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有關行政法規、國務院檔案和經國務院批准的部門規章規定的決定》是為保障自由貿易試驗區有關改革開放措施依法順利實施而制定的法規,2016年7月1日由國務院發布,自2016年7月1日起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檔案和經國務院批准的部門規章規定的決定
- 發布機構: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16年7月1日
- 實施日期:2016年7月1日
《國務院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有關行政法規、國務院檔案和經國務院批准的部門規章規定的決定》是為保障自由貿易試驗區有關改革開放措施依法順利實施而制定的法規,2016年7月1日由國務院發布,自2016年7月1日起實行。
《國務院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有關行政法規、國務院檔案和經國務院批准的部門規章規定的決定》是為保障自由貿易試驗區有關改革開放措施依法順利實施而制定的法規,2016年7月1日由國務院發布,自2016年7月1日起實行。...
國務院 2014年9月4日國務院關於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和經國務院批准的部門規章規定的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決定檔案附屬檔案 編輯 語音 國務院決定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
本決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2015年3月3日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在廣東省對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暫時調整有關行政審批和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決定》(國發〔2015〕12號)同時廢止。附屬檔案:國務院決定在內地對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暫時調整有關行政法規、國務院檔案...
部門規章是指國務院各部門(包括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許可權內按照規定的程式所制定的規定、辦法、細則、規則等規範性檔案的總稱。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許可權範圍內施行。法律依據 國務院部門的規章制定權:首先源自於1982年...
澳門服務提供者暫時調整有關行政審批和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決定》(國發〔2016〕32號)以及《國務院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有關行政法規、國務院檔案和經國務院批准的部門規章規定的決定》(國發〔2016〕41號),現對《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民航總局、外經貿部、國家計委令第110號)作如下補充規定:...
《決定》內容包括,修改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法規規定 國務院《行政法規制定程式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94號)規定:國務院法制機構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組織對有關行政法規或者行政法規中的有關規定進行立法後評估,並把評估結果作為修改、廢止有關行政法規的重要參考。行政法規的修改、廢止...
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 (243)(2016年6月8日 國發〔2016〕35號)國務院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有關行政法規、國務院檔案和經國務院批准的部門規章規定的決定 (250)(2016年7月1日 國發〔2016〕4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的通知 (268)(2016年7月30...
《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國發(1996)31號檔案,1996年08月03日頒布。檔案就實行環境質量行政領導負責制、認真解決區域環境問題、堅決控制新污染、加快治理老污染、禁止轉嫁廢物污染、維護生態平衡,保護和合理開發自然資源、切實增加環境保護投入、嚴格環保執法,強化環境監督管理、積極開展環境科學研究,大力...
第四十一條改為第三十九條,修改為:“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本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檔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對技術出口契約進行登記,頒發技術出口契約登記證。”三十九、刪去《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中的“並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註冊”。四十、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87號是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於2017年10月7日簽發的命令。第687號令《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是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所做的決定。簽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87號 現公布《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總 理 李克強 2017年10月7日 全文 國務院...
第十二條改為第十條,修改為:“開辦放射性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必須具備《藥品管理法》規定的條件,符合國家有關放射性同位素安全和防護的規定與標準,並履行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審批手續;開辦放射性藥品生產企業,經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後,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
《國務院關於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暫時調整有關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檔案規定的行政審批或者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決定》是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有關法律規定的行政...
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加大了對“未批先建”的處罰等。2014年新修改的《環境保護法》和2015年新修改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均刪除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的規定。上述這些上位法中已經修改的內容,是本次《條例》修改的重要依據之一。二是有關“放管服”改革檔案。2013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印發了一系列有關“...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對有關城市人民政府報送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方案,要依照行政處罰法和本決定以及國務院其他有關檔案的規定嚴格審查,對藉機增設機構、增加行政編制或者有其他不符合規定情形的,一律不予批准。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參照上述規定辦理。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的...
2018年7月4日,國務院第15次常務會議通過了《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決定》,於2018年08月11日發布並開始執行新的《全國經濟普查條例》。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科學、有效地組織實施全國經濟普查,保障經濟普查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
國務院決定對《規章制定程式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三條修改為:“制定規章,應當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遵循立法法確定的立法原則,符合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上位法的規定。“沒有法律或者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的依據,部門規章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範...
2.國務院決定修改的行政法規 附屬檔案1:國務院決定廢止的行政法規 一、關於各地廠礦對於法定假日工資發放辦法的決定(1950年7月31日政務院公布)二、關於保護機場淨空的規定(1982年12月11日國務院、中央軍委公布)三、金融機構代客戶辦理即期和遠期外匯買賣管理規定(1987年12月13日國務院批准 1988年3月5日國家外匯管理局...
第七十條第一款修改為:“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決定;其中吊銷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經營許可證,撤銷獸藥批准證明檔案或者責令停止獸藥研究試驗的,由發證、批准、備案部門決定。”刪去第七十二條第七項中的“允許進口獸用生物製品證明檔案”。六、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第四條第...
(三)《非貿易非經營性外匯財務管理暫行規定》(1994年3月24日國務院批准 1994年3月29日財政部令第7號發布)。(四)《事業單位財務規則》(1996年10月5日國務院批准 1996年10月22日財政部令第8號發布)。(五)《行政單位財務規則》(1998年1月6日國務院批准 1998年1月19日財政部令第9號發布)。本決定...
“國際客船、國際散裝液體危險品船運輸經營者增加運營船舶的,增加的運營船舶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並應當於投入運營前15日內向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備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備案材料之日起3日內出具備案證明檔案。“其他中國企業有本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本條第...
一、對2部行政法規予以廢止。(附屬檔案1)二、對8部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附屬檔案2)本決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附屬檔案:1.國務院決定廢止的行政法規 2.國務院決定修改的行政法規 附屬檔案1 國務院決定廢止的行政法規 一、《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各方出資的若干規定》(1987年12月30日國務院批准,1988年1月1日對外...
現公布《國務院關於修改〈行政法規制定程式條例〉的決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總理 李克強 2017年12月22日 國務院關於修改《行政法規制定程式條例》的決定 國務院決定對《行政法規制定程式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三條修改為:“制定行政法規,應當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符合憲法和法律的規定,...
十四、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第十三條中的“簽發相應的批准文書”修改為“出具相應的證明檔案”。第七十條修改為:“引航員的培訓和任職資格依照本條例有關船員培訓和任職資格的規定執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制訂。”十五、刪去《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中的“並通過海事管理機構...
檔案背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653號 《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已經2014年7月9日國務院第5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7月29日 檔案全文 一、將《國務院關於通用航空管理的暫行規定》第八條修改為:“經營通用航空業務的企業,可以承擔中國境外通用航空業務,但是應當按照國家...
第六條 國務院行使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的職權。第七條 國務院實行國務院全體會議和國務院常務會議制度。國務院全體會議由國務院全體成員組成。國務院常務會議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秘書長組成。總理召集和主持國務院全體會議和國務院常務會議。國務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必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或者國務院全體會議討論決定。第...
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2號),對法律法規以外的規範性檔案規定的,但確需保留且符合《行政許可法》第十二條規定事項的行政審批事項,依據《行政許可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予以保留並設定為行政許可,共500項。此次公布保留並設定...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