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義烏機場實行軍民合用的批覆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義烏機場實行軍民合用的批覆》是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1988年10月2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義烏機場實行軍民合用的批覆
  • 發文字號:國函〔1988〕131號
  • 發布單位:國務院、中央軍委
  • 成文日期:1988年10月20日
檔案全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八年四月二十七日《關於要求軍民合用義烏機場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義烏機場實行軍民合用。民航站在機場外選址建設,自成體系。民航站的管理經營等問題,按中國民航局的有關要求辦理。
二、關於起降機型等具體問題,請浙江省人民政府與有關單位商定。飛機航線按有關規定辦理。
三、義烏機場軍民合用後,民航飛機應服從部隊軍用飛機飛行的需要,服從統一指揮,保證飛行安全。
國 務 院
中 央 軍 委
一九八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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