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定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成都鐵路運輸分院的決定

1987年7月2日四川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定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成都鐵路運輸分院的決定
  • 頒布單位:四川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87.07.02
  • 實施時間:1987.07.02
四川省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了省人民檢察院關於設定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成都鐵路運輸分院的報告。會議決定批准設定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成都鐵路運輸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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