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關於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是為明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50%減征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制定的公告。
2022年4月6日,四川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聯合印發《關於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關於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
- 頒布時間:2022年4月6日
- 發布單位:四川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