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中文名: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軍民合用機場警衛問題的通知外文名:Circular of the State Council, the Central Military Commission on civil use airportguard problem發布部門:國務院 中央軍委發布日期:1984-02-25 為切實加強軍民合用機場的安全保衛工作,決定自1984年7月1日起,軍民合作機場的設施和飛行哨,凡民航與軍隊能分開的,民航部分一律交由武裝警察部隊負責警衛;與軍隊無法分開的部分,仍由所在機場的空、海軍部隊負責警衛武警部隊所需兵力,儘量在武警部隊現有員額內調整解決,實在不能解決的,由公安部向國務院提出增編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