噩夢(明末清初王夫之的政論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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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噩夢》,明末清初王夫之政論著作。

基本介紹

  • 書名:噩夢
  • 作者:王夫之
  • 類別:政論著作
  • 出版社:嶽麓書社
  • 出版時間:1992年
  • 創作年代:清代
《噩夢》成書於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1卷56章,每章討論一個問題,就事論事,各自成篇。內容涉及田制、賦役、吏治、科舉、武備等諸多方面,並暴露了清統治者的黑暗。王夫之在自序中說:“所可言者,因時之極敝而補之;非其至者也。”在田制、賦役方面,王夫之從土非王者之所得私的認識出發,強調“有其力者治其地”,“民自有其恆疇”。為了改變墨吏猾胥奸侵無已,強豪兼併不止的局面,王夫之主張“取民之制,必當因版籍以定戶口,即戶口以制稅糧”,這樣農民就可以永保其土地,而不會隨便拋荒或投賣強豪。在吏治方面,王夫之提出兩個主張:一是要加強對官吏的考核,只有通過朝廷的定期考核,使那些不滿於公議者,昏瞀老疾者,皆無所隱匿。“吏道”才能澄清。否則“嚴於督民而寬於計吏”,則國必無與立。二是“核吏不得不嚴”,即嚴格計算官吏的經費開支。官俸不能太少,官吏的各種開支都要有專門經費。如果“俸入不諶,吏莫能自養”,官吏便會無所不為,成為侵奪人民的“豺虎”。對於科舉制度,王夫之肯定王安石革詞賦,用書義(經義)的歷史進步作用;同時突出地強調科舉考試必須貫徹經世致用的原則:“尊經窮理以為本,適時合用以為宜,登士於實學。”在武備方面,王夫之突出地強調屯邊,一方面可以“墾民所不耕之土”,另方面亦可使“夷狄莫之敢窺”。本書最初刊於同治四年(1865)曾刻本,1933年太平洋本《船山遺書》亦載。1956年古籍出版社標點後與《黃書》合編刊行。嶽麓書社1992年新版《船山全書》收入第12冊,系據王夫之手書本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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