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對國家計畫委員會、水利部關於《開發建設晉陝蒙接壤地區水土保持規定》的批覆在1988.10.01由國家計畫委員會, 水利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對國家計畫委員會、水利部關於《開發建設晉陝蒙接壤地區水土保持規定》的批覆
- 頒布單位:國家計畫委員會, 水利部
- 頒布時間:1988.10.01
- 實施時間:1988.10.01
國務院對國家計畫委員會、水利部關於《開發建設晉陝蒙接壤地區水土保持規定》的批覆在1988.10.01由國家計畫委員會, 水利部頒布。
國務院對國家計畫委員會、水利部關於《開發建設晉陝蒙接壤地區水土保持規定》的批覆在1988.10.01由國家計畫委員會, 水利部頒布。國務院批准《開發建設晉陝蒙接壤地區水土保持規定》,由你委、你部聯合發布施行。以後修訂本規定,由你委、...
為了加強資源開發過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保護生態環境,1988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原國家計委、水利部發布《開發建設晉陝蒙接壤地區水土保持規定》,為這一特殊區域頒布了防止水土流失的區域性法律。
三、開發建設晉陝蒙接壤地區水土保持規定(1988年9月1日國務院批准 1988年10月1日國家計畫委員會、水利部發布 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四、藥品行政保護條例(1992年12月12日國務院批准 1992...
為了加強資源開發過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保護生態環境,1988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原國家計委、水利部發布《開發建設晉陝蒙接壤地區水土保持規定》,為這一特殊區域頒布了防止水土流失的區域性法律。為了貫徹落實《開發建設晉陝蒙接壤地區...
第一條 為合理開發和利用晉陝蒙接壤地區的資源,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生態環境,根據國務院批准,國家計委、水利部發布的《開發建設晉陝蒙接壤地區水土保持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河曲、保德、...
第一條 為合理開發和利用晉陝蒙接壤地區的資源,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生態環境,根據國務院批准,國家計委、水利部發布的《開發建設晉陝蒙接壤地區水土保持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河曲、保德、偏關...
本政策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除台灣、香港、澳門)的所有地區,適用於江河湖泊綜合治理、防洪除澇、灌溉、供水、水資源保護、水力發電、水土保持、河道疏浚、海堤防建設等開發水利、防治水害的所有活動。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政策的...
第一條為了合理開發和利用自然資源,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生態環境,根據國務院批准由國家計畫委員會、水利部發布的《開發建設晉陝蒙接壤地區水土保持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我省榆林地區的神木、...
另有16項擬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是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切實加強後續監管。要按照...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再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項目和18個子項。另建議取消和下放6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批項目,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各地區、各部門要抓緊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
為了貫徹《開發建設晉陝蒙接壤地區水土保持規定》,1989年由國家計委(今國家發改委)、水利部、三省(區)計委和水土保持部門組成“晉陝蒙接壤地區水土保持工作協調小組”,協調接壤地區在開發建設中貫徹執行《晉陝蒙規定》的有關問題,1994年...
同時,建議取消和下放18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批和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將5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農村土地承包法等三個法律草案主要問題修改意見的報告(摘錄)行政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開發建設晉陝蒙接壤地區水土保持規定 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 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實施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