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房管局

四川省成都市房管局

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以下簡稱市房管局)是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成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廳〔2010〕43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貫徹實施〈成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意見》(成委發〔2010〕17號)精神,設立,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成都市房管局
  • 實質:市政府工作部門
  • 隸屬:成都市人民政府
  • 地點:四川省成都市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

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將市建委承擔的指導全市村鎮房屋產權證發放工作的職責劃入市房管局。
(二)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參與住宅小區總體規劃方案的評審和建成區綜合驗收職責。
(三)劃出的職責。將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統一管理的職責交給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四)加強的職責
1.加強城鄉統籌的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2.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市場監測和行業信息化建設,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
3.加強農村房屋產權登記、流轉管理,建立城鄉統一的房屋登記管理和房屋產權流轉制度。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市房管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產市場、房產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牽頭全市住房保障和棚戶區改造工作,並負責監督管理;負責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統籌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擔組織實施全市危舊房、棚戶區改造的責任;負責開展城鄉住房狀況和住房供求情況調查。
(三)負責推進農村房屋產權制度改革,建立城鄉統一的房地產市場體系。
(四)承擔規範和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負責商品房預(銷)售管理和預售契約備案登記管理;負責房產轉讓、房屋租賃、房產抵押和房產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市場信息調研、監測分析,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
(五)負責城鄉房屋權屬登記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市農村房屋登記管理和房屋產權流轉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公房管理和落實私房政策工作。
(六)負責制定物業管理政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全市物業管理活動,負責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監督新建住宅物業保修金、建築物及其附屬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七)負責全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房屋拆遷許可管理和房屋糾紛裁決工作,承擔監督管理拆遷補償安置資金使用和拆遷單位的責任。
(八)負責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房屋安全管理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和白蟻防治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房產管理的行政執法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