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四川省安全監管局一般指本詞條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四川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委發〔2009〕24號),設立四川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簡稱省安全監管局),為省政府直屬機構。四川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掛四川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四川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與四川煤礦安全監察局(簡稱四川煤監局)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性質:監督管理局
  • 省份:四川省
  • 簡稱:四川煤監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直屬單位,領導信息,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四川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將四川煤監局負責的煤礦礦長安全資格和特種作業人員(含煤礦礦井使用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考核發證工作職責交由省安全監管局承擔。
(三)將原省經委負責的煤礦瓦斯等級鑑定工作職責劃入省安全監管局。
(四)加強對全省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的職責。
(五)加強對省直有關部門和省級以下各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起草全省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省安全生產政策、規劃、行業標準和規程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省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定期分析和預測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省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指導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協助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做好中央在川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承擔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四川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擬訂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負責文電、信息、保密、檔案、提案、議案、信訪和績效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省安委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二) 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
組織起草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組織擬訂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地方規章、規程和工礦商貿安全生產標準;擬訂安全生產重大政策;發布全省安全生產信息;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報告的起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等。
(三) 規劃科技處(煤礦安全監督管理處)。
組織擬訂安全生產規劃和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規定許可權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和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項目,承擔煤礦瓦斯等級鑑定等工作。
(四)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調度統計處)。
擬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和信息統計的地方性規章、規程、標準;指導全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提出全省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綜合管理全省安全生產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工作;承擔應急值守、事故信息接報處置工作;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和特別重大事故風險,發布預警信息。
(五)安全監督管理一處。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天然氣、冶金、有色、建材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參與相關行業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等工作。
(六)安全監督管理二處。
依法監督檢查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參與相關行業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等工作。
(七)安全監督管理三處。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組織相關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專家論證、現場核查工作;參與相關行業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等工作。
(八)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處。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企業有關職業衛生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九)人事培訓處(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承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勞動工資和機構編制等管理工作;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及註冊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和管理有關安全資格考核發證工作;指導全省安全培訓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十)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其辦事機構的設定方式由省安全監管局黨組按照省委規定確定。
(十一)其他部門
辦公室、規劃科技處(煤礦安全監督管理處)、人事培訓處(離退休人員工作處)、機關黨委及紀檢監察機構為與四川煤監局共有的機構,具體工作由省安全監管局與四川煤監局統籌協調。
四川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由四川煤監局機關服務中心承擔。

人員編制

四川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54名。其中:局長(兼省安委會辦公室主任、四川煤監局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其中1名兼任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主任);機關黨委書記和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配備;正處級領導職數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或機關黨辦主任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8名;安全生產監察專員4名(正處級2名,副處級2名)。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5名。

其他事項

(一)省安全監管局與四川煤監局合署辦公的其他問題按《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四川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與四川煤礦安全監察局合署辦公有關問題的通知》(川辦發〔2003〕3號)執行。
(二)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省安全監管局負責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衛生廳負責起草職業衛生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職業衛生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省安全監管局和衛生廳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直屬單位

四川省安全科學技術研究院
四川省生產安全應急救援信息中心
四川省煤礦搶險排水站
四川省煤礦搶險排水站
四川煤礦安全監察局機關服務中心
四川煤礦安全監察局機關服務中心
四川煤礦安全監察局救援指揮中心
四川煤礦安全監察局救援指揮中心
四川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四川煤礦安全監察局安全技術中心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 省安全監管局 四川煤監局局長
邢建國
黨組成員 四川煤監局副局長
劉 健
黨組成員 省安全監管局副局長
吳金爐
黨組成員 省安全監管局副局長
趙洪偉
黨組成員 四川煤監局巡視員 省安監局 四川煤監局紀檢組長
鄢正文
黨組成員 總工程師
譚功元
黨組成員 機關黨委書記
陳德躍
黨組成員、四川煤監局副局長
周 彤
黨組成員 省安全監管局副局長
陳曉軍
省安全監管局巡視員
韓 強
省安全監管局副巡視員
黃三林
省安全監管局副巡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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