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天河機場場址的批覆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天河機場場址的批覆是中央軍委於1985年07月01日發布,自1985年07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天河機場場址的批覆
  • 發布部門:中央軍委
  • 發布日期:1985年07月01日
  • 實施日期:1985年07月01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鐵路公路機場用地
  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國民用航空局:
湖北省人民政府一九八五年四月六日《轉報武漢市人民政府關於新建武漢大型機場選址的報告》、中國民用航空局一九八五年三月十一日《關於武漢機場選址的報告》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新建機場場址定在武漢市黃陂縣天河區。機場跑道方向與王家墩機場跑道方向一致,飛行西北側航線,並按統一規定進出空中走廊。
二、為保障飛行安全,由湖北省負責建設新機場至王家墩機場之間的有線通信線路。
三、項目建議書報國家計委審批,投資主要由湖北省籌集,國家予以適當補助。
四、具體事宜請商有關部門辦理。
國務院
中央軍委
一九八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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