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眼客車

紅眼客車

近年來國內已發生多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這些事故有兩個特徵引人關註:一是事發時為深夜,二是屬長途客車跨省行駛。仿照“紅眼航班”的命名方式,有人將這種夜行跨省客車命名為“紅眼客車”。這樣的車一旦出事故往往死傷慘重、影響惡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紅眼客車
  • 外文名:Red eye bus
  • 別名:紅眼班車
  • 簡介:深夜跨省長途客車
定義,事故發生原因,陝西車禍報導,出台政策,

定義

亦叫紅眼班車,最早是指飛機的航班,因為飛機長途的航班都要過夜,所以造成乘客的眼睛充血變紅,所以這種長途的航班就叫紅眼航班,套用到長途客車上面就叫紅眼班車。
延安特大交通事故後,有關“紅眼班車”禁行,受人們議論。紅眼班車、紅眼客車禁行在很大程度上屬於強制休息等等。現在客運部門為了利益最大化,不顧司機勞累,不顧是否存在超載,汽車上路,這非常危險的事情,發生危險,車毀人亡。
近年來國內已發生多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這些事故有兩個特徵引人關註:一是事發時為深夜,二是屬長途客車跨省行駛。仿照“紅眼航班”的命名方式,有人將這種夜行跨省客車命名為“紅眼客車”。這樣的車一旦出事故往往死傷慘重、影響惡劣。紅眼客車”由於跨越省境長時間行駛,司機容易疲倦。由於絕大多數“紅眼客車”都是日夜兼程,駕駛員的人體生物鐘完全被打亂(或被破壞)。開疲勞車就成了“紅眼客車”司機的“家常便飯”,導致深夜行車時,司機難以準確判斷前方路況,碰上危急情況時處於遲鈍狀態,難以迅速採取避險措施。 交通部門的統計表明,疲勞駕駛已經成為道路交通事故高發的重要原因,尤其是在夏季。數據顯示疲勞駕駛易發生交通事故的時間為深夜或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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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原因

5月27日,國務院遼寧省阜新市“5·23”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召開全體會議。此次事故造成33人死亡、24人受傷,教訓慘痛。
5月26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通報了3起典型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中有2起涉及“紅眼客車”:一起是廣西河池境內發生的“5·24”事故(已致12死22傷),一起就是前文提及的遼寧阜新境內發生的“5·23”事故。前者發生於5月24日2時,一輛號牌為粵BC0607的大客車違法占道行駛,與一輛號牌為桂MA3308的大客車發生正面相撞。後者發生於5月23日3時,在遼寧阜新境內鐵嶺至朝陽高速公路306公里處,一輛半掛貨車(核載33噸、實載57.32噸)自鞍山市駛往內蒙古興安盟,因在沈通高速公路錯過出口,駛入長深高速公路後進入彰武服務區,掉頭後逆行,與天津市長途汽車公司一輛臥鋪大客車(核載36人、實載54人)相撞,導致兩車起火。經初步了解,半掛貨車超載、逆向行駛,大客車嚴重超員是造成事故後果擴大的原因。
無獨有偶,在國外,類似的“紅眼客車”事故也時有發生。據報導,當地時間5月30日深夜,在喀麥隆首都雅溫得附近,一客車翻車,造成至少45人死亡。初步調查表明,司機疲勞駕駛和超速行駛可能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業內人士認為,“紅眼客車”事故頻發,確有客觀原因:與人體生物鐘所導致的疲勞駕駛,深夜光線弱、視野有限等;但更多的是與人、車、路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存在監管空白密切相關。
深夜昏睡頻致禍
“紅眼客車”由於跨越省境,長時間行駛,司機容易疲倦。來自交通部門的統計表明,疲勞駕駛已經成為道路交通事故高發的重要原因,尤其是在夏季。調查數據顯示,疲勞駕駛易發生交通事故的時間為深夜或中午,即零時至2時、4時至6時、11時至13時。
今年4月23日,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安監總局聯合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道路客運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客運車輛每日運行里程超過400公里(高速公路直達客運超過600公里)的,客運企業應當配備2名以上駕駛員(1995年實施、2005年廢除的《省際道路旅客運輸管理辦法》也有類似規定);駕駛員連續駕駛不得超過4小時,或者24小時內累計駕駛不得超過8小時。
紅眼客車紅眼客車
目前,大部分“紅眼客車”均配備了2名司機,但由於絕大多數“紅眼客車”都是日夜兼程,導致駕駛員的人體生物鐘完全被打亂(或被破壞)。對司機連續開車不得超過4小時的要求,交警是無法監控的。這樣一來,開疲勞車就成了“紅眼客車”司機的“家常便飯”,導致深夜行車時,司機難以準確判斷前方路況,碰上危急情況時處於遲鈍狀態,難以迅速採取避險措施。
2008年1月7日1時40分左右,渝湛(重慶—湛江)高速公路洋青段發生特大交通事故,一輛從深圳開往廣西南寧的臥鋪大客車追尾撞上一輛槽罐車後,衝過防護欄,與迎面而來的一輛臥鋪大客車相撞。槽罐車司機陳某說,事發時能見度還不錯,且白色槽罐車車尾的危險品警示燈是亮著的,不應該看不見,估計是肇事臥鋪車的司機在打瞌睡。在2009年9月4日零時20分發生於浙江省金麗溫高速公路麗水段的一起交通事故中,大客車司機也是精神恍惚,駕車撞上了隧道口,導致大巴車從車頭的中間部位開始,被隧道“劈”成兩半。
自然環境也導致“紅眼客車”事故多發。由於“紅眼客車”跨省行駛,要么行駛在高速公路上,單一的景觀容易使司機產生視覺疲勞,要么行駛在高山峻岭之間,叢林、山崖容易阻擋司機視線,霧氣、冰雪、陡坡等也嚴重威脅著行車安全。2009年12月18日4時20分左右,從重慶開往湖北荊州的一輛湖北籍臥鋪客車,在318國道湖北宜昌長陽賀家坪路段滾下百米山崖。據稱,發車時車況良好,事發前6分鐘剛換過司機。
源頭管理漏洞多
有媒體近日報導,在河南鄭州客運南站,需按貨物包裹數量交費,大包2元,小包1元,車站管理人員對所有貨物和包裹不進行“三品”安全檢查。
有人曾對2007年至2008年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進行分析,得出這樣的結論:約70%的特大道路事故與客運系統有關,這其中又有約70%的事故與客運站的安全管理有直接或間接關係。
目前,國內汽車客運站有三種設立方式,一種是客運企業自己設立,一種是多家客運企業聯合或合作設立,還有一種是其他企業、單位設立客運站。第一種情況,一般來說管理比較正規,安全措施落實得較好。其他兩種均容易形成“重收費、輕管理”書面,導致安全管理流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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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思想根源來看,有不少客運站從業人員包括客運站負責人認為:道路運輸安全是客運公司的事,是車主、駕駛員的事,與自己關係不大,只要客運站本身不發生重特大事故就行了。他們還認為,客運站只是道路運輸的輔助單位,即使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追究起責任來自己最多沾點兒邊。
2001年,貴州凱里汽車運輸總公司天柱縣汽車站和天柱縣聯營汽車站就沒有按國家規定,對跨省長途客車是否配備2名以上合格駕駛員進行嚴格的出站登記檢查,致使肇事車多次在只有1名合格駕駛員的情況下,出站從事跨省長途營運。當年9月21日,從天柱縣駛往廣西的一輛客車發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2人輕傷。
業內人士提出,在道路交通事故問責時,不僅要關注長途客車在始發站是否超載、車況是否達標、駕駛員資質是否取得等,也要繼續關注客運站履行法定安全管理職責的情況。不能簡單地認為,發生事故主要是由車主受利益驅動和駕駛員違章駕駛、不正確操作造成的,與客運站的管理沒有必然聯繫。
掛靠經營極混亂
當前,客運企業的組成方式有多種,有企業自購車的,有完全為個體車主掛靠式的,還有的是兩者兼有。後兩者在客運行業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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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靠經營模式源於2001年原交通部施行的道路旅客運輸企業經營資質等級評定,由此產生了一批有資質無車的企業和一批有車無資質的個體車主。於是,為了保住市場份額,許多個體車主紛紛投奔有資質的企業,許多有資質的空殼公司產生了。由於掛靠經營,片面追求經濟效益,一些客運企業放鬆了經營管理,在收取掛靠車主一定的掛靠費後,便萬事大吉,多年以來形成的客運安全管理制度被棄置一旁,平時對司機開展安全教育的做法戛然而止了。
由此導致的事故近年來並不少見。2007年3月15日零時50分,陝西友誼汽車有限責任公司一輛金旅牌大客車從四川瀘州出發,在行駛至陝西漢中市時,衝出路面墜入河中,25人遇難。事故調查認定,陝西友誼汽車有限責任公司對營運客車採取掛靠方式進行經營,未能依法有效地進行營運管理,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已有的制度形同虛設,尤其是安全生產環節管理不嚴。
有的地方已經注意到掛靠經營模式所引發的問題。在河南,全省長途客運車輛中近80%屬於掛靠經營,大量個體車主掛靠在客運公司。客運公司是個空殼,不擁有車輛的產權,車主只要繳納了管理費,客運公司就管不住車主,致使長途客運一直處於混亂狀態。河南省已經決定,今年內將將全面清理掛靠車輛,推行客運線路公司化改造。到年底,全省一半客運車輛要公車公營,也就是公司化經營,車是企業的,司機只負責開車,不負責營收提成。若安全上有問題,運輸企業就別想進入客運市場。
監管須多管齊下
由於“紅眼客車”跨越省境行駛,一旦離開客運企業所在的地區後,傳統的監管手段有時鞭長莫及。有鑒於此,近年來,一些地方著手引進高新技術,試圖加強對長途客運車輛的遠程實時監控。如在江西,早在2004年底,省交管部門就要求,20座以上公路營運客車必須安裝汽車行駛記錄儀或GPS定位跟蹤管理系統。然而效果並不樂觀。
今年3月25日,湖南高速交警醴潭大隊民警在省際卡口金魚石收費站執勤時,查獲了一輛來自江西的長途客運車輛,該車在一年多的時間內超速行駛59次,罰款金額累計11800元。記錄顯示,該車最早的一次超速是在2008年6月,最後的一次超速是在200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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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還有司機動起了歪腦筋。2009年11月,重慶市交管部門在開展營運車輛整治時,發現一輛四川籍客車的GPS探頭上包有一層厚厚的錫箔紙,還有一輛由重慶開往四川綿陽的客車GPS居然沒有啟動,一查,原來是司機在系統線路中私自加裝了控制開關。
在客運企業,GPS系統也有被閒置現象。如天津市交管部門在查處遼寧阜新“5·23”事故涉及的在津客運企業時,發現企業的車輛GPS監控流於形式:雖然在每輛大客車上安裝了GPS監控系統,並在企業內設定了安全監控室,但監控員並沒有對運營車行駛狀況進行嚴格監管、記錄。
業內人士指出,單純依靠技術手段無法遏制“紅眼客車”事故,必須在管理手段上下功夫,尤其是要形成一套行之有效、持之以恆的機制。目前國內一些城市已對“紅眼車”給予了明確限定,嚴禁客運班車、包車和旅遊客車在22時至次日5時期間始發。再如2008年10月,滇、黔、川、渝交警統一行動,共同成立了由公安廳領導任指揮長、交警總隊主要領導任副指揮長的西南地區統一行動指揮部,共同遏制交通事故,重點之一就是檢查7座以上客車,逢車必查。只有多採用這樣的執法方式,並用制度固定下來,才能更有效地保障長途客運安全。

陝西車禍報導

陝西省長下令下周起取締“紅眼客車”
途經陝西的客車夜間強制停車休息
昨天上午,陝西省省長趙正永在省政府常務會議上再一次表態說,從下周開始,陝西省要強制取締夜間行駛的“紅眼客車”,周邊省份途經陝西的客車,在夜間也要強制停車休息。下決心給人民民眾一個安全的乘車環境。不過他並沒有講到具體監管落實措施。
此前,有媒體報導說,事故發生之前,臥鋪客車的最後一條監控記錄顯示“疲勞駕駛報警”,但這個報警如何生成,有報警之後為什麼沒有能夠阻止或者提醒這輛車停下來休息。原本相關部門規定,凌晨2點到5點長途客車停車休息,這輛客車沒有執行規定,沿途是否存在監管缺失,甲醇罐車罐體的堅固程度是否達標,都有待國務院調查組的進一步訊息。
對此,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交通管理總隊27日傍晚向媒體通報的有關延安“8·26”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況。根據初步調查情況,事故車輛駛離呼和浩特車站時車況及駕駛人陳強駕駛狀態正常。經查,客車出站時未超員,沿途交警認真對客車進行了核查、登記。

出台政策

安徽省公安廳9月3日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機關採取有效措施,加強近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範、堅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自9月3日起,全省各級公安交警部門在省際交界處設定禁行標誌,禁止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時至5時通行我省高速公路。凌晨2時至5時,由外省進入我省的長途客運車輛須繼續通行的,應在省際收費廣場進行接駁運輸,並經正在執勤的交通警察檢查後方可進入高速公路;沒有進行接駁運輸的,一律禁止駛入高速公路,在指定區域停車休息至5時後方可繼續行駛。路面巡邏民警在上述時段發現已進入高速公路正在行駛的長途客運車輛,將其引導至就近的服務區進行休息。
公安機關依託10處省級交通安全管理服務站,實行24小時勤務制度,對7座以上客運車輛、旅遊包車、校車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實行逢車必查、必登記、必糾違。各市級服務站根據交通流量、流向和天氣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勤務時間、勤務方式、檢查重點,增強整治效果,提高執法效率。公安機關在客流量較大的縣鄉公路沿線設立臨時執勤點,突出“後半夜”和“凌晨”、“中午”等重要時段,以市縣間客運班車、農村短途客運車輛為重點,嚴查嚴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公安機關還將嚴查超速違法行為,督促指導道路運輸企業相應調整動態監控系統設定的行駛速度預警指標,確保高速公路夜間客車行駛速度不超過白天限速的80%。對超速違法行為,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對違法當事人進行記分;對於高速公路超速50%以上的客運車輛駕駛人,一律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對於超速20%以上的客運車輛駕駛人,一律處罰後通報企業,建議解除聘用。公安機關會同交通運輸、安全監管部門,對轄區內所有長途客運班線開展一次安全評估,對1000公里以上長途客運線路進行全面排查,對次日凌晨2時前無法到站的長途客運班線,爭取22時後客運站不再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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