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近期兩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況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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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近期兩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況的通報(安委辦19號)
交通運輸
安委辦19號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
2012-5-9

法規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2年4月28日17時左右,雲南省臨滄市交通運輸集團公司一輛號牌為“雲s08156”的中型客車,從臨滄市區開往耿馬縣,當車輛行駛至羊耿線25公里30米下坡右轉彎路段時,向左滑出路面翻下深溝,造成11人死亡、9人受傷。據初步調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為客車駕駛人在下坡急彎路段操作不當。
4月30日6時40分左右,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同心縣城鄉建築工程公司一輛號牌為“寧c25628”的中型客車(核載17人、實載23人),運送建築工人從同心縣城駛往王團鎮施工工地,當車輛行駛至s101線225公里750米處時,越過道路中心黃線與迎面駛來的一輛號牌為“寧e25889”的大型貨車正面相撞,造成18人死亡、6人受傷。據初步調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為客車違法占道行駛。
依據有關規定,國務院安委會已對上述兩起事故的查處實行掛牌督辦,查處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以上兩起事故不僅暴露出部分車輛年審過期、技術狀況差、嚴重超員,部分駕駛員駕駛證與所駕車型不符、安全意識淡薄、駕駛技能低下,部分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薄弱,也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門道路交通安全領域“打非治違”工作還存在薄弱環節等突出問題。事故發生後,國務院領導同志高度重視並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查找事故原因,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強化和落實相關措施,堅決遏制重大交通事故頻發勢頭。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認真落實各項工作責任和措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近期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結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2〕10號)、《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12〕18號)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5月3日召開的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視頻會議的各項部署要求,進一步落實企業、部門和地方責任,加大工作力度,全面系統分析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和存在的問題,集中精力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切實把責任、任務、措施落實到基層、落實到企業、落實到崗位,通過層層抓落實,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
二、加大路面執法力度,嚴厲查處車輛超員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各地區要進一步最佳化警力部署,合理安排勤務,嚴格路面巡查,切實加大對國道、省道以及農村地區縣鄉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力度。要以7座以上的客運車輛為重點,嚴格落實乘載人數必查、駕駛時間必查、駕駛資格必查、車輛審驗情況必查、車輛安全設施配備情況必查、車輛輪胎磨損狀態必查的“六必查”措施;要以打擊客運車輛超速超員和非營運車輛非法載客為重點,加大對超速超員超載、違法占道行駛、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後駕駛等行為的執法力度。
三、加大監管力度,促進加強客車和企業自用車輛的安全管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道路客運安全年”活動方案的通知》(交運發〔2012〕112號)的工作部署,加大對道路客運企業的安全監管力度,嚴把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促進各類運輸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對自用車輛的安全管理,嚴把車輛技術狀況關,嚴格駕駛員的聘用和管理,並加大安全投入,提高設備設施安全保障水平。同時,要提高對車輛技術性能的日常檢查頻率,確保車輛狀況、儀器儀表、維修保養安全可靠。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安全隱患突出的企業,要立即責令限期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安全條件的,要依法從重處罰直至吊銷相關資質。
四、強化安全教育培訓,努力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和駕駛技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所有運輸企業要高度重視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進一步強化安全管理措施,嚴格資質審查、考核發證和監督考評,不斷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法制意識、責任意識和水平技能。特別是對營運車輛駕駛員,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惡劣天氣、複雜路段和突發情況下的駕駛技能培訓,提高其應急處置能力。要從嚴查處違規考試等違法行為,確保駕駛員素質與安全文明駕駛的要求相適應。
五、加強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一步嚴肅事故責任追究。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的規定,堅持“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認真組織開展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對事故負有領導、監督、管理責任的單位和人員,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要認真執行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制度,確保事故按期結案,並及時向社會公布調查處理結果;要研究建立事故整改措施落實督辦制度,加強對每一起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切實用事故教訓推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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