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務數據、數據分類分級指南》於2023年6月1日在全省範圍內正式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政務數據、數據分類分級指南
- 實施時間:2023年6月1日
《四川省政務數據、數據分類分級指南》於2023年6月1日在全省範圍內正式實施。
《四川省政務數據、數據分類分級指南》於2023年6月1日在全省範圍內正式實施。發展歷史2023年6月1日,四川省《政務數據 數據分類分級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地方標準將在全省範圍內正式實施。社會影響《指南》明確了四川...
省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國家和省公共數據分類分級的相關規定,制定本行業公共數據分類分級實施細則。第十三條 省數據管理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社會信用信息、電子證照等基礎資料庫,以及巨觀經濟、政務服務、社會治理、生態環境、民生保障等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主題數據...
規範主動行使行政權力事項,2023年底前,分類推動主動行使行政權力類事項辦事指南標準化,規範事項名稱、設定依據、辦理流程、自由裁量權、簡易程式等要素;2024年底前,推動運行線上化、文書數據化、過程痕跡化;升級完善相關業務系統,逐步實現網上扣分、網上聽證、網上舉證、網上繳納罰款。〔責任單位:司法廳、省大數據中...
深化川渝地區政務服務熱線互聯互動,建立兩地互轉工單跟蹤催辦機制。推進監管業務系統對接和數據匯集,實現兩地相關監管信息聯網共享。共同開發信用套用場景,推動信用街區、信用商圈建設。探索兩地協同推進包容審慎監管。共建一般稅收違法失信納稅人名單庫,出台分類管理辦法,探索“信用+風險”監管措施,維護稅收征管秩序。...
第五十條 政務數據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統籌管理、統一標準、集約建設、依法套用、安全可控的原則,建立健全全市統一的政務數據管理平台,完善政務數據歸集、共享和套用機制,規範政務數據管理。其他部門應當按照數據分級分類規則,制定本部門政務數據開放清單,做好政務數據開放工作,並依法保護商業秘密、個人信息。行業主管部門...
按照省政府檔案類數據推送要求,分類分級、集中統一、共享共用、動態更新,規範網站集約化平台推送數據質量,向省政府檔案庫推送檔案578件。(四)聚焦增效賦能,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一是加強專欄檢查。印發《攀枝花市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檢查指標》,進一步規範設定信息公開欄目,以檢查指標為導向,確保專欄定位準確、...
第四十二條 政務數據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統籌管理、統一標準、集約建設、依法套用、安全可控的原則,建立健全全市統一的數據資源中心,完善政務數據歸集、共享和套用機制,規範政務數據管理。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數據分級分類規則,制定本部門政務數據開放清單,做好政務數據開放工作,並依法保護商業秘密、個人信息。行業主管部門...
全力推行“前台綜合受理、後台分類審批、綜合視窗出件”模式,逐步整合部門單設的辦事視窗,合理設定無差別或分領域綜合辦事視窗。市、縣兩級政務服務大廳於2022年8月底前,鄉鎮、村便民服務中心於2022年12月底前,按照《四川省政務服務“一窗受理”規範(試行)》要求設定無差別綜合視窗,並穩步推動“分領域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