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金占用費

固定資金占用費指的是1980年6月開始徵收,以擴大經營管理自主權試點的國營工交企業為繳納單位,以企業單位每月月初固定資金的帳面餘額為計算依據,分行業按資金利潤率高低規定差別費率,月費率為2~8%不等。

資金占用費指我國對國營企業占用國家固定資金和流動資金實行有償使用而徵收的一種費用。1983年國營企業實行利改稅後,規定對利改稅企業停業徵收資金占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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