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民合用機場

軍民合用機場是即可軍用,又可民用的機場,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軍民合用機場使用管理的若干暫行規定》,機場的使用管理,原則上由機場產權單位負責,可根據雙方需要和實際情況,劃分區域,分區管理。場區建設,由產權單位統一規劃,軍民航專用設施應儘量分開修建,自成體系,自行管理。

基本介紹

簡介,作用,現狀,

簡介

軍民合用機場將深度融合發展,建立協調順暢、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管理機制,逐步形成“平時保障飛行安全、戰時滿足作戰需要”的保障能力。
2014年,全國機場旅客吞吐量為8.31億人次,軍民合用機場儘管數量不少,但旅客吞吐量占比不高,只有6.5%。有分析認為,軍民合用機場深度融合發展,將有助於擴大旅客吞吐量,緩解部分地方民用機場緊張的狀況。
據悉,中國空軍、民航將建立多層次工作協調機制,開展機場設施聯合維修,組織空軍、民航飛行聯合保障,實施空軍、民航機場運行聯合管理。

作用

軍民合用機場是促進民航發展的重要力量,是拉動地方經濟發展的有力引擎,是鞏固國防建設的有益補充。

現狀

截至2017年,我國正在運行的軍民合用機場共64個,占全國運輸機場總數的28.4%。其中,民航空軍合用的機場多達59個,占比92%以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