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重要指標、重點任務固原市責任書》及《固原市2018年生態環境保護重要指標、重點任務交辦書》,進一步推動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原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調度制度
- 實施地區:固原市
為深入貫徹落實《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重要指標、重點任務固原市責任書》及《固原市2018年生態環境保護重要指標、重點任務交辦書》,進一步推動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大氣環境質量負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領導,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最佳化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能源結構,推行清潔能源利用,減少煤炭消耗...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負責指導各地落實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推進農作物秸稈資源化利用,做好秸稈禁燒監督管理。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系統重污染天氣應急實施方案,組織協調和指導督促各地做好重污染天氣引發的突發公共...
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是指以成都、自貢、南充為三個中心,輻射全省重點區域。通過開展環評會商、聯合執法、信息共享、預警應急等工作,協調開展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的制度。基本簡介 亂燒現象 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2014年3月13日,遼寧省人民政府以遼政發〔2014〕8號印發《遼寧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方案》。該《實施方案》分指導思想、工作目標、重點任務3部分。工作目標是:到2017年,全省可吸入顆粒物濃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全省環境空氣...
建立由省政府常務副省長任第一召集人、省政府分管副省長任召集人、省有關單位負責人參加的省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辦公室設在省環保廳。聯席會議定期研究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重點,強化協調聯動,督促落實...
第十六條 實行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逐步削減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除國家確定實行排放總量控制的重點大氣污染物外,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省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確定本省實行排放總量控制的重點大氣污染物。...
《實施細則》是山東省省環保廳為規範和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而制定的辦法。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大氣污染...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的財政投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大氣環境質量負責,制定規劃,採取措施,控制或者逐步削減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氣環境質量...
我省已與各市州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明確各地政府對行政區域內的大氣環境質量負責。2、建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建立由副省長擔任召集人,包括貴陽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
《關於印發能源行業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國家環境保護部於2014年發布的檔案。發文背景 發改能源[2014]50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環境保護廳(局)、有關能源企業:為貫徹...
為認真貫徹《2022—2023年全區冬春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紮實做好全市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順利完成環境空氣品質改善目標,特制定本方案。一、主要目標 (一)總體安排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分兩個階段開展冬...
市人民政府建立格線化環境監管指揮工作機制,對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行任務分解、指揮調度。第八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大氣污染防治信息化建設,建立和完善大氣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大氣環境...
瑤海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專題調度會是由瑤海副區長周衛東主持,瑤海區委副書記、區長單虎及區委常委、副區長王克金出席會議並講話。會議簡介 5月16日上午,瑤海區召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專題調度會,瑤海區委副書記、區長單虎及區委常委、副...
第四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大氣環境質量負責,採取措施,使大氣環境質量達到規定標準並逐步改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領導,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
利用大氣污染防治等專項資金,加大散煤整治資金支持。(五)加強督導考核。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有關部門,定期對各縣(市)、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實行月調度制度,各縣(市)、區務於每月2日前將本轄區...
16、實行大氣污染防治“調度令”制度,並確保做到“令行禁止”。(市氣水辦負責)17、市內四區及高新區要重新調整分工,明確由常務副區長(常務副主任)分管大氣污染防治工作。18、市縣兩級環保、住建、城管、交管、公安環保等部門在...
第十二條 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大氣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有關責任人應當履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職責。第十三條 重點排污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通過其網站或者企業...
第二條 本實施辦法適用於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大氣污染防治及其監督管理活動。第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大氣環境質量負責。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的財政投入...
為鞏固成果,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利劍斬污”行動結束後,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在認真落實省大氣辦1號、2號調度令和《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見》(石政發〔2016〕53號)的同時,公布了具體措施...
控車、遷企、減排、增綠”六大治理措施,重點開展“散煤污染整治、露天礦山污染深度整治、焦化行業污染整治、道路車輛污染整治”四個專項行動,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和工作機制,努力形成全社會齊心協力抓大氣污染防治的強大合力,確保全市大氣...
各地政府、各部門要嚴格按照《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燃煤質量管理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廳字〔2015〕44號)要求,認真履行煤炭生產、運輸、銷售、燃用等各環節監管職責,堅決杜絕質量不符合標準的煤炭...
落實工作責任 27.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領導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28.明確責任分工。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對轄區內大氣環境質量總負責,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
第一百二十六條【監管部門及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第一百二十七條【刑事責任】第八章附則 第一百二十八條【海洋工作大氣污染防治】第一百二十九條【實施日期】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2015年8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大氣環境質量負責,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合理規劃城鎮布局和工業發展...
各區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加強組織領導、調查研究、決策部署,加強對重大部署、突出問題、重點工作的調度,定期組織研究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其他有關領導成員在職責範圍內承擔相應責任。按照管發展、管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