類豐富、服務便利”的農村郵政物流服務體系。
三、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
(一)推進農村郵政基礎設施建設。國務院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和《國務院關於印發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的通知》(國發〔2009〕8號),結合郵政發展特點和農村發展需要,加快研究制訂城鄉郵政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完善農村郵政物流布局,切實提高農村郵政服務水平。加強郵政普遍服務的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郵政局所設定備案和撤併審批制度,最佳化郵政網路結構和網點功能。國家對農村郵政普遍服務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給予支持,力爭在2012年之前全部完成郵政基礎設施空白鄉鎮的郵政局所補建工作。各地要進一步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切實加強村郵站的建設。
(二)支持郵政進入農資市場。郵政企業及其所屬加盟連鎖郵政“三農”服務網點可以經營化肥等農資產品。依據《農藥管理條例》,郵政企業及其所屬加盟連鎖郵政“三農”服務網點可以開展農藥經營活動,並直接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手續,其中,經營屬於危險化學品的農藥的,應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郵政企業及其所屬加盟連鎖郵政“三農”服務網點經營不再分裝的包裝種子,或者受具有種子經營許可證的種子經營者書面委託,在有效區域內代銷其種子的,可以不辦理種子經營許可證;經營分裝種子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種子經營許可證。商務部、郵政局支持郵政“三農”服務網點拓展經營範圍,並逐步建設成集農資、郵政、電信、報刊等多類產品經營為一體的綜合性服務網點。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經營農藥、種子等農資按“許可經營項目”和“一般經營項目”分類登記經營範圍。對經營屬於危險化學品的農藥的,按照《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許可的項目,在“許可經營項目”中登記經營範圍;對經營其他農藥的,在“一般經營項目”中登記。對經營分裝種子的,按照《種子經營許可證》許可的項目,在“許可經營項目”中登記經營範圍;對經營不再分裝的包裝種子或者受託代銷種子的,在“一般經營項目”中登記為“不再分裝的包裝種子”。
(三)鼓勵發展連鎖經營。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加大對郵政物流體系建設的支持力度,鼓勵郵政企業利用網路優勢,建立“連鎖經營加配送到戶加科技服務”的農村物流新體系,培育連鎖經營龍頭企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簡化連鎖經營企業的登記註冊手續,省級郵政企業直營門店及其所屬的加盟連鎖郵政“三農”服務網點,可持省級郵政企業的連鎖經營相關檔案和登記材料,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手續,郵政企業所屬的加盟連鎖郵政“三農”服務網點也可由當地郵政企業代為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商務部門要支持郵政企業全面參與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在“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中,對符合條件的郵政“三農”服務網點給予重點考慮;計畫單列市郵政企業可直接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申報“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承辦企業。農資管理部門要加強工作協調,明確職責分工,強化對郵政物流配送中心的商品質量監管,避免對連鎖經營企業進行多頭和重複檢查。
(四)完善政策扶持機制。支持將郵政企業納入涉農企業範疇,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享受相關強農惠農政策。財政部門要支持農村郵政物流網路改造和提升配送能力,縣、鄉兩級郵政局所改造擴建農資配送中心項目,凡符合農村物流服務體系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條件的,可申請該項資金補助。發展改革、財政、農業等有關部門要完善相關規定,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郵政企業申報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參與國家化肥淡季儲備招投標。鼓勵郵政儲蓄銀行積極為實力強、信譽好的“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承辦企業提供貸款,大力發展農村個人小額貸款,服務“三農”,促進農村物流發展。
(五)加強規劃引導工作。農村郵政物流發展目前處於起步階段,需要加強統籌規劃,科學引導。各地區要把農村郵政基礎設施和郵政“三農”服務網點建設,納入新農村建設規劃,給予政策支持,統籌協調推動。商務部門要支持郵政企業與有實力的大型超市、商貿企業合作,開展農產品進城等業務。支持郵政企業為“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承辦企業和農家店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務,擴大和提高經營網點覆蓋範圍和農村商品配送能力。鼓勵郵政企業與農技推广部門開展合作,農業部門要加強對郵政企業的培訓和指導,普及農技知識,提高郵政科技服務“三農”的水平。交通運輸部門要支持郵政企業依託交通運輸平台發展農資倉儲和配送業務。
四、有關要求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工作分工,加強溝通協商,密切配合協作,儘快制定和完善各項配套政策,明確實施範圍和進度,加強指導和監督,推進農村郵政物流加快發展。各地區要充分認識做好農村郵政物流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因地制宜出台政策措施,簡化審批手續,積極扶持農村郵政物流龍頭企業,確保取得實效。
郵政企業要抓住機遇,深化改革,抓緊制訂具體工作方案,整合速遞物流資源,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搞活經營機制,加強管理創新,全面提高競爭能力。要進一步夯實普遍服務基礎,拓展服務領域,創新服務方式,增加銷售品種,擴大市場份額,做大市場規模,提升服務水平,儘快成為服務當地經濟發展、滿足民眾多元化需要的農村流通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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